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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12年獸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2]16號)

   2012-03-26 496
核心提示:為加強獸藥殘留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提升獸藥殘留監控水平,我部決定繼續開展獸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為加強獸藥殘留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提升獸藥殘留監控水平,我部決定繼續開展獸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證項目

  豬肉中替米考星、雞蛋中尼卡巴嗪的殘留測定(具體驗證內容見附件1)。

  二、參加單位

  承擔我部獸藥殘留檢測任務的省級獸藥監察所、國家獸藥殘留基準實驗室必須參加豬肉中替米考星的測定項目。已配置了液相色譜串聯質譜儀的單位還必須參加雞蛋中尼卡巴嗪的測定項目。

  三、進度安排

  (一)報名時間:參加能力驗證的單位應當填寫《2012年獸藥殘留檢測能力驗證報名表》(附件2),加蓋公章后于2012年4月10日前傳真至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

  (二)培訓時間:2012年5月9-10日組織檢測方法培訓活動。

  (三)領樣時間:2012年5月22日領取樣品。

  (三)檢測時間:領取樣品后96個小時內完成檢測。

  參加能力驗證單位須在領取樣品后96小時內按規定格式(附件3)填報檢測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隨后將檢測結果原件和原始檢驗記錄及相關譜圖等一并寄送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

  四、組織實施

  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具體組織實施,負責檢測樣品的制備、發放和檢測數據的匯總、分析,以及檢測培訓工作,并及時將驗證結果上報我部獸醫局。

  我部根據能力驗證報告,公布能力驗證結果和通過能力驗證的單位名單。

  本通知未盡事宜及能力驗證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相關建議,請直接與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聯系。

  聯 系 人:王鶴佳、孫雷

  電   話:010-62103656、010-62103654

  傳   真:010-62103659

  通訊地址:北京海淀中關村南大街8號

  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

  郵   編:100081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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