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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建立學校及幼兒園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1-02-19 665
核心提示:一、起草必要性當前,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食品安全總體情況較好,但與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
    一、起草必要性
 
    當前,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食品安全總體情況較好,但與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一些校長(園長,以下統稱“校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履職還不到位,一些學校不知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一些學校對食品安全從業人員管理不嚴格等,導致食品安全事件偶有發生。建立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能有效解決主體責任不細、崗位責任劃分不清等問題,對堅決守住校園不發生群體性食源性疾病的安全底線具有重要作用。
 
    二、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二)《中華人員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三)《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45號)
 
    (四)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市監食經〔2019〕68號)
 
    三、起草過程
 
    為有效指導學校解決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不細、崗位責任劃分不清和沒量化、難考核等問題,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和市教委共同起草了《關于建立學校及幼兒園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征求意見稿),通過部分座談、單獨走訪、集體討論等方式與學校食品安全崗位人員面對面交流,并向各區縣市場監管、教育部門和學校書面征求意見;同時,通過市市場監管局公眾信息網向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經過反復修改和完善,歷時半年時間,數易其稿,最終形成了文本送審稿。
 
    四、主要內容
 
    《通知》對建立學校及幼兒園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工作方法、結果運用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分析了目前我市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總體情況,闡述了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求區縣市場監管部門、教育部門及學校等單位要提高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認識,高度重視并積極開展此項工作。
 
    二是建立制度,切實履職。此部分是全文重點,為有效指導學校落實好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從全面學習規定、厘清工作職責、仔細借鑒參考、強化制度執行四個方面,詳細闡述了如何開展此項工作。并在附件中提供了《學校(幼兒園)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參考模板,對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崗位責任進行了全面梳理,列舉了從管理層到操作層13個崗位需要履行的123條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形成了可量化、可操作的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具體內容。
 
    三是嚴格督導,嚴肅追責。這部分主要指導區縣市場監管局、教育部門如何督促學校落實工作和運用工作成果。對工作開展不到位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同時也鼓勵學校建立內部獎懲制度,激勵從業人員提高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相關法規: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建立學校及幼兒園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度的通知 (渝市監發〔2021〕14號)


 
地區: 重慶
標簽: 市場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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