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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藥監局關于印發《2018年南京市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利劍”行動方案》的通知

   2018-03-20 986
核心提示: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相關處室,市食藥檢院:根據國家總局、省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2018年工作部署和省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相關處室,市食藥檢院:
 
    根據國家總局、省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2018年工作部署和省局食品藥品稽查與投訴舉報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我市2018年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及市綜治委2018年度“平安護民十項舉措”要求,結合我市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我局制定了《2018年南京市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利劍”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南京市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
 
    違法行為“利劍”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總局、省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部署及省局食品藥品稽查與投訴舉報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要求,針對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眾反映強烈、具有共性的突出問題以及當前食品藥品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新情況、新動向,經研究決定,自2018年3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利劍”行動,此行動已列入市綜治委2018年度“平安護民十項舉措”。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升黨和政府公信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高度出發,堅決落實“四個最嚴”要求,著力解決好食品藥品領域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圍繞保障食品藥品安全中心任務,始終保持食品、藥品打假治劣高壓態勢,嚴懲重處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大力營造良好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環境,切實維護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二、行動目標
 
    以查辦大案要案為重點,嚴厲打擊食品藥品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確保“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中提出的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使用工業酒精生產酒類食品、使用工業硫磺熏蒸食物、違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過程違法添加罌粟殼等物質、水產品違法添加孔雀石綠等禁用物質、生產經營企業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保健食品標簽宣傳欺詐等十類危害食品安全的“潛規則”和相關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治理;聯合公安部門,加強行刑銜接,堅決取締黑窩點,保持打擊假冒偽劣高壓態勢;消除食品藥品監管過程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監管的長效機制和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執法效能;凈化企業發展環境,增強食品和藥品行業自我保護、防范能力,促進我市食品藥品產業健康發展,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食品藥品的消費信心。
 
    三、行動重點
 
    以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安全隱患大的食品藥品為重點,突出整治“四品一械”生產銷售中摻假、冒牌的違法行為,突出整治通過產品說明書、標簽標識、廣告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功效的欺詐行為,突出整治篡改保質期、過期食品藥品翻新再售等欺詐行為,突出整治采用非常規手段摻假造假、規避檢查檢驗等各類違法行為。
 
    具體到各領域的整治重點為:
 
    (一)在食品領域,以白酒、肉制品、蜂蜜、保健食品、水產品等食品為重點品種,嚴厲整治摻假、違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篡改保質期、過期食品翻新再售、使用工業硫磺熏蒸食物、違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過程違法添加罌粟殼等物質、水產品違法添加孔雀石綠等禁用物質、食品及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重點打擊使用甲醇、工業酒精勾兌酒類產品,非法添加壯陽類、鎮痛類藥物成分,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集中查處一批酒類產品違法犯罪案件,凈化酒類產品市場。
 
    (二)在藥品領域,重點整治不按處方投料、非法使用化工原料、擅自變更生產工藝,利用互聯網制售假藥,以藥品零售企業尤其是不實施統一配送的連鎖零售藥店、單體藥店以及診所為重點對象,以中藥飲片、抗高血壓、降血糖、降血脂、抗風濕、治療哮喘等慢性病的藥品為重點品種,嚴查藥品的購入渠道,發現非藥品在包裝、標簽、說明書中宣稱具有功能主治、適應癥或者明示預防疾病、治療功能或藥用療效的產品,依法嚴厲進行查處。
 
    (三)在化妝品領域,突出祛斑(美白)、祛痘、防曬等重點品種,突出電商、微商、微整形美容機構等化妝品銷售重點環節,突出非法添加激素和抗生素等禁用物質、擅自更改特殊用途化妝品產品配方等重點行為。
 
    (四)在醫療器械領域,重點關注無菌和植入性等高風險醫療器械,重點整治走私、翻新、組裝醫療器械等制假售假違法行為。
 
    四、行動安排
 
    本次行動自2018年3月開始至2018年10月結束,共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各區局、市局各相關處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動員部署;要通過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
 
    (二)全面打擊階段(4月1日至9月30日)。各區局、市局各相關處室要針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對各自監管單位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各區局要充分發揮信息員、檢查員、協管員作用,確保整治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對案件線索逐一排查、篩選,確定查辦方案,保證案件辦理快捷和高效。涉及跨區域案件第一時間報告市局。對案情重大復雜、跨地區的案件,由市局掛牌督辦或市區局聯合查辦。加強食藥監管部門與公安部門的聯合行動,加強行刑銜接,形成打壓合力與震懾力。
 
    (三)總結提高階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區局、市局各相關處室要認真總結本次行動的經驗和做法,建立健全發現案源、線索拓展、追根溯源、互聯互動、行刑銜接、輿論宣傳等長效制度規范。要將違法信息企業列入企業信用檔案,通過“黑名單”進行公布,對違法企業進行多部門聯合懲戒。
 
    五、行動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區局、市局各相關處室要充分認識實施“利劍”行動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市局成立“利劍”行動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負責本次專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稽查局、政策法規處、綜合協調處、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餐飲處、藥品生產處、藥品流通處、醫療器械處、保化處、應急宣傳處、市食藥檢院為成員單位。本次專項行動辦公室設在市局稽查局,承擔行動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并做好資料的收集、匯總、上報。
 
    (二)嚴懲重處,高壓震懾。各區局、市局各相關處室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能,重拳出擊,加大稽查執法的力度,對食品藥品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給予嚴厲的行政處罰;對在專項行動中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要積極主動協調、協助司法機關,實現案件的有效移送和反饋;要通過新聞媒體曝光一批社會影響惡劣、涉案金額大的典型違法案件,形成輿論震懾。
 
    (三)加強聯合,形成合力。一方面要加強內外聯合,食藥監部門要與公安部門做好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行刑銜接”,同時要根據具體情況加強與農林、教育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聯合治理,加強威懾作用和打擊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內部聯合,加強“行管銜接”,完善稽查與日常監管部門銜接機制,凡抽檢不合格信息應及時通報監管部門,稽查部門負責形成案件的立案查處,日常監管部門負責通知企業下架、召回,并督促企業分析原因并跟蹤整改情況;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案源線索應及時移交給稽查部門。
 
    (四)立足長遠,重在治本。要通過“利劍”行動的開展,認真總結經驗,積極探索打防并舉的有效途徑和方式方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對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
 
    請各區局、各處室自2018年4月起,每月5日前將《2018年南京市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利劍”行動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填寫報送市局;10月20日前將“利劍”行動總結與統計報表匯總后報送;重大信息隨時報送。聯系人:王志強,聯系電話:025-84639109,18951819800,電子郵箱:410917971@qq.com。
 
    附件:1.2018年南京市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利劍”行動領導小組名單
 
    2.2018年南京市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利劍”行動情況匯總表
 
    附件:    市食藥監局關于印發《2018年南京市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利劍”行動方案》的通知.pdf 


 
地區: 江蘇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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