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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列入四川省人大立法計劃

   2013-05-17 927
核心提示:  由四川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辦的宜賓代表團關于修訂《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議案已列入四川省

  由四川省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交辦的宜賓代表團“關于修訂《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議案”已列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計劃。這意味著該《條例》第一次修訂10年后將進行二次修訂。

  四川是我國白酒業綜合實力最強的省份,無論是產量、產值還是品牌、科技均長期位居全國第一。然而川酒的行政管理立法卻顯得滯后。《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1991年開始實施,雖于2004年進行了修訂,但迄今已有10年時間,條例中的不少規定和表述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和做強、做優白酒產業的需要。

  在最近舉行的四川省第十二屆人代會上宜賓代表團提出議案,建議修訂《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議案中建議的修訂條款,包括調整酒類發展規劃、明確產業布局,加大對假冒偽劣名優白酒等的處罰力度等;增設對白酒“地理保護標志”的保護,讓省外企業在產品上標注來自四川的基酒;同時加強對四川名優白酒的保護,所有產品采取溯源機制。消費者如買到假酒,可以投訴、追溯問題環節,再逐級追查。議案還建議加大對川酒生產企業周邊大氣和水資源的保護,加強對包括名優酒配方等商業機密的保護,強化川酒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假冒偽劣的打擊力度。該議案得到成都、瀘州、綿陽、德陽等川酒主產地市長和名酒企業老總簽名,達成共識,開創了該省人代會歷史上5個市長聯名提出立法建議的先例。

  據悉,日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已將上述議案列入今年立法計劃,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規處承擔條例修訂的主要工作,力爭今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一審。



 
標簽: 立法計劃 酒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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