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農業農村局、貴安直管鄉鎮農業(畜牧)中心: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現根據《貴州省農業農村廳、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貴州省林業局關于印發貴州省食用野生動物人工養殖轉型轉產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貴陽實際,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區(市、縣)要充分認識野生動物轉型轉產工作的重要性,主動與林業部門做好銜接,完成相關檔案資料移交等工作,務必將穩妥推進退出野生動物轉型轉產指導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實抓細。
二、根據林業部門移交的養殖清單(詳見附件1),對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目錄》(以下簡稱《名錄》)的33家特種畜禽養殖主體,各區(市、縣)要根據《畜牧法》、《環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納入行業管理,開展好技術培訓和跟蹤服務指導工作,按期完成規模養殖場備案、《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辦理等工作,確保特種畜禽管理不缺位。
三、對于已退出野生動物養殖的61家養殖主體,2020年11月30日前各區(市、縣)要再次深入到61個養殖主體進行調查核實,建立轉型轉產臺帳,做到情況清、底數明(詳見附件2),對愿意轉產從事種植業、養殖業且具備相應條件的,要結合當前農村產業革命12個特色優勢產業、鄉村振興戰略部署等政策措施,按照“一場一策、精準有效”的原則制定轉型轉產工作方案,給予技術指導,落實有關政策。對轉其他產業的養殖主體,要積極配合林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部門,妥善安置轉型轉產人員。
四、各區(市、縣)要結合畜禽產業發展的等相關工作,充分利用畜禽健康養殖、疫病防控專業技術和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做好《目錄》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工作,增進公眾對畜禽養殖業的了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貴陽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1月17日
(信息來源:貴陽市農業農村局畜牧漁業管理處)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現根據《貴州省農業農村廳、貴州省財政廳、貴州省扶貧開發辦公室、貴州省林業局關于印發貴州省食用野生動物人工養殖轉型轉產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貴陽實際,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區(市、縣)要充分認識野生動物轉型轉產工作的重要性,主動與林業部門做好銜接,完成相關檔案資料移交等工作,務必將穩妥推進退出野生動物轉型轉產指導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實抓細。
二、根據林業部門移交的養殖清單(詳見附件1),對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目錄》(以下簡稱《名錄》)的33家特種畜禽養殖主體,各區(市、縣)要根據《畜牧法》、《環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納入行業管理,開展好技術培訓和跟蹤服務指導工作,按期完成規模養殖場備案、《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辦理等工作,確保特種畜禽管理不缺位。
三、對于已退出野生動物養殖的61家養殖主體,2020年11月30日前各區(市、縣)要再次深入到61個養殖主體進行調查核實,建立轉型轉產臺帳,做到情況清、底數明(詳見附件2),對愿意轉產從事種植業、養殖業且具備相應條件的,要結合當前農村產業革命12個特色優勢產業、鄉村振興戰略部署等政策措施,按照“一場一策、精準有效”的原則制定轉型轉產工作方案,給予技術指導,落實有關政策。對轉其他產業的養殖主體,要積極配合林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部門,妥善安置轉型轉產人員。
四、各區(市、縣)要結合畜禽產業發展的等相關工作,充分利用畜禽健康養殖、疫病防控專業技術和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做好《目錄》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工作,增進公眾對畜禽養殖業的了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貴陽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1月17日
(信息來源:貴陽市農業農村局畜牧漁業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