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2015-11-30 771
核心提示:各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都勻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州政府有關部門:  《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暫行)》已經州
各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都勻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州政府有關部門:
 
  《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暫行)》已經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規(guī)范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專用標志(以下簡稱專用標志)的申請、使用和管理,確保都勻毛尖茶質量和特色,維護都勻毛尖茶品牌聲譽和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guī)定》、《關于批準對增城遲菜心、派潭涼粉草、忠縣柑橘、都勻毛尖茶、若羌紅棗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國家質檢總局公告2010年第133號,以下簡稱《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州行政區(qū)域內從事都勻毛尖茶生產、經營及其他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的領導,組織本行政區(qū)域內有關部門做好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工作。
 
  第四條   黔南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以下簡稱州質監(jiān)局)和黔南州茶葉產業(yè)化發(fā)展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州茶辦)統(tǒng)一負責全州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管理工作,其它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xié)助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為《公告》批準的范圍,即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勻市、福泉市、甕安縣、龍里縣、惠水縣、長順縣、獨山縣、三都縣、荔波縣、平塘縣、羅甸縣、都勻經濟開發(fā)區(qū)現(xiàn)轄行政區(qū)域。都勻毛尖茶的生產、加工應在保護范圍區(qū)域內進行。
 
  第六條   積極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都勻毛尖茶生產經營者申請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名稱和專用標志,推進都勻毛尖茶產業(yè)發(fā)展。
 
  第七條   對在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或者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州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申請、受理、審核及批準
 
  第八條   州質監(jiān)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都勻毛尖茶生產單位申請使用專用標志的受理及初審工作。
 
  第九條   都勻毛尖茶生產單位申請使用專用標志,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哂惺称飞a許可證及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ǘ┥a茶葉鮮葉全部來自于保護區(qū)域范圍內;
 
  (三)按照DB522700/T 015-2010《地理標志產品·都勻毛尖茶綜合標準體系》組織生產,能保持正常生產活動,并建立有完整、可追溯的產品質量檔案;
 
 ?。ㄋ模┙⑵鹳|量管理體系,3年內無重大質量違法記錄。
 
  第十條   生產者申請使用專用標志,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ㄒ唬抖紕蛎獠璧乩順酥井a品保護專用標志使用申請書》;
 
 ?。ǘ┦称飞a許可證及相關營業(yè)執(zhí)照;
 
 ?。ㄈ抖紕蛎獠璧乩順酥井a品保護茶園登記證明》(以下簡稱《茶園登記證明》)或者與擁有《茶園登記證明》的茶葉生產者(基地)簽訂的鮮葉收購協(xié)議;
 
 ?。ㄋ模┲菁壖耙陨蠙z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或者最近3年經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或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抽查2次以上合格的檢驗報告;
 
  (五)生產設備清單、場所平面圖和質量體系文件目錄;
 
 ?。┢渌嚓P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生產單位應當保證所提供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對經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單位,3年內不得申請使用都勻毛尖茶專用標志。
 
  第十二條   州質監(jiān)局在受理專用標志的使用申請后,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要求,于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和具備條件進行初審,必要時可進行實地核查。
 
  初審合格的,出具初審意見,并將相關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復審;復審合格的,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出具復審意見,并將相關材料報國家質檢總局終審;終審合格的由國家質檢總局給予注冊登記并向社會公告,申請人即可在其產品上使用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初審、復審、終審不合格的,分別由相關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   《茶園登記證明》作為都勻毛尖茶原料產自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和生產者申請使用專用標志的重要依據(jù)。
 
  《茶園登記證明》由州茶辦門統(tǒng)一制作、編號、發(fā)放和監(jiān)管。
 
  《茶園登記證明》申請的受理、初審由縣級茶葉主管部門負責。
 
  第十四條   申領《茶園登記證明》的茶葉種植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诒Wo范圍內擁有茶園(基地)的;
 
 ?。ǘ┎鑸@(基地)建設、茶葉生產符合DB522700/T 015-2010《地理標志產品·都勻毛尖茶綜合標準體系》規(guī)定的。
 
  第十五條   茶葉種植單位或者個人向轄區(qū)縣(市)茶葉主管部門申領《茶園登記證明》時,應當提交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茶園歸屬、所在地域、茶園面積、茶樹品種等內容的相關材料。
 
  第十六條   縣(市)級茶葉主管部門受理茶葉種植單位或者個人的《茶園登記證明》申請材料后,應當于15個工作日內按DB522700/T 015-2010《地理標志產品·都勻毛尖茶綜合標準體系》的規(guī)定,對申請人所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核查,必要時可進行實地查勘。核查合格的,出具意見并將相關材料報州茶辦復查;復查合格的由州茶辦給予登記并發(fā)證。核查、復查不合格的分別由相應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并退還申請材料。
 
  《茶園登記證明》不得轉讓、出租、出借或者買賣。
 
  第十七條   《茶園登記證明》登記內容發(fā)生變化的,持有者應當于30日內到縣(市)茶葉主管部門申請,經核查屬實后出具意見報州茶辦進行變更登記,原證由發(fā)證機關收回。
 
  第三章  專用標志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條   都勻毛尖茶專用標志,由《關于啟用新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專用標志圖案的公告》(國家質檢總局公告2005年第151號)和《關于發(fā)布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專用標志比例圖的公告》(國家質檢總局公告2006年第109號)所規(guī)定的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圖案和“都勻毛尖茶”文字組成。
 
  第十九條   獲準使用專用標志的單位,有權在其生產的都勻毛尖茶產品標簽、包裝、說明書、廣告和相關經營、展銷場所以及茶事活動中使用專用標志。
 
  第二十條   專用標志使用單位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州質監(jiān)局填報本年度《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專用標志年度申報表》和上年度專用標志的使用情況。
 
  州質監(jiān)局應當于5個工作日內對專用標志使用單位的專用標志年度使用計劃進行核準,并對上年度使用情況進行匯總。
 
  第二十一條   專用標志使用單位可根據(jù)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縮小專用標志,直接印刷在包裝物上或者印制成防偽專用標志粘貼在包裝物上。
 
  專用標志使用單位在產品包裝物上自行印制專用標志的,其選定的印刷單位應當報州質監(jiān)局備案后方可按核準量印制。
 
  粘貼用專用標志由專用標志使用單位到經州質監(jiān)局確定的印制單位按核準數(shù)量印制。
 
  專用標志使用單位應當將印制合同和所印制的包裝物圖案、規(guī)格、數(shù)量以及粘貼用專用標志印制的規(guī)格、數(shù)量報州質監(jiān)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專用標志使用單位應當按照DB522700/T 015-2010《地理標志產品·都勻毛尖茶綜合標準體系》的規(guī)定生產加工都勻毛尖茶。收購鮮葉時應驗明鮮葉供應者的《茶園登記證明》,或者鮮葉供應者與擁有《茶園登記證明》的單位、個人的收購協(xié)議。
 
  第二十三條   專用標志使用單位應當建立都勻毛尖茶生產、銷售臺帳、茶葉基地檔案或者相應的鮮葉收購臺帳,以備查用。
 
  第四章  保護和監(jiān)督
 
  第二十四條   縣(市)質監(jiān)局應當對都勻毛尖茶專用標志產品的產地范圍、產品名稱、生產技術工藝、質量特色、質量等級、數(shù)量、包裝、標識,專用標志的印刷、發(fā)放數(shù)量、使用情況,產品的生產環(huán)境、生產設備,產品的標準符合性等方面進行日常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   縣級茶葉主管部門應當對轄區(qū)內的都勻毛尖茶生產情況進行統(tǒng)計、匯總、分析,每年至少對《茶園登記證明》進行一次核查,并將相應結果報州茶辦登記。
 
  對《茶園登記證明》持有者轉讓、出租、出借、買賣《茶園登記證明》的,由縣級茶葉主管部門收回并交到州茶辦注銷。
 
  登記內容發(fā)生變更,《茶園登記證明》持有者未及時進行變更登記的,由縣級茶葉主管部門責令其于15日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登記,逾期不再給予變更登記,原證由發(fā)證機關收回;情節(jié)嚴重的,可依法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   州茶辦和州質監(jiān)局建立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條形碼電腦(網絡數(shù)據(jù))管理系統(tǒng),提供自動查詢,對產品質量和都勻毛尖茶專用標志使用實施全程可追溯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州質監(jiān)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查處:
 
 ?。ㄒ唬┥米允褂谩卧於紕蛎獠杳Q或者都勻毛尖茶專用標志的;
 
  (二)轉讓、出租、出借、買賣都勻毛尖茶專用標志的;
 
 ?。ㄈ┦褂门c都勻毛尖茶專用標志相近、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者標識,以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者圖案標志,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都勻毛尖茶的;
 
  (四)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
 
  社會團體、單位和個人可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舉報。
 
  第二十八條   獲準使用專用標志資格的生產者,未按相應標準和管理規(guī)范組織生產的,或者在2年內未在受保護的地理標志產品上使用專用標志的,由州質監(jiān)局逐級報請國家質檢總局注銷其專用標志使用資格,停止其使用專用標志并對外公告。
 
  第二十九條  專用標志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州質監(jiān)局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暫停使用專用標志:
 
 ?。ㄒ唬┪窗碊B522700/T 015-2010《地理標志產品·都勻毛尖茶綜合標準體系》組織生產的;
 
 ?。ǘ┊a品質量連續(xù)2次以上(含2次)監(jiān)督抽查不合格的;
 
 ?。ㄈ┰诙紕蛎獠枭a、加工、銷售過程中,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
 
  在限期內整改合格的,由州質監(jiān)局書面通知其繼續(xù)使用專用標志。
 
  經整改仍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由州質監(jiān)局逐級報請國家質檢總局注銷其專用標志使用注冊登記,停止其使用專用標志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   在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外或保護范圍內未經核準的茶園茶鮮葉生產的茶葉不能使用專用標志。禁止偽造、冒用專用標志。禁止在生產的都勻毛尖茶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上述禁止性產品。
 
  第三十一條   從事都勻毛尖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ㄒ唬┲矣诼毷?,秉公辦事;
 
 ?。ǘ﹪澜撟骷伲?br> 
 ?。ㄈ┎坏脼E用職權,以權謀私,接受企業(yè)酬金,吃、拿、卡、要;
 
  (四)不得泄漏企業(yè)的技術和商業(yè)機密。
 
  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由監(jiān)察機關或者本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


 
標簽: 地理標志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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