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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酵母產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函(國質檢食監函〔2009〕838號)

   2012-08-01 454
核心提示: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關于酵母產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請示》(皖質發〔2009〕64號)收悉,現提出以下
安徽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關于酵母產品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請示》(皖質發〔2009〕64號)收悉,現提出以下意見:
 
  酵母是一種可食用的、營養豐富的單細胞微生物,其提取物主要為氨基酸、肽類等物質。依據《關于印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問答(三)的通知》(質檢食監函〔2007〕113號)的有關規定,酵母及酵母提取物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發證范圍,按照其他食品,由省局審查發證。
 
  企業生產的食品,已有行業標準的,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〇〇 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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