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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牧業、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政策解讀

   2019-02-22 289
核心提示:  一、制定的目的  一是公開裁量標準,統一量罰尺度,接受社會監督,實現陽光執法;二是充分體現行政執法的公平、公正和過罰
   一、制定的目的 
  一是公開裁量標準,統一量罰尺度,接受社會監督,實現“陽光執法”;二是充分體現行政執法的“公平、公正”和“過罰相當”原則,使各種違法行為和對應的行政執法相對一致、相對適當;三是增加社會公信度,切實保障行政處罰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樹立農業執法的良好形象;四是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從源頭上防范徇私情、縱枉法、畸輕重、濫處罰等執法過錯的發生;五是降低當事人認為行政執法不公而產生的復議、訴訟以及上訪案件的發生,減少行政執法的后續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制定的依據
 
  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許可法、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17〕49號)等。根據2018年度自治區法治建設績效考評指標要求,我廳必須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此項績效考評指標分值為2分。
 
  三、起草過程
 
  一是組織調研。二是擬定《征求意見稿》向全區農業系統,包括廳屬各單位,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征求意見,廳屬各單位,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就《征求意見稿》提出的修改建議,形成《送審稿》,報廳長辦公會議議定。
 
  四、征求意見及修改情況
 
  (一)向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征求意見。我廳于2018年11月6日向廳機關有關處室,廳屬有關單位發出關于征求《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牧業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征求意見稿)》《廣西壯族自治區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征求意見稿)》等2個文件修改意見的通知, 請有關處室、廳屬有關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26份,提出修改意見2份,采納意見2條。
 
  (二)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2018年11月14日,我廳在廣西農業信息網發布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牧業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征求意見稿)》《廣西壯族自治區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征求意見稿)》等2個文件的公告,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接受各界人士通過網絡發送電子郵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未收到社會公眾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其他說明
 
  (一)原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的畜牧獸醫管理職能整合劃入了自治區農業廳,我廳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職能依法起草《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牧業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牧業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內容共分為3個部分,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裁量權適用規定。其中,畜牧業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共七章一百一十五條,根據法律法規的種類和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的性質進行了相對歸類,作為獨立的章節,包括種畜禽和畜禽養殖管理、獸藥管理、獸醫管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動物衛生管理等內容。針對特定的違法行為,分別列出了認定依據、處罰依據、自由裁量的權限和參照執行基準(自由裁量基準)。考慮到執行時的可操作性,自由裁量基準主要是根據貨值大小,界定了從輕處罰適用、一般處罰適用和從重處罰適用三個檔次。畜牧業行政許可裁量權適用規定共五章三十五條,按照畜牧飼料、醫政藥政、動物衛生的行政許可項目,細化審批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序、審批時限等內容。畜牧業行政強制裁量權適用規定共四章二十二條,按照獸藥、動物衛生管理類別排序,共2項具體裁量基準,每一項細化為違法行為、強制依據、強制種類等。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內容共分為4個部分,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獎勵裁量權適用規定。其中,草原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共五章四十一條,根據法律法規的種類和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的性質進行了相對歸類,作為獨立的章節,包括草種管理、草原征占用管理、草原防火管理、甘草和麻黃草采集管理等內容。針對特定的違法行為,分別列出了認定依據、處罰依據、自由裁量的權限和參照執行基準(自由裁量基準)。考慮到執行時的可操作性,自由裁量基準主要是根據貨值大小,界定了從輕處罰適用、一般處罰適用和從重處罰適用三個檔次。草原行政許可裁量權適用規定共二章二十二條,按照草種、甘草和麻黃草采集、草原管理的行政許可項目,細化審批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序、審批時限等內容。草原行政強制裁量權適用規定共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草種管理辦法》對農業部門行政強制措施作出的授權,細化草種和轉基因草品種裁量基準。
 
  (四)根據2018年度自治區法治建設績效考評指標要求,我廳須在2018年11月30日前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牧業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制定規范性文件要經過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通過。
 
  相關文件: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牧業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草原管理行政裁量權適用規定》的通知(桂農業規〔2018〕3號)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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