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進口烏拉圭大麥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3號)

   2019-02-19 549
核心提示: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牧農漁業(yè)部關于烏拉圭大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現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烏拉圭東岸共和國牧農漁業(yè)部關于烏拉圭大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現將《進口烏拉圭大麥植物檢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烏拉圭大麥允許進口。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 進口烏拉圭大麥植物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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