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貴安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食品標簽標識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對此有明確規定。目前,我省市場上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整體較為規范,但是仍然存在少數食品標簽標識不合法的情況。為保障我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識監管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食品標簽標識監管的重要作用
食品標簽標識是向消費者傳遞產品信息的載體,具有引導消費者選購食用,向消費者承諾,防止欺詐、誤導,維護食品生產者權益,促進公平競爭的作用。加強食品標簽標識的監管,既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行業健康發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實現食品安全科學管理的需求。各級工商機關要高度重視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明確監管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強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監督檢查
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大食品標簽標識檢查力度,特別是要強化基層工商分局市場巡查工作,落實監管責任,依法查處銷售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食品及食品添加劑行為,切實保障我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各級工商機關要在近期開展一次流通環節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外包裝物上是否有標簽標識、標簽標識是否齊全、是否違規使用過期QS標識、經營者是否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等情況,確保進貨渠道合法,證照真實有效,質量合格。對在專項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簽標識規定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一律依法查處。
三、多措并舉,規范食品標簽標識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是國家強制性食品安全基礎標準,食品經營者應該嚴格履行相關規定。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強對工商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和《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相關條款和規定。在加強監管的同時,要結合實際,采取各種形式,指導食品行業自律組織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培訓,確保食品經營者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掌握預包裝食品標簽基本知識。要加強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相關知識的宣傳,提高消費者的健康意識、食品安全意識,拒絕購買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的食品。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和“一會兩站”的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群眾相關申訴、舉報和咨詢,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請各市(州、貴安新區)工商局于5月底以前將此項工作情況報省局。重大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省局報告。
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