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部門解讀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管理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約談制度〉和〈山東省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掛牌督辦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9-06-24 387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新《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紅線意識,迅速扭轉我省事故多發頻發的局面,穩定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山東省委、省政府分別召開常委會和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了全省安全生產打基礎、利長遠,實現長治久安的斷然措施,制定出臺一系列制度規定。為此,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印發〈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管理辦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約談制度〉和〈山東省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掛牌督辦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魯政辦字〔2015〕198號),分別對全省安全生產舉報、約談、 重大隱患掛牌督辦、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和深化“查身邊隱患、保職工安全、促企業發展”活動作出規定和安排。
 
    一、《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管理辦法》。為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各屆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修訂出臺安全生產舉報管理辦法。這次修訂,主要有四個方面的突破和創新:一是舉報獎勵辦法適用于整個安全生產領域,所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都應依此辦理群眾舉報事項;二是明確了對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等緊急情況的舉報,接報部門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查;三是規范了舉報辦理時限,對實名且有聯系方式的舉報,接報部門應當場告知舉報人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最多延長30日辦結,要于舉報調查結束后 10日內反饋調查結果并記錄存檔;四是加大了舉報獎勵力度,要根據舉報事項的價值、確鑿程度和協助調查情況,給予2000元至20萬元不等的獎勵。
 
    二、《山東省安全生產約談制度》。為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安全管理責任,預防和控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省政府確定實施安全生產約談制度。約談由省政府或省安委會組織實施,規定對“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短期內連續發生2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超過控制考核指標進度”等九種情形的市、縣(市、區)和相關單位進行約談。其中,市主要負責同志由省安委會主任或授權副主任約談,市分管負責同志由省安委會副主任約談,縣(市、區)主要負責同志由省安委會副主任或經省安委會主任、副主任授權的省安委辦主任、副主任約談,聽取其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議,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并要求,約談結束后,被約談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將約談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
 
    三、《山東省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掛牌督辦辦法》。這是為做好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有效預防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而采取一項工作措施。辦法界定了什么是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明確了省安委會掛牌督辦的六種具體情形和工作程序,要求相關政府要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期限、應急預案、監控“六落實”。整改結束,逐級上報后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現場核實,對經確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完畢的,由省安委會辦公室發文銷號。
 
    四、《山東省實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辦法》。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安委辦〔2015〕14號)精神,進一步強化我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實施有效懲戒,我省確定建立省級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將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瞞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按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拒不執行行政執法指令等九種安全生產不良行為納入“黑名單”管理。 “黑名單”管理按照信息采集、信息告之、信息提交、信息公布、信息移出的程序實施,每季度向全社會公開。納入省級“黑名單”管理期限一般為一年,在此期間,各級各部門應對其在市場準入、項目立項、行政審批、資質認定、享受財政補貼和政策性資金、資格審查、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投融資、招標投標、國有土地出讓、采礦權取得、進出口、出入境、授予榮譽等方面,依法依規嚴格限制或禁入,并作為金融機構開展業務服務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關于深化“查身邊隱患、保職工安全、促企業發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的意見》。為進一步發揮廣大職工群眾參與、支持和監督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作用,創新和構建制度化、常態化、全員化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省總工會在全省部署開展了“查身邊隱患、保職工安全、促企業發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意見明確,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依靠職工群眾、為了職工群眾的理念,加強對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的組織領導,構建有利于職工群眾參與、支持和監督安全生產的責任機制、教育培訓機制、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獎勵激勵機制,廣泛開展各種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推動“查保促”活動保障更到位、載體更豐富、措施更有力、成效更明顯,充分調動起廣大職工群眾“防范和查找安全隱患”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增強防范意識和隱患處置能力,為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作出新的更大貢獻。目前這項活動已在全省各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展開,全國總工會已向各省市推廣。


 
地區: 山東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