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關于調整擴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要求,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健康發展,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清單實施后,《財政部等13個部門關于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8年第157號)》所附的清單同時廢止。
附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藥監局 密碼局 瀕管辦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下載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
發布日期: 2019年12月27日
本清單實施后,《財政部等13個部門關于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2018年第157號)》所附的清單同時廢止。
附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 藥監局 密碼局 瀕管辦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