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無公害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座談會精神,進一步強化農產品地理標志證后監管,保護農產品地理標志知識產權,根據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總體部署,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以下稱部中心)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2013年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次專項檢查的重點是標志使用授權行為、標志實際使用、產品質量控制和基層主管部門證后監管等情況,檢查對象主要是登記證書持有人、標志使用人及地縣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規范標志使用授權行為,強化登記證書持有人證后管理的責任意識,確保授權行為規范性和有效性。
(二)進一步規范標志使用人的用標行為,落實標志使用的各項要求,強化不合格產品退出機制。
(三)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對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和登記證書的侵權行為進行查處,凈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四)進一步強化產品質量控制和品牌建設,提升品牌影響力和公信力,促進農產品地理標志產業發展。
三、檢查內容
(一)標志使用的授權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標志使用的準入管理、標志使用協議管理、產品質量控制管理等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二)標志實際使用情況,重點檢查標志印刷和防偽標志使用情況、產品質量控制管理等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知識產權保護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和登記證書的非法侵權行為。
(四)基層主管部門證后監管情況,重點檢查基層監管措施和監管機制的建立以及執行情況。
(五)資源普查工作情況,重點檢查資源普查工作部署、實施情況,深入了解存在的問題和意見建議等。
四、檢查方式
(一)自查抽查。各省級工作機構按照文件要求,組織地縣級工作機構對本地縣、本行業的獲證產品開展全面自查。同時,省級工作機構應按照一定比例對地縣獲證產品及產品所在地工作機構進行抽查,方案自定。
(二)督導檢查。由部中心、相關專家和省級工作機構組成督導檢查組,分赴相關地區采取聽取匯報、工作座談和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督導檢查。具體分組情況見附件1。
(三)整改通報。對自查抽查和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對本次專項檢查不研究部署、不認真落實、不及時報告,在檢查中發現證后疏于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地區,部中心將在全系統內予以通報。
部監管局和部中心有關領導將根據情況,對部分省份專項檢查情況進行調研和指導。
五、進度安排
(一)9月中旬前,各省級工作機構完成自查抽查。填寫自查抽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完成自查抽查工作總結報告(包括總體情況、經驗做法、存在問題、措施建議等內容),并推薦至少1個品牌建設和產業發展典型案例。9月底前將相關匯總表、總結報告和典型案例材料報部中心地理標志處。
(二)9月底前,各督導檢查組對所檢查的省(區)至少2個獲證產品的證書持有人及標志使用人和產品所在的地縣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進行督導檢查,填寫相關檢查表(見附件3-5)。檢查結束后10日內形成督導檢查工作報告(包括總體情況、經驗做法、存在問題、措施建議等內容)。
(三)10月中旬前,完成整改和通報等工作,形成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工作總結。
六、工作要求
(一)請各省級工作機構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部署,及時印發方案,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做好本次專項檢查工作。
(二)請接受督導檢查的省(區)及時與各督導檢查組對接工作,確定督導檢查相關事項,做好銜接安排,準備相關材料,共同順利完成督導檢查工作。
(三)相關文件和表格可在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www.aqsc.agri.gov.cn)下載。
七、聯系方式
各地在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工作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部中心地理標志處聯系。聯系人:陳思、張夢飛;電話:010-62196098;傳真:010-62115630;電子郵件:dbch@agri.gov.cn;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59號311室;郵編:100081。
附件下載:1.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督導檢查分組安排
2.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自查抽查基本情況匯總表
3.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表(證書持有人)
4.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表(標志使用人)
5.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表(地縣級工作機構)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13年7月31日
標簽:專項檢查 產品質量 標志 農產品地理標志 登記 檢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無公害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座談會精神,進一步強化農產品地理標志證后監管,保護農產品地理標志知識產權,根據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總體部署,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以下稱部中心)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2013年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次專項檢查的重點是標志使用授權行為、標志實際使用、產品質量控制和基層主管部門證后監管等情況,檢查對象主要是登記證書持有人、標志使用人及地縣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規范標志使用授權行為,強化登記證書持有人證后管理的責任意識,確保授權行為規范性和有效性。
(二)進一步規范標志使用人的用標行為,落實標志使用的各項要求,強化不合格產品退出機制。
(三)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對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和登記證書的侵權行為進行查處,凈化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四)進一步強化產品質量控制和品牌建設,提升品牌影響力和公信力,促進農產品地理標志產業發展。
三、檢查內容
(一)標志使用的授權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標志使用的準入管理、標志使用協議管理、產品質量控制管理等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二)標志實際使用情況,重點檢查標志印刷和防偽標志使用情況、產品質量控制管理等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知識產權保護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志和登記證書的非法侵權行為。
(四)基層主管部門證后監管情況,重點檢查基層監管措施和監管機制的建立以及執行情況。
(五)資源普查工作情況,重點檢查資源普查工作部署、實施情況,深入了解存在的問題和意見建議等。
四、檢查方式
(一)自查抽查。各省級工作機構按照文件要求,組織地縣級工作機構對本地縣、本行業的獲證產品開展全面自查。同時,省級工作機構應按照一定比例對地縣獲證產品及產品所在地工作機構進行抽查,方案自定。
(二)督導檢查。由部中心、相關專家和省級工作機構組成督導檢查組,分赴相關地區采取聽取匯報、工作座談和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督導檢查。具體分組情況見附件1。
(三)整改通報。對自查抽查和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對本次專項檢查不研究部署、不認真落實、不及時報告,在檢查中發現證后疏于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地區,部中心將在全系統內予以通報。
部監管局和部中心有關領導將根據情況,對部分省份專項檢查情況進行調研和指導。
五、進度安排
(一)9月中旬前,各省級工作機構完成自查抽查。填寫自查抽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完成自查抽查工作總結報告(包括總體情況、經驗做法、存在問題、措施建議等內容),并推薦至少1個品牌建設和產業發展典型案例。9月底前將相關匯總表、總結報告和典型案例材料報部中心地理標志處。
(二)9月底前,各督導檢查組對所檢查的省(區)至少2個獲證產品的證書持有人及標志使用人和產品所在的地縣級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機構進行督導檢查,填寫相關檢查表(見附件3-5)。檢查結束后10日內形成督導檢查工作報告(包括總體情況、經驗做法、存在問題、措施建議等內容)。
(三)10月中旬前,完成整改和通報等工作,形成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工作總結。
六、工作要求
(一)請各省級工作機構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部署,及時印發方案,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做好本次專項檢查工作。
(二)請接受督導檢查的省(區)及時與各督導檢查組對接工作,確定督導檢查相關事項,做好銜接安排,準備相關材料,共同順利完成督導檢查工作。
(三)相關文件和表格可在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www.aqsc.agri.gov.cn)下載。
七、聯系方式
各地在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工作中有什么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部中心地理標志處聯系。聯系人:陳思、張夢飛;電話:010-62196098;傳真:010-62115630;電子郵件:dbch@agri.gov.cn;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59號311室;郵編:100081。

2.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自查抽查基本情況匯總表
3.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表(證書持有人)
4.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表(標志使用人)
5.2013年全國農產品地理標志專項檢查表(地縣級工作機構)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13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