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切實掌握我市食品生產小作坊(以下簡稱小作坊)質量安全總體情況,從源頭強化對食品生產小作坊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我市小作坊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消除城郊結合部和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結合我局全年工作安排,現決定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小作坊的數量、基本狀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在調查的同時要堅持“規范一批、核準一批、取締一批、幫扶一批”的原則,進一步推進食品生產小作坊重點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市食品生產小作坊開展調查建檔工作,全面摸清全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分布、數量和基本狀況。根據調查情況,對小作坊進一步規范治理,使小作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得到全面落實;從業者的食品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誠信意識得到增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原料進貨查驗、登記保管、使用和記錄等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實施;無證生產行為得到有效規范;“黑作坊”等嚴重違法行為受到及時查處;食品生產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環境得到進一步凈化。
二、調查及監管對象
本次調查及監管對象為轄區內所有食品生產小作坊(含取得核準證和未取得核準證的小作坊;停產和季節性停產的小作坊),主要是指從業人員較少,具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和相應的衛生條件,具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具有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但不具備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條件的食品生產單位。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15年12月16日前)申報自查。
各縣區局要及時部署食品生產小作坊調查摸底并推進重點監管工作,將小作坊調查監管工作落實到專人負責。調查工作中,小作坊首先要進行自查并申報相關情況,具體工作人員再根據小作坊自查情況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小作坊逐一調查登記,并按照大慶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基本信息調查表(附件1)對食品生產小作坊的生產加工經營情況、是否取得核準證、基本生產條件、生產加工品種等逐項填寫,準確摸清轄區食品生產小作坊的底數和質量安全狀況,建立完善食品生產小作坊基礎檔案,確保調查建檔信息的準確、全面。
第二階段:(2016年1月5日前)排查檢查。
通過此次活動,要嚴厲打擊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濫用添加劑的“黑作坊”,堅決關閉一批無生產核準證、完全不具備生產必備條件的小作坊,積極幫扶一批具備一定條件的食品生產小作坊取得小作坊生產核準證,幫助其提高生產條件,擴大規模,實現由食品生產小作坊向食品生產企業的提升。通過小作坊調查及加強監管工作,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夯實我市監管工作基礎,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效率,引導我市食品生產小作坊走上規范化,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放心、方便的消費環境。
第三階段:(2016年1月15日前)總結上報。
調查檢查工作結束后,各縣區局要按時將監管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匯總上報,重點總結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經驗,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和工作建議等,于2016年1月15日前將附件1《大慶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基本信息調查表》、附件2《食品生產小作坊調查匯總表》及工作總結上報到市食藥監局食品生產監管科,此后根據轄區內食品生產小作坊的動態變化情況每季度排查一次并報送相關情況。
聯系人:林麗爽 聯系電話:6287233
電子郵箱:dqshipin@126.com <mailto:dqshipin@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食品生產小作坊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政府形象和社會穩定。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好屬地監管責任,將調查摸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結合實際認真制定本區域內調查及推進重點監管工作方案,強化責任,落實專人,明確任務,全面調查、加強監管,為下一步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正面引導百姓安全消費。要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食品生產小作坊,加大對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的宣傳力度,加大對普通消費者和經銷商的宣傳力度。要引導消費者購買加貼食品生產小作坊核準證標志的食品,自覺抵制廠名廠址不詳、質量安全無保證的產品。工作中要鼓勵社會各方面對食品生產小作坊加強監督,對舉報反映食品質量安全的問題,要組織力量及時進行調查,及時處理,避免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狠下功夫,全面覆蓋。在食品生產小作坊調查工作中要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全面調查、不留死角,確保調查信息全面、真實、完整、可靠,并及時做好《調查表》匯總上報工作,為下一步切實加強監管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四)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濫用添加劑造成安全隱患,或不具備食品生產加工條件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必須實施嚴厲打擊,該處罰的處罰,該取締的依法堅決予以取締。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向同級地方政府匯報。
【
附件1-3點擊下載】:1.大慶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基本信息調查表 <http://ht.yqsc.gov.cn/xlsdoc/201510151203493.doc>
2.食品生產小作坊調查匯總表 <http://ht.yqsc.gov.cn/xlsdoc/20151015120539.doc>
3.小作坊調查統計情況表
大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
為切實掌握我市食品生產小作坊(以下簡稱小作坊)質量安全總體情況,從源頭強化對食品生產小作坊的監管,進一步規范我市小作坊生產經營行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消除城郊結合部和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結合我局全年工作安排,現決定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小作坊的數量、基本狀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在調查的同時要堅持“規范一批、核準一批、取締一批、幫扶一批”的原則,進一步推進食品生產小作坊重點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全市食品生產小作坊開展調查建檔工作,全面摸清全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分布、數量和基本狀況。根據調查情況,對小作坊進一步規范治理,使小作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得到全面落實;從業者的食品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誠信意識得到增強;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原料進貨查驗、登記保管、使用和記錄等管理制度得到全面實施;無證生產行為得到有效規范;“黑作坊”等嚴重違法行為受到及時查處;食品生產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環境得到進一步凈化。
二、調查及監管對象
本次調查及監管對象為轄區內所有食品生產小作坊(含取得核準證和未取得核準證的小作坊;停產和季節性停產的小作坊),主要是指從業人員較少,具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和相應的衛生條件,具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具有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但不具備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條件的食品生產單位。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15年12月16日前)申報自查。
各縣區局要及時部署食品生產小作坊調查摸底并推進重點監管工作,將小作坊調查監管工作落實到專人負責。調查工作中,小作坊首先要進行自查并申報相關情況,具體工作人員再根據小作坊自查情況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小作坊逐一調查登記,并按照大慶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基本信息調查表(附件1)對食品生產小作坊的生產加工經營情況、是否取得核準證、基本生產條件、生產加工品種等逐項填寫,準確摸清轄區食品生產小作坊的底數和質量安全狀況,建立完善食品生產小作坊基礎檔案,確保調查建檔信息的準確、全面。
第二階段:(2016年1月5日前)排查檢查。
通過此次活動,要嚴厲打擊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濫用添加劑的“黑作坊”,堅決關閉一批無生產核準證、完全不具備生產必備條件的小作坊,積極幫扶一批具備一定條件的食品生產小作坊取得小作坊生產核準證,幫助其提高生產條件,擴大規模,實現由食品生產小作坊向食品生產企業的提升。通過小作坊調查及加強監管工作,完善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夯實我市監管工作基礎,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效率,引導我市食品生產小作坊走上規范化,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放心、方便的消費環境。
第三階段:(2016年1月15日前)總結上報。
調查檢查工作結束后,各縣區局要按時將監管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匯總上報,重點總結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經驗,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和工作建議等,于2016年1月15日前將附件1《大慶市食品生產小作坊基本信息調查表》、附件2《食品生產小作坊調查匯總表》及工作總結上報到市食藥監局食品生產監管科,此后根據轄區內食品生產小作坊的動態變化情況每季度排查一次并報送相關情況。
聯系人:林麗爽 聯系電話:6287233
電子郵箱:dqshipin@126.com <mailto:dqshipin@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食品生產小作坊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政府形象和社會穩定。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好屬地監管責任,將調查摸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結合實際認真制定本區域內調查及推進重點監管工作方案,強化責任,落實專人,明確任務,全面調查、加強監管,為下一步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正面引導百姓安全消費。要大力宣傳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食品生產小作坊,加大對農村、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的宣傳力度,加大對普通消費者和經銷商的宣傳力度。要引導消費者購買加貼食品生產小作坊核準證標志的食品,自覺抵制廠名廠址不詳、質量安全無保證的產品。工作中要鼓勵社會各方面對食品生產小作坊加強監督,對舉報反映食品質量安全的問題,要組織力量及時進行調查,及時處理,避免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狠下功夫,全面覆蓋。在食品生產小作坊調查工作中要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全面調查、不留死角,確保調查信息全面、真實、完整、可靠,并及時做好《調查表》匯總上報工作,為下一步切實加強監管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四)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濫用添加劑造成安全隱患,或不具備食品生產加工條件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必須實施嚴厲打擊,該處罰的處罰,該取締的依法堅決予以取締。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向同級地方政府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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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生產小作坊調查匯總表 <http://ht.yqsc.gov.cn/xlsdoc/20151015120539.doc>
3.小作坊調查統計情況表
大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