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二連浩特市、滿洲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總局令第27號)已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監督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相應備案義務,規范備案程序,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備案范圍
在自治區境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及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者自建的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二、備案期限及內容
(一)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取得備案號。
(二)通過自建網站(含通過第三方平臺)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盟市、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
(三)備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備案號等內容。
(四)自治區局和盟市、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完成備案后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
盟市及旗縣(市、區)備案事權劃分由各盟市自行確定。
三、備案號編碼規則
(一)向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取得備案號(12位碼)。備案號格式為:NM(內蒙)15+所在地盟市區域2位代碼+所在地旗縣區域2位代碼+6位順序號。
(二)向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12位碼)。備案號格式為:MS(盟市) 15+所在盟市區域2位代碼+所在地旗縣區域2位代碼+6位順序號。
(三)向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12位碼)。備案號格式為:QX(旗縣) 15+所在盟市區域2位代碼+所在地旗縣區域2位代碼+6位順序號。
備案登記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四、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表(見附件1);
(二)工商營業執照;
(三)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租賃合同復印件;
(四)組織機構圖及管理制度目錄及文件(包括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項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數據備份、故障恢復,保障網絡食品交易數據和資料的可靠性與安全性的報告;
(七)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復印件(直接接觸食品的);
(八)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及網絡平臺公布的位置截圖、網站頁面截圖、網址、域名、IP地址等;
(九)授權委托他人申報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企業食品交易安全承諾書(附件3)。
(十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紙質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企業公章。
五、備案變更需提交的資料
企業備案信息有變動的,要及時到原備案機關變更相關信息。
變更備案登記需提供如下資料:
(一)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變更表(見附件2);
(二)工商營業執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食品安全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及文件;
(六)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復印件;
(八)授權委托他人申報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九)企業食品安全責任書。
(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名稱、法人變更需提供(一)~(五)項材料;地址變更需提供(一)~(十)項材料。
以上紙質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企業公章。
附件:1.內蒙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表
2.內蒙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變更
3.網絡食品交易安全承諾書
4.內蒙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情況公告表
內蒙古自治區食用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總局令第27號)已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監督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相應備案義務,規范備案程序,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備案范圍
在自治區境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及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者自建的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
二、備案期限及內容
(一)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取得備案號。
(二)通過自建網站(含通過第三方平臺)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盟市、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
(三)備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備案號等內容。
(四)自治區局和盟市、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完成備案后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
盟市及旗縣(市、區)備案事權劃分由各盟市自行確定。
三、備案號編碼規則
(一)向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取得備案號(12位碼)。備案號格式為:NM(內蒙)15+所在地盟市區域2位代碼+所在地旗縣區域2位代碼+6位順序號。
(二)向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12位碼)。備案號格式為:MS(盟市) 15+所在盟市區域2位代碼+所在地旗縣區域2位代碼+6位順序號。
(三)向旗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12位碼)。備案號格式為:QX(旗縣) 15+所在盟市區域2位代碼+所在地旗縣區域2位代碼+6位順序號。
備案登記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四、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表(見附件1);
(二)工商營業執照;
(三)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租賃合同復印件;
(四)組織機構圖及管理制度目錄及文件(包括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項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數據備份、故障恢復,保障網絡食品交易數據和資料的可靠性與安全性的報告;
(七)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復印件(直接接觸食品的);
(八)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及網絡平臺公布的位置截圖、網站頁面截圖、網址、域名、IP地址等;
(九)授權委托他人申報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企業食品交易安全承諾書(附件3)。
(十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紙質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企業公章。
五、備案變更需提交的資料
企業備案信息有變動的,要及時到原備案機關變更相關信息。
變更備案登記需提供如下資料:
(一)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變更表(見附件2);
(二)工商營業執照、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食品安全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及文件;
(六)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復印件;
(八)授權委托他人申報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九)企業食品安全責任書。
(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名稱、法人變更需提供(一)~(五)項材料;地址變更需提供(一)~(十)項材料。
以上紙質材料復印件必須加蓋企業公章。

2.內蒙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變更
3.網絡食品交易安全承諾書
4.內蒙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情況公告表
內蒙古自治區食用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