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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現代漁業跨越發展的意見(桂政發〔2014〕39號)

   2014-07-10 937
核心提示: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11號)精神,加快轉變漁業發展方式,促進我區漁業跨越發展,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加快轉變漁業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水產品安全有效供給和漁民持續較快增收為首要任務,堅持生態優先、養捕結合和以養為主的方針,加快構建現代漁業產業體系,提升漁業設施和裝備水平,推進漁業改革開放,保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切實保障和改善漁民民生,加快形成現代漁業發展新格局,努力實現從漁業大區向漁業強區的歷史性跨越。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環境優先、科學發展,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加強漁業資源環境保護,提高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能力。二是堅持優化結構、轉型升級,大力發展健康養殖,提升外海和遠洋漁業能力,培育壯大加工流通服務業,實現由數量增長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三是堅持改革開放、創新發展,加快發展外向型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增強現代漁業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四是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落實富民政策,提高漁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促進漁民就業增收,保障和改善漁民生計。五是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通過政策導向,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切實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水產養殖面積穩定在400萬畝左右,水產品產量達到500萬噸以上,漁業經濟總產值突破2000億元,漁業二三產業比重達到50%以上;產業結構和布局進一步優化,現代漁業產業體系基本形成,漁業基礎設施和裝備水平不斷完善,水產品精深加工能力明顯增強,科技支撐能力顯著提升,安全生產能力進一步提高,漁業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二、加快構建現代漁業產業體系
 
  (一)大力發展水產健康養殖。深入開展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創建活動,大力實施水產良種工程,加快發展優勢特色養殖,扶持發展深水網箱養殖、工廠化養殖、循環水養殖等設施漁業。加強水產飼料研發,強化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到2020年,建成200個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建設一批國家級、自治區級良種場,主要養殖品種良種覆蓋率達80%以上。
 
  (二)拓展外海和遠洋漁業。積極開發外海漁業資源,推動海洋捕撈由近海向“三沙”(西沙、中沙和南沙)海域拓展。優先發展遠洋漁業,制定出臺促進遠洋漁業加快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造專業遠洋漁船,鼓勵國內海洋漁船改造后從事遠洋漁業生產,支持外海和遠洋漁船開展探捕活動。建設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遠洋漁業企業和海外遠洋漁業基地。
 
  (三)著力發展水產品精深加工。創建漁業產業化示范基地,發展壯大加工龍頭企業,推進水產品精深加工特色化、專業化、規?;l展,全面提升加工和流通設施設備整體水平,加快水產品加工業提質升級,促進水產品加工從粗放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鼓勵發展多樣化水產品加工,打造漁業品牌。加快建設以北海、南寧、欽州和防城港為主的水產品加工基地。到2020年,水產品加工能力達250萬噸以上,出口創匯10億美元以上。
 
  (四)加快發展現代水產物流業。大力拓展國內消費市場,努力開發國際市場,完善市場營銷網絡,在沿海、沿邊和中心城市建設一批水產品物流園和水產品批發市場,把我區建成內接中南、西南各省,外聯東盟各國的水產品流通樞紐。加快水產品流通信息化建設,建立聯結產銷的信息系統,打造網上物流配送平臺和電子商務平臺。
 
  (五)扎實推進現代漁業園區建設。打造北部灣高效漁業產業帶和西江流域生態漁業產業帶,創建一批現代漁業重點產業園區。建立以政府為引導、以企業為主體的投融資體制,不斷完善園區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重點支持中國—東盟現代農業科技合作園區、北海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專業型示范基地、欽州欽南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到2020年,建成自治區級現代漁業示范園區50個。
 
  (六)積極發展休閑漁業。深入挖掘漁業文化,突出南珠文化,融入壯鄉文化、民俗文化、農耕文化,加強漁業與旅游、文化、科普教育等相關產業有機結合,提升休閑漁業內涵和品質。大力發展濱海休閑垂釣觀光、城郊垂釣餐飲、田園養殖觀光、庭院特色養殖觀光、大水面生態養殖觀光等休閑漁業。加快休閑漁業示范基地和野釣基地建設,積極推進中國—東盟漁業休閑文化交流活動,打造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休閑漁業特色品牌。到2020年,建成自治區級休閑漁業示范基地100個。
 
  三、著力提升漁業設施和裝備水平
 
  (一)推進海洋漁船升級改造。深入實施海洋漁船更新改造項目,加快推進漁船標準化改造,重點發展大型鋼質海洋漁船,適當兼顧中型鋼質海洋漁船,逐步改造小型、老舊木質漁船及竹木排筏。到2020年,達到限制使用年限的木質漁船基本完成標準化更新改造,海洋大中型鋼質漁船規模擴大到1000艘。
 
  (二)實施標準漁港建設。編制標準漁港建設規劃,加大對漁港防波堤、護岸、碼頭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完善漁港配套設施,提高避風抗災和服務能力。理順漁港建設管理體制,保障漁港建設用地,依法保護和管理漁港及其設施。重點支持北海冠嶺漁港經濟區建設。到2020年,建成12個標準漁港和一批避風錨地,漁港安全避風總能力達1萬艘漁船以上。
 
  (三)完善養殖設施和裝備建設。繼續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工程。加大對網箱、工廠化、高位池和循環水養殖等設施漁業的支持力度。推進水產養殖機械化、智能化,提高水產養殖業裝備水平。支持養殖廢水處理、越冬、高效增氧和海洋離岸浮動碼頭等設施建設。在內陸大水面養殖集中區建設一批養殖配套碼頭。到2020年,完成池塘標準化改造110萬畝。
 
  (四)加強漁政執法裝備建設。強化漁政執法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漁政執法條件,提高執法裝備水平,構建反應迅速、指揮暢通、保障有力和執法高效的漁政執法體系。加強水上治安管理裝備建設,提高公安邊防部門護漁執法能力。
 
  四、加快推進漁業改革開放
 
  (一)穩定和完善漁業基本經營制度。強化漁業權制度,保障漁業生產者依法享有長期穩定的水域灘涂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結合水環境容量,科學利用水資源,合理確定可以用于水產養殖業的水域和灘涂。制定和完善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建立基本養殖水域保護制度,穩定水產養殖面積。研究制定征收征用漁業水域、灘涂補償安置具體辦法。探索建立養殖權和捕撈權流轉機制。
 
  (二)培育新型漁業經營主體。加快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漁業經營體系,培育發展漁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漁業經營主體,提高漁民組織化程度。鼓勵以入股、租賃、合伙等多種形式發展聯合經營或組建漁業企業。加大財政投資項目直接投向力度,支持改善漁業生產裝備條件。探索開展新型漁業經營主體信用建設,推動聯合授信,有條件的地方予以財政貼息。到2020年,培育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漁業龍頭企業30家、自治區級漁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200家。
 
  (三)創新漁業社會化服務。壯大漁業協會組織,健全協會自我管理機制,扶持協會改善管理條件。探索將資格審查、漁業經濟統計和漁情采集等部分具體事務委托協會辦理。鼓勵開展漁業技術推廣、病害防治、市場信息、咨詢評估、投融資、中介等方面的服務,全面提升漁業生產社會化服務水平。
 
  (四)深化漁業開放合作。充分利用中國與東盟開放合作和建設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平臺,鼓勵有能力的漁業企業“走出去”,進一步加強與東盟諸國等國家的漁業交流與合作,重點加強遠洋捕撈、漁業基地建設、海洋生態環保、海產品生產交易、科技攻關等合作,把我區建成中國—東盟現代漁業產業發展和研究中心。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積極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吸引更多企業落戶我區。
 
  五、切實改善漁民民生
 
  (一)加快建設“美麗漁村”。加強漁區的飲水、用電、道路、通訊和漁港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實施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切實解決建設用地、配套資金、戶籍、子女教育、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問題。建設一批環境良好、配套設施完善的休閑漁村。落實好海難救助、休漁禁漁期生活補助等政策。扎實推進“平安漁業”、“文明漁港”和“美麗漁村”建設。到2020年,漁民人均純收入超過4萬元。
 
  (二)繼續實施捕撈漁民轉產轉業。征收、征用漁業水域、灘涂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等規定予以補償安置。完善捕撈漁民轉產轉業規劃,切實落實國家捕撈漁民轉產轉業政策,支持發展海水養殖、產品加工和休閑漁業,拓寬漁民轉產轉業和增收渠道。落實相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加強漁民職業技能培訓,鼓勵用人單位積極吸納漁民就業。
 
  六、加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
 
  (一)繼續推進漁業資源養護。嚴格執行海洋伏季休漁和珠江禁漁期制度。建設完善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積極開展馬氏珠母貝等地方珍稀瀕危物種及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大漁業增殖放流力度,定期評估資源增殖保護效果。擴大人工魚礁建設規模,加快推進海洋牧場建設。加大漁政執法力度,加強漁業資源養護管理。到2020年,建成北海馬氏珠母貝自然繁殖區、北海潿洲島珊瑚礁群及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和欽州三娘灣白海豚國家級海洋公園,建成近江牡蠣、方格星蟲等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北海、防城港、欽州3個近海人工魚礁群,年增殖放流規模達10億尾以上。
 
  (二)加強漁業生態環境保護。組織開展漁業水域污染源普查,加強污染物排放治理。建立和完善漁業水域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加強涉漁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完善和落實好補救措施。切實執行水域灘涂養殖證制度,合理調整養殖布局,積極推廣生態養殖、循環養殖、潔水養殖等健康養殖模式。加大非法養殖整治力度,嚴禁使用國家禁用原料發展養殖,減少養殖污染。
 
  (三)強化漁業資源調查和監測。建立漁業資源調查評估制度,定期組織實施綜合性漁業資源調查評估。完善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監測體系建設,在沿海主要漁港和內陸主要江河沿岸建立漁業資源監測站點,常年開展漁業資源動態監測。建立和完善14個設區市漁業水域環境監測站。建立漁業資源環境保護科普示范基地。
 
  七、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促進現代漁業跨越發展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加大對現代漁業的項目資金支持。漁業部門要加強與外事、海洋、邊防海警和部隊的聯系,合力做好維權護漁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將漁業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制定本級政府促進現代漁業跨越發展的實施方案。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現代漁業發展投入,加快漁政、漁港、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海洋漁船升級改造、水產原良種工程和水生生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保障漁政、資源調查、品種資源保護、疫病防控、質量安全監管、技術推廣、應急處置、公益性漁港維護、搶險救助等工作經費。繼續實施增殖放流和水產養殖生態環境修復補助政策。加大對水產育種、病害防治、資源養護、漁業裝備等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水產良種生產補貼制度,加快水產良種產業體系建設。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取得農業部頒發的“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并在有效期內的遠洋漁業企業,從事遠洋捕撈業務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將漁業納入農業用水、用電、用地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范圍,公益性漁港建設用海免征海域使用金。加大對漁業信貸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漁業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推動漁業保險納入政策性農業保險范圍,支持發展漁業互助保險,鼓勵發展漁業商業保險,探索開展漁業養殖保險。
 
  (三)提升漁業科技人才支撐能力。深化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技術推廣機構為主體,科研院校、行業協會、專業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共同參與的新型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深化漁業科研機構改革,加大科研攻關和創新力度,構建跨學科、跨領域的科技創新平臺,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支持開展技術成果轉化與示范推廣。加強漁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培養和吸引緊缺漁業科技創新人才,重點支持欽州學院海洋學院發展,支持高等院校涉漁學科建設,支持科研院校建立海洋、水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進廣西水產畜牧職業技術學院建設。加強技術培訓,培養現代新型漁民。
 
  (四)加強政策研究與法制建設。加快研究制定促進現代漁業跨越發展的配套政策。推動制定完善地方漁業配套法規規章。修訂完善《廣西漁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研究制定漁業生產安全、休閑漁業管理辦法。建立涉漁工程對水生生物損害的補償機制,確保落實補償資金和修復措施。加大漁業普法宣傳力度,增強漁民法制意識。
 
  (五)加大漁業安全監管力度。加強漁業生產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完善廣西海洋漁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統平臺建設,加強漁船自救互救能力建設,加大漁船船員適任及應急能力培訓力度。加快建設自治區、市、縣三級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逐步配備水產苗種檢疫裝備。推動建立水產品市場準入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和完善漁業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管理制度。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建設。整治清理非法養殖、礙航養殖等漁業設施,保證行洪和船舶航行安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4年6月4日


 
地區: 廣西
標簽: 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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