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04〕50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07年全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7〕28號)精神,特制定2007年我省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全面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強化源頭監管
(一)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行動”。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化建設。強化全程管理,探索建立蔬菜、水產品、豬肉等生鮮食品的市場準入機制,指導和督促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生產主體建立生產檔案和檢驗檢測制度。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著力抓好以農藥、獸藥、漁藥殘留等違禁藥物使用為重點的農產品、水產品源頭污染治理和投入品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使用農藥、獸藥、漁藥等行為,規范化肥、農藥、獸藥、漁藥的使用。嚴肅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漁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繼續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把整治工作延續到今年年底。
(二)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和追溯制度。加強產地環境安全評價和監控,推進農產品產地環境潔凈化,加強對農藥、獸藥殘留等污染的監測和監督抽查。組織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加大農產品質量抽檢力度,產品擴大到蔬菜、水果、畜產品、茶葉、大米五大類25個品種,完成例行抽檢3500批次,蔬菜、生豬質量抽查合格率分別達到92%和95%以上,及時發布監測信息。繼續加大對初級水產品的質量安全抽檢,初級水產品生產環節藥物殘留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強化追溯管理,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專項整治和重點產品、重點產區包裝標識檢查。
(三)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推進年”活動。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和農業科技入戶工作,加快農產品認證認定,組織開展“千場萬村”科技示范推廣和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千場無公害、萬戶(船)信得過”活動,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加快農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提高標準化生產覆蓋率,特色優勢農產品基地標準化生產覆蓋率達80%以上,出口農產品基地應用實施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率達90%。推廣“公司+基地+標準化”等模式,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生產基地的建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系列國家標準,開展農業標準化和部分農產品強制認證試點。
二、強化生產加工環節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行為
(四)組織開展重點食品專項整治。加快推進食品及相關產品市場準入,前28類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取證率達到90%,新7類食品和39類食品相關產品取證率達到50%以上。深入開展對飲用水、豆制品和豆芽的整治。繼續抓好果凍、液體乳、白酒、食品保鮮膜、奶制品塑料容器和飲用水塑料容器等六類重點產品,蕭山(醬腌菜)、臨安(炒貨)、余姚(醬腌菜)、慈溪(醬腌菜)、義烏(飲用水)、龍游(白酒)、定海(豆制品)、溫嶺(糖果)等八個重點整治區域,以及區域合格率低、市場準入進度慢、食品添加劑問題集中的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專項整治行動,監督抽查企業覆蓋面不低于80%,批次合格率不低于80%。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標簽監管和強制檢驗制度,加強對違規使用認證標志的專項監督檢查。
(五)開展小企業、小作坊治理。深入開展查處無證無照生產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黑窩點,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企業。前28類無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無證查處率100%,其中城鄉結合部以內的關停取締率100%,城鄉結合部以外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檔及目錄監管率100%。全面提升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產品的質量控制能力。
(六)開展專項抽查。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專項抽查植物油、面粉、水產加工品、酒類、乳制品、飲料、肉制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邊銷茶、蜜餞等品種,加大普測力度,普測批次不得少于監管企業數的1??5倍。加大對產品質量不穩定企業的監督抽查力度,堅決曝光不合格的產品,問題嚴重的要立即責令停止產銷,依法吊銷在國家和省級監督抽查中產品不合格、且經限期整改復查后仍不合格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證。
(七)加強食品添加物質監管。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準入管理,全面實施食品添加物質使用申報制度,食品添加物質使用企業申報率達100%。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開展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安全問題風險評估和監控試點,積極探索食品安全快速預警與快速反應新機制。
(八)加強縣鄉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認真貫徹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加大執法工作力度,推行資質等級認定,依法關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屠宰加工場。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積極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縣城生豬定點屠宰率達85%以上,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達70%以上。大力實施持證上崗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嚴格檢驗檢疫。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豬肉產品質量,促進屠宰行業規范化經營。注重肉類品牌化建設,加大宣傳力度,推進生豬產銷一體化進程,提高肉品安全意識。
三、強化食品流通環節整治,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秩序
(九)加強食品市場監督檢查。加大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違法行為。以農村城鎮、集鎮、鄉村舉辦的食品交易會、廟會和旅游景區景點、車站、碼頭等為重點區域,以城鄉結合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以及個體商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小餐館為重點場所,以消費者申訴舉報多和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品種,集中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經銷病死禽畜肉制品、過期霉變、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為,切實維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強化食品市場準入管理。完善和落實食品市場經營主體準入、食品市場巡查、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食品分類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強化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進一步清理和規范主體資格,重點監管發生過違規失信行為的經營者。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協議準入、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開辦者質量管理責任等自律制度,建立內部食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食品質量監測體系,逐步擴大對食品的日常監測和強制檢測覆蓋面,建立食品安全監測的數據直報點制度。
(十一)加強進出口食品監管。加強出口食品農產品安全問題的前瞻性研究,對種養殖基地全面實施檢驗檢疫備案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監測制度、農藥獸藥殘留監控制度,全面實行出口企業質量承諾和“紅黑名單”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進口食品行為,強化進口檢驗,嚴把食品進口關。
(十二)繼續推進“三綠工程”。加快綠色市場建設和綠色市場認證步伐,繼續開辟綠色通道,大力改進運輸方式,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引導消費者綠色消費。深入開展“三綠工程下鄉”活動。加強酒類市場管理,繼續實施酒類經營企業備案登記和隨附單制度,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
四、強化餐飲環節整治,規范餐飲業加工食品行為
(十三)開展食品原料專項監督檢查。加大對學校及周邊、社區、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小餐館和旅游景區餐飲攤點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查處采購、使用不合格和來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調味料、違法使用添加劑以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霉變、生蟲等不潔原料或過期食品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非食品原料等生產加工食品行為。加強對亞硝酸鹽的使用管理。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建立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原料進貨溯源制度。
(十四)繼續推進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以餐飲業、學校食堂為重點,全面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積極推行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制度,加強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教育和指導,預防和減少食物中毒。完善和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針對薄弱環節,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定期發布預警信息。
五、加強保健食品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
(十五)開展保健食品市場整治。以農村、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農村保健食品經營者為重點對象,以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類產品為重點品種,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檢查和專項抽檢,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和非法添加藥物的違法行為,整治和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深入開展保健食品虛假廣告整治行動,完善對違法廣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嚴肅查處誤導、坑害消費者尤其是農民群眾的違法行為。開展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專項檢查行動,重點檢查產品標準執行、標簽說明書規范情況,嚴防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市場。
六、強化農村食品安全監管,保障農民群眾利益
(十六)全面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按照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聯合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加大整治力度,強化監管措施,探索長效機制。以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食雜店、小攤點、小餐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為重點,開展專項檢查,實施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監管,防止假冒偽劣食品流入農村市場。嚴厲打擊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十七)完善農村現代流通網。扎實推進“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建設,全面加快欠發達地區建設進度,集中力量抓好尚未完成創建目標的地區,基本實現全覆蓋。大力推進連鎖超市、放心店向學校、社區和一些廠礦企業延伸,著力解決“無店村”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辦法。加大對連鎖龍頭企業和配送中心建設的扶持力度,加快改造提升農村放心店,使村級連鎖配送占應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達24??8%,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鞏固、提高和發展連鎖超市和放心店,建立健全“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動態管理和長效管理機制。
(十八)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試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07〕24號)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為基礎、“三網”建設為重點、專項整治為手段、增強綜合監管能力為保障,著力提升縣域內食品安全整體水平。選擇建德市、慈溪市、樂清市、德清縣、桐鄉市、紹興縣、義烏市、江山市、舟山市普陀區、玉環縣和龍泉市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試點工作,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街道)創建活動。
七、加強監管機制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十九)完善監管責任網。嚴格執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06〕20號),完善各級監管部門內部和縣、鄉(鎮、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學校、村(居)委會等食品安全責任網絡。全面落實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位。定期評估食品安全狀況,研究制訂相應監控措施,加強對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保證食品安全工作正常開展。
(二十)完善群眾監督網。建立健全鄉鎮政府食品安全協調機構。積極整合和發揮各監管部門在村一級的監督、協管隊伍的作用,推進“多員合一”的農村公共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的試點。健全食品安全統一舉報和獎勵辦法,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食品打假治劣活動,實行群防群治。
(二十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協查協辦機制。加大違法食品案件的查辦力度,及時查處大案要案,依法嚴懲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及時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大對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的監督、監察力度。
(二十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體系建設,引導企業真正成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總結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經驗,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建設。發揮食品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企業誠信意識。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綜合利用,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定期發布。實行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和規范經營,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廠進店、不合格產品出廠出店。
(二十三)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快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制訂全省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方案,進一步完善食品地方標準和企業備案標準的清理工作。強化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及時總結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工作經驗,大力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工作,開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逐步實現檢測成果互認共享和檢驗檢測機構社會化。
(二十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完善和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建設,建立食源性疾病預警處置系統。全面架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加強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制度和運行機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環節質量監測和預警機制,力求早發現、早處置,預防重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發生。
八、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
(二十五)加大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堅持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面向全民和“五進”、“三貼近”的原則,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農村食品安全宣傳月、大學生志愿者食品安全暑期實踐等大型活動和食品安全知識“進千家社區、入萬戶家庭”以及“公共衛生進農村、進社區”宣傳活動。組織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開展學校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中小學食品安全知識教育試點。利用科技、衛生、文化下鄉等活動,對農民進行食品安全常識和科普技術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及時報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食品安全法制意識和防范意識。
九、加強督查評價,促進食品安全工作落實
(二十六)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各市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綜合評價。各市、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也要根據當地實際,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重點工作和重大問題的監督檢查,發揮暗查暗訪作用,如實了解各地工作落實情況和市場安全狀況,查找薄弱環節和問題企業、問題品種,及時進行通報,抓好督促整改,確保食品安全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研究、部署本地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市要在7月15日前將2007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報送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07年底,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告省政府。
一、全面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強化源頭監管
(一)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行動”。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化建設。強化全程管理,探索建立蔬菜、水產品、豬肉等生鮮食品的市場準入機制,指導和督促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生產主體建立生產檔案和檢驗檢測制度。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著力抓好以農藥、獸藥、漁藥殘留等違禁藥物使用為重點的農產品、水產品源頭污染治理和投入品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使用農藥、獸藥、漁藥等行為,規范化肥、農藥、獸藥、漁藥的使用。嚴肅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漁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繼續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把整治工作延續到今年年底。
(二)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和追溯制度。加強產地環境安全評價和監控,推進農產品產地環境潔凈化,加強對農藥、獸藥殘留等污染的監測和監督抽查。組織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的檢測。加大農產品質量抽檢力度,產品擴大到蔬菜、水果、畜產品、茶葉、大米五大類25個品種,完成例行抽檢3500批次,蔬菜、生豬質量抽查合格率分別達到92%和95%以上,及時發布監測信息。繼續加大對初級水產品的質量安全抽檢,初級水產品生產環節藥物殘留抽檢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強化追溯管理,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專項整治和重點產品、重點產區包裝標識檢查。
(三)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推進年”活動。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和農業科技入戶工作,加快農產品認證認定,組織開展“千場萬村”科技示范推廣和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千場無公害、萬戶(船)信得過”活動,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加快農業標準制(修)訂工作,提高標準化生產覆蓋率,特色優勢農產品基地標準化生產覆蓋率達80%以上,出口農產品基地應用實施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率達90%。推廣“公司+基地+標準化”等模式,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生產基地的建設。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系列國家標準,開展農業標準化和部分農產品強制認證試點。
二、強化生產加工環節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行為
(四)組織開展重點食品專項整治。加快推進食品及相關產品市場準入,前28類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取證率達到90%,新7類食品和39類食品相關產品取證率達到50%以上。深入開展對飲用水、豆制品和豆芽的整治。繼續抓好果凍、液體乳、白酒、食品保鮮膜、奶制品塑料容器和飲用水塑料容器等六類重點產品,蕭山(醬腌菜)、臨安(炒貨)、余姚(醬腌菜)、慈溪(醬腌菜)、義烏(飲用水)、龍游(白酒)、定海(豆制品)、溫嶺(糖果)等八個重點整治區域,以及區域合格率低、市場準入進度慢、食品添加劑問題集中的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專項整治行動,監督抽查企業覆蓋面不低于80%,批次合格率不低于80%。完善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標簽監管和強制檢驗制度,加強對違規使用認證標志的專項監督檢查。
(五)開展小企業、小作坊治理。深入開展查處無證無照生產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黑窩點,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企業。前28類無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無證查處率100%,其中城鄉結合部以內的關停取締率100%,城鄉結合部以外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檔及目錄監管率100%。全面提升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產品的質量控制能力。
(六)開展專項抽查。以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專項抽查植物油、面粉、水產加工品、酒類、乳制品、飲料、肉制品、兒童食品、保健食品、邊銷茶、蜜餞等品種,加大普測力度,普測批次不得少于監管企業數的1??5倍。加大對產品質量不穩定企業的監督抽查力度,堅決曝光不合格的產品,問題嚴重的要立即責令停止產銷,依法吊銷在國家和省級監督抽查中產品不合格、且經限期整改復查后仍不合格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證。
(七)加強食品添加物質監管。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準入管理,全面實施食品添加物質使用申報制度,食品添加物質使用企業申報率達100%。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開展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等安全問題風險評估和監控試點,積極探索食品安全快速預警與快速反應新機制。
(八)加強縣鄉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認真貫徹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加大執法工作力度,推行資質等級認定,依法關閉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屠宰加工場。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積極推進牛、羊、家禽的定點集中屠宰,縣城生豬定點屠宰率達85%以上,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達70%以上。大力實施持證上崗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嚴格檢驗檢疫。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豬肉產品質量,促進屠宰行業規范化經營。注重肉類品牌化建設,加大宣傳力度,推進生豬產銷一體化進程,提高肉品安全意識。
三、強化食品流通環節整治,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秩序
(九)加強食品市場監督檢查。加大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違法行為。以農村城鎮、集鎮、鄉村舉辦的食品交易會、廟會和旅游景區景點、車站、碼頭等為重點區域,以城鄉結合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以及個體商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雜店、小攤點、小餐館為重點場所,以消費者申訴舉報多和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為重點品種,集中開展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經銷病死禽畜肉制品、過期霉變、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為,切實維護農村食品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強化食品市場準入管理。完善和落實食品市場經營主體準入、食品市場巡查、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食品分類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強化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進一步清理和規范主體資格,重點監管發生過違規失信行為的經營者。引導和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協議準入、質量承諾、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場開辦者質量管理責任等自律制度,建立內部食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食品質量監測體系,逐步擴大對食品的日常監測和強制檢測覆蓋面,建立食品安全監測的數據直報點制度。
(十一)加強進出口食品監管。加強出口食品農產品安全問題的前瞻性研究,對種養殖基地全面實施檢驗檢疫備案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監測制度、農藥獸藥殘留監控制度,全面實行出口企業質量承諾和“紅黑名單”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進口食品行為,強化進口檢驗,嚴把食品進口關。
(十二)繼續推進“三綠工程”。加快綠色市場建設和綠色市場認證步伐,繼續開辟綠色通道,大力改進運輸方式,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引導消費者綠色消費。深入開展“三綠工程下鄉”活動。加強酒類市場管理,繼續實施酒類經營企業備案登記和隨附單制度,開展酒類市場專項整治。
四、強化餐飲環節整治,規范餐飲業加工食品行為
(十三)開展食品原料專項監督檢查。加大對學校及周邊、社區、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小餐館和旅游景區餐飲攤點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查處采購、使用不合格和來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調味料、違法使用添加劑以及利用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霉變、生蟲等不潔原料或過期食品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非食品原料等生產加工食品行為。加強對亞硝酸鹽的使用管理。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建立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原料進貨溯源制度。
(十四)繼續推進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以餐飲業、學校食堂為重點,全面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積極推行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制度,加強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教育和指導,預防和減少食物中毒。完善和落實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針對薄弱環節,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定期發布預警信息。
五、加強保健食品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為
(十五)開展保健食品市場整治。以農村、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以農村保健食品經營者為重點對象,以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類產品為重點品種,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檢查和專項抽檢,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和非法添加藥物的違法行為,整治和規范保健食品市場秩序。深入開展保健食品虛假廣告整治行動,完善對違法廣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嚴肅查處誤導、坑害消費者尤其是農民群眾的違法行為。開展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專項檢查行動,重點檢查產品標準執行、標簽說明書規范情況,嚴防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市場。
六、強化農村食品安全監管,保障農民群眾利益
(十六)全面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按照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聯合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加大整治力度,強化監管措施,探索長效機制。以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食雜店、小攤點、小餐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為重點,開展專項檢查,實施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監管,防止假冒偽劣食品流入農村市場。嚴厲打擊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
(十七)完善農村現代流通網。扎實推進“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建設,全面加快欠發達地區建設進度,集中力量抓好尚未完成創建目標的地區,基本實現全覆蓋。大力推進連鎖超市、放心店向學校、社區和一些廠礦企業延伸,著力解決“無店村”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辦法。加大對連鎖龍頭企業和配送中心建設的扶持力度,加快改造提升農村放心店,使村級連鎖配送占應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達24??8%,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鞏固、提高和發展連鎖超市和放心店,建立健全“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動態管理和長效管理機制。
(十八)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試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食品藥品安全“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07〕24號)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為基礎、“三網”建設為重點、專項整治為手段、增強綜合監管能力為保障,著力提升縣域內食品安全整體水平。選擇建德市、慈溪市、樂清市、德清縣、桐鄉市、紹興縣、義烏市、江山市、舟山市普陀區、玉環縣和龍泉市開展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試點工作,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開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街道)創建活動。
七、加強監管機制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十九)完善監管責任網。嚴格執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06〕20號),完善各級監管部門內部和縣、鄉(鎮、街道)政府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學校、村(居)委會等食品安全責任網絡。全面落實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位。定期評估食品安全狀況,研究制訂相應監控措施,加強對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加大食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保證食品安全工作正常開展。
(二十)完善群眾監督網。建立健全鄉鎮政府食品安全協調機構。積極整合和發揮各監管部門在村一級的監督、協管隊伍的作用,推進“多員合一”的農村公共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的試點。健全食品安全統一舉報和獎勵辦法,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食品打假治劣活動,實行群防群治。
(二十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違法案件協查協辦機制。加大違法食品案件的查辦力度,及時查處大案要案,依法嚴懲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及時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大對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的監督、監察力度。
(二十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體系建設,引導企業真正成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總結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經驗,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建設。發揮食品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企業誠信意識。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綜合利用,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定期發布。實行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和規范經營,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廠進店、不合格產品出廠出店。
(二十三)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快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制訂全省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方案,進一步完善食品地方標準和企業備案標準的清理工作。強化食品安全檢測能力建設,及時總結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工作經驗,大力推進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工作,開展食品安全快速檢測,逐步實現檢測成果互認共享和檢驗檢測機構社會化。
(二十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完善和加強食品污染物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建設,建立食源性疾病預警處置系統。全面架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加強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制度和運行機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環節質量監測和預警機制,力求早發現、早處置,預防重大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發生。
八、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
(二十五)加大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堅持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面向全民和“五進”、“三貼近”的原則,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農村食品安全宣傳月、大學生志愿者食品安全暑期實踐等大型活動和食品安全知識“進千家社區、入萬戶家庭”以及“公共衛生進農村、進社區”宣傳活動。組織企業負責人和從業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開展學校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中小學食品安全知識教育試點。利用科技、衛生、文化下鄉等活動,對農民進行食品安全常識和科普技術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及時報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廣泛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食品安全法制意識和防范意識。
九、加強督查評價,促進食品安全工作落實
(二十六)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工作綜合評價。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對各市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綜合評價。各市、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也要根據當地實際,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綜合評價。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進一步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尤其是重點工作和重大問題的監督檢查,發揮暗查暗訪作用,如實了解各地工作落實情況和市場安全狀況,查找薄弱環節和問題企業、問題品種,及時進行通報,抓好督促整改,確保食品安全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研究、部署本地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各市要在7月15日前將2007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報送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07年底,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將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告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