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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濰政發〔2010〕21號)

   2011-01-08 461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畜牧業的意見》(魯政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畜牧業的意見》(魯政發〔2010〕33號)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辦理〈關于加快發展現代畜牧業打造千億級產業鏈推進強牧富民工程的議案〉的決議》精神,加快現代畜牧業發展步伐,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發展現代畜牧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現代畜牧業是用現代發展理念指導、用現代設施裝備、用現代科技改造、用現代經營管理方式發展起來的基礎設施完善、營銷體系健全、管理科學、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高產、優質、高效、生態、低碳、安全、可持續的畜牧業,是高度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的畜牧業,是技術密集、科技含量高、可控性強的畜牧業,是飼料、獸藥、種畜禽和養殖、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的畜牧業。與傳統畜牧業相比,現代畜牧業的核心是科學化,本質是市場化,方向是集約化,途徑是產業化,產品是無害化。我市是畜牧業大市和畜產品加工出口大市。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我市畜牧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綜合生產能力顯著提高,主要畜產品產量、畜牧業產值、出口創匯等經濟指標均居全省、全國前列,畜牧業已成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在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增加農民收入以及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調整農村經濟結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我市畜牧業與國內外先進發達地區相比,發展方式仍然比較粗放,產業、產品結構還不夠合理,重大動物疫情威脅依然存在,畜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等等。同時,畜牧業還面臨“轉方式、調結構”和農民增收的艱巨任務,面臨發展低碳畜牧經濟、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的嚴峻形勢,面臨自身矛盾積累、外部環境變化的巨大壓力,面臨適應新形勢、構建現代畜牧產業體系的迫切要求。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發展現代畜牧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發展現代畜牧業作為農業和農村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內容和拉動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現代畜牧業發展步伐,盡快實現由畜牧大市向畜牧強市的歷史性跨越。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重點任務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核心,以“轉方式、調結構”為主線,以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低碳、安全、可持續畜牧業為目標,以構建現代畜牧產業體系為重點,積極實施規模化、標準化、生態化、信息化、國際化戰略,全面抓好“發展、防控、監管、改革、合作”等關鍵措施落實,整體推進,重點突破,促進全市現代畜牧業及相關產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全面率先發展的原則。堅持畜牧經濟一二三次產業全面率先發展,養殖業率先實現集約化、規模化、標準化;畜產品加工、投入品生產、畜牧機械制造、畜產品包裝等加工制造業全面做大做強,率先實現品牌化。畜牧服務業與先進的養殖業和加工制造業相匹配,率先實現現代化。
 
  2.高端、高質、高效、生態化發展的原則。充分利用“三區”功能疊加的政策優勢,選準突破口,找準著力點,拓展新空間,打造一批符合“三區”建設要求的畜牧經濟增長點,加快培育新的發展特色和優勢,多點支撐全市畜牧業新一輪科學發展、跨越發展。
 
  3.統籌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統籌利用畜牧經濟一二三次產業資源,協調各次產業間比例關系,不斷優化畜牧經濟一二三次產業結構、各次產業內部結構和產品、市場、投資結構,實現行業統籌協調可持續發展。
 
  4.資源、環境、效益、速度相統一的原則。加強宏觀管理,合理利用各類資源,搞好畜禽糞污綜合治理和資源化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和企業,堅決杜絕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快速發展的行為。
 
  (三)重點任務。
 
  1.完善現代畜牧產業體系。因地制宜發展集約化、規模化、標準化養殖,推廣普及生態循環養殖模式;夯實飼料、獸藥、種畜禽等畜牧投入品供應基礎;做大做強畜產品加工、畜牧機械制造、畜產品包裝業;大力發展畜牧服務業。不斷優化畜牧一二三次產業區域布局,全面提升產業檔次,逐步形成區域布局合理、發展方式先進、帶動能力強大的現代畜牧產業體系。
 
  2.完善畜產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加強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實行重大動物疫病聯防聯控。加強畜牧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強化畜產品的檢疫監督、畜牧投入品和畜牧市場監管。加強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和畜產品及畜牧投入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強化質量安全監管技術支撐。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產品生產,積極開展畜產品品牌認證,不斷提升畜牧業發展檔次。
 
  3.完善畜牧業科技創新體系。建立以政府為引導,企業為主體,管理、生產、教學、科研、推廣相結合的科技創新與推廣體系,搞好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等高新畜牧科技成果的引進轉化創新吸收;開展科技培訓,推廣先進技術;加強畜牧業信息化建設,提高畜牧業現代化水平。
 
  4.完善畜牧業信息化服務體系。完善畜牧業信息網絡,建立養殖、加工、市場、服務、監管相融合的畜牧業信息化系統,加強信息搜集、分析、研判、發布,實現對畜牧業市場變化、動物疫病流行、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有效預警預報,強化宏觀管理和風險控制。
 
  5.完善畜牧業經營組織體系。實施適度規模經營,限制并逐步取消散養;積極發展畜牧合作經濟組織,提高畜牧業組織化程度;指導縣、鄉畜牧獸醫管理站、畜牧合作社、畜牧龍頭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為養殖戶提供全方位服務;引導城鄉和國內外生產要素投向我市現代畜牧業建設。
 
  6.完善畜牧業行政管理體系。深化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健全畜牧獸醫管理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畜牧業生產經營行為。制定畜牧業發展規劃,促使畜牧業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推動資金、信息等生產要素城鄉間均衡有效流動。指導畜牧企業和專業合作社制定畜產品產銷計劃,加大宏觀管理力度。
 
  (四)發展目標。全市畜牧經濟總量繼續保持全省第一、畜牧業主要經濟指標和質量指標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項工作指標保持在全省前列。力爭到2012年打造銷售收入1000億級畜牧產業鏈,其中畜牧業銷售收入542億元、年均增長8%,畜產品加工、獸藥飼料生產業銷售收入460億元、年均增長11%,畜牧服務業銷售收入17億元、年均增長25%。到2015年,全市肉蛋奶總產量(以2009年為基數,下同)年均增長6%,實現畜牧業及相關產業總產值年均增長8%,其中畜牧養殖業產值年均增長8%,占農業總產值的55%。農民人均畜牧業純收入占農業純收入的比例力爭達到55%。標準化生產基本普及,覆蓋率達到90%以上。生態養殖技術大面積推廣,覆蓋率達到50%以上。規模飼養場糞污無害化處理設施全部配套,糞污處理利用達到95%以上。畜牧業發展方式發生根本轉變,畜牧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進一步優化,重大動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明顯好轉,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在全省率先建成現代化畜牧業強市。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制定全市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規劃、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規劃和良種推廣指導目錄,引進推廣優良品種,保護地方特色品種,建設一批高起點、大規模的畜禽良種繁育基地,加快構建畜禽品種選育、擴繁、雜交、生產相互配套的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力爭到2015年全市扶持建設大型畜禽原種場10家以上、擴繁場20家以上,對畜禽良種實施產業化開發;扶持2—3家大型畜牧企業從事地方特色畜禽良種保護與開發,培育一批風味好、效益高、潛力大的具有濰坊地方特色的畜禽品種,打出濰坊的畜禽品牌;規范建設50個奶牛、生豬等人工授精站,提升良種供應水平,逐步建立種畜禽生產、測定、拍賣和推廣利用相配套的運行機制。
 
  (二)大力發展生態畜牧業。加大畜禽養殖場區標準化改造力度,以規范場區布局、養殖場舍改造、信息化裝備、防疫和畜禽糞污處理設施配備為主要內容,實施養殖場(戶)退村進園、現代畜牧業示范園區創建行動。實行畜牧標準化養殖場區認證制度,開展養殖場區標準化規范達標活動,對原有養殖場區進行標準化改造,新建養殖場必須配套建設動物防疫、消毒、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等設施,力爭到2015年新改造建設標準化養殖場區3000個以上。在水源地、人口聚集區等重點區域設立禁養區、限養區和生態養殖區,做好人畜共患病的預防和畜牧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繼續推廣“自然生態養豬法”等生態養殖新技術,爭取到2015年生態養殖模式普及率達到50%以上。推廣“干濕分離、糞污制肥;節水養殖、廢水回用;沼氣凈化、沼液施肥;種養結合、設施配套”的循環養殖技術,發展循環畜牧經濟。扶持建設一批畜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示范區,爭取利用5年時間基本達到無公害以上標準。
 
  (三)加強畜牧科技創新與推廣。加大畜牧業良種工程、重大科技專項、技術創新工程、畜牧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資金投入支持力度。加強畜牧業科技推廣機構建設,充分利用行政資源和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等教學、科研、生產單位的畜牧科技資源,建立完善管、產、學、研緊密結合的畜牧科技創新與推廣新機制,加快畜牧科技研發與推廣步伐。扶持大型畜牧龍頭企業建設畜牧技術研發中心,開展良種選育、畜禽飼養、疫病防控、信息裝備和環境凈化等方面的科研攻關,研發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到2015年,扶持建設10處畜牧企業科技研發中心和12個生態畜牧科技示范園,打造一批特色畜牧業銷售收入過10億元的縣市區、過5億元的鎮和過億元的村,形成一批特色畜牧業專業區域。積極參與物聯網開發建設,推廣應用RFID電子標簽等高端畜牧信息化技術,不斷完善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逐步推行畜牧養殖場區智能化管理。加快畜牧獸醫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鼓勵高新技術人才帶成果、建基地、搞開發,對畜牧科研、技術推廣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給予獎勵。將畜牧從業和技術服務人員列入“陽光工程”培訓對象,加大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人員培訓力度。
 
  (四)調整畜牧產業結構。穩定發展生豬、禽類等優勢畜禽品種,大力發展奶牛、肉牛、肉羊等食草動物,鼓勵發展特種動物和壽光慈倫大雞等地方特色畜禽品種,建設一批養殖示范基地。鼓勵大型高端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加快發展步伐,打造一批國內外知名的品牌企業。指導獸藥、飼料企業依據市場規則加快聯合重組步伐,推進升級改造,增強發展實力,提高市場競爭力。積極發展畜牧機械制造、畜產品包裝等畜牧相關企業,培植3—5家大型骨干企業。指導畜產品加工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創特色、樹品牌。指導獸藥生產企業加快開發安全高效低殘留的新型獸藥,支持開發利用秸稈和牧草飼料。鼓勵民間科技、信息服務組織發展。調整畜牧業投資結構,引導資金重點投向生態養殖、循環畜牧經濟發展等重點方向和領域。探索發展物流配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業態。鼓勵企業設立專賣店或專賣柜臺,實行帶“身份證”銷售。
 
  (五)嚴密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強化市、縣、鄉、村四級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責任體系建設,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畜牧與相關部門、單位信息溝通和聯防聯控機制,聯合開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行動。加強動物防疫、檢疫和監督基礎設施建設,為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提供必要條件。切實抓好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確保應免疫密度保持100%。進一步加強動物疫情預警預報信息平臺建設,確保重大動物疫情即時監控。完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落實隊伍、資金、技術、物資等應急儲備,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六)嚴格畜牧行政執法。對畜牧業產地環境、投入品生產和使用、飼養管理、產品加工過程等實施依法全程監控。嚴格畜禽及其產品檢疫,嚴禁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產品上市交易。嚴格畜產品及畜牧投入品流通環節監管,發現問題依法嚴肅處理。加強生鮮乳收購站標準化改造,做到持證合法經營,加強質量監管,確保生鮮乳質量安全。嚴格落實出口養殖場、供應大中城市畜禽及產品的養殖場及畜產品加工企業登記備案管理制度,派駐官方獸醫,實施全程跟蹤監管。嚴格落實獸藥生產企業GMP管理制度,全面開展獸藥經營企業GSP認證,嚴格規范養殖環節用藥行為。加強飼料生產企業監管,開展飼料生產企業等級評定活動,逐步淘汰落后產能。嚴格落實畜牧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堅決杜絕“三亂”行為。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
 
  (七)加強畜牧獸醫實驗室建設。認真落實國家、省、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檢驗體系建設規劃,將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作為農產品檢測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力度,改善畜產品、飼料、獸藥、環境等公益性檢驗檢測條件,逐步形成以企業生產檢驗為基礎、縣級日常監測為主體、市級仲裁復查監測為補充的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到2011年6月底前,市、縣兩級畜牧檢測中心全部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嚴格實行日常例行檢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八)扶持壯大畜牧龍頭企業。大力引進和培育畜牧龍頭企業,扶持其引進、研發和應用國內外一流的先進設施、設備和新工藝、新技術,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強畜產品市場競爭力。鼓勵支持有實力的龍頭企業“走出去”建基地、搞聯營、開拓市場,努力打造一批知名龍頭企業和品牌產品。到2015年,全市銷售收入過100億元的畜牧龍頭企業2—3家,過50億元的5家以上,中國名牌10個、山東名牌15個以上。
 
  (九)大力發展畜牧合作經濟組織。扶持發展畜牧合作社,逐步建立起畜牧龍頭企業+畜牧合作社+養殖企業(場、戶)的新型畜牧產業化經營模式。探索發展畜產品銷售型和技術服務型合作經濟組織,開展科技推廣、良種繁育、動物疫病防控等系列化服務,實現產銷有效對接;引導農村“兩委”干部、善于經營的農民帶頭發展畜牧合作社,鼓勵縣、鄉畜牧獸醫服務部門和各類服務實體、畜產品加工企業、供銷合作社等積極參與畜牧合作社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職能作用,開展評先樹優活動,加強行業自律;扶持成立畜牧企業家協會,加強企業間交流合作,逐步實現“戶必入社,業必歸會”的目標。
 
  (十)加強區域合作。加快與青島、東營等地現代畜牧業一體化發展進程,深化與京、滬、杭等國內大中城市的產銷合作。支持畜牧龍頭企業開展國際合作,進行合資聯營,積極開拓國際市場,不斷擴大畜產品出口規模。完善中心城區畜牧部門聯席會議機制,整合中心城區畜牧業資源,加快推進城郊現代畜牧業一體化發展。加大招商引資力度,聯合推進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南部山區、城市郊區現代畜牧業開發建設,新增一批全省、全國重要的生態特色畜牧業基地。
 
  四、政策環境
 
  (一)加大投資支持力度。加強現代畜牧業投融資平臺建設,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資為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畜牧業投融資長效機制,引導更多的工商資本、金融資本、民間資本投向現代畜牧業。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機制,探索通過資金互助社、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社區銀行等新興金融機構支持畜禽養殖的模式。市、縣財政每年拿出一定專項資金,每個縣市區扶持1家畜牧擔保公司、畜牧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注冊資本在1000—3000萬元、3000—5000萬元和5000萬元以上的,市級一次性分別補助30萬元、50萬元、80萬元。縣級財政根據當地實際,自行確定補助方式和資金數額。通過畜牧企業、畜牧合作社建立會員農戶信用檔案,加強會員信用考核評估管理,并與金融機構對接,擴大信貸額度,解決養殖場戶貸款難問題。總結能繁母豬、奶牛保險的經驗,逐步擴大畜牧業保險覆蓋范圍。鼓勵具備條件的畜牧龍頭企業上市融資。落實招商引資獎勵政策,擴大招商引資規模。力爭每年現代畜牧業資金投入都超過100億元。
 
  (二)加大品牌獎勵力度。認真貫徹落實濰政發〔2007〕46號文件精神,市、縣財政每年拿出一定資金,對畜牧品牌企業實施獎勵。對獲得中國名牌農產品、山東名牌農產品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和10萬元,市、縣兩級財政按1:1比例分擔。對獲得濰坊市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獎勵2萬元。對獲得無公害、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企業,由市財政一次性分別獎勵0.5萬元、0.5萬元、1萬元。對獲得獎勵的企業,優先申報國家及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優先申報國家、省級標準化生產基地;優先安排上級有關項目資金;在市內相關媒體上免費對外公布。各縣市區、開發區也要根據當地實際出臺相應的獎勵政策。
 
  (三)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積極爭取上級扶持政策,擴大畜禽良種工程、畜禽良種推廣、秸稈養畜、畜牧業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投資額度。認真實施國家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區建設項目,提升畜牧養殖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實施畜牧標準化、生態化示范場以獎代補政策,每年獎勵30個示范場。實行養殖場(戶)退村進園補助政策,每個養殖園區由縣級財政一次性補助0.5—2萬元。與鎮街中心社區建設相結合,加強鎮街畜牧獸醫管理站規范化建設,確保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規范化建設任務。根據國家、省、市下達的檢驗監測任務,加大畜牧獸醫實驗室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保障檢測經費,確保檢驗監測活動的正常開展。
 
  (四)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繼續實施奶牛、生豬、肉牛良種補貼,加大對畜牧機械、飼草飼料機械等畜牧業農機具的補貼力度。建立穩定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將強制免疫疫苗經費、檢測經費、應急儲備經費、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經費、防控工作經費等按上級規定比例列入市、縣兩級財政預算,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落實村級動物防疫員補貼政策,村級防疫員可給予適當誤工補貼,補貼標準由各縣市區和市屬各開發區自定。加大畜牧業科技創新、畜牧業良種工程和重大科技專項投入,積極支持畜禽新品種培育、畜牧獸醫重大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產業化。啟動現代畜牧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項目,健全現代畜牧業技術支撐體系,為動物疫病、飼料、獸藥、畜產品、種畜禽、畜牧環境、牧草的監測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逐步增加畜禽標準化養殖、家畜配種改良站點建設、畜禽規模養殖污染治理、秸稈養畜、畜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畜牧業科研推廣和農民培訓等專項投入。從2010年起,縣級畜牧部門依法收取的檢疫費,按預算級次納入市、縣畜牧部門預算管理,全部用于現代畜牧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其他事業費支出。落實飼料加工企業免征增值稅以及進口種畜禽、牧草種子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初級畜產品加工優惠扶持政策。清理畜禽養殖和屠宰加工環節的不合理稅費,減輕養殖場戶負擔。
 
  (五)加大畜牧養殖用地供應力度。把畜禽養殖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切實保障畜禽標準化、生態化規模養殖用地,鼓勵合理利用荒山、荒地、灘涂等發展畜禽養殖。鼓勵發展和使用不破壞土地耕作層的新型框架式畜舍建筑材料,逐步實現養殖場和農田的輪作使用。積極落實畜禽養殖用地政策,針對畜禽規模養殖的不同興辦主體和建筑性質,按照省國土資源廳、省畜牧獸醫局《關于規范畜禽養殖用地管理的意見》(魯國土資發〔2008〕61號)規定,簡化程序,及時辦理養殖用地手續。畜牧生態循環和休閑觀光型牧場,其永久性設施用地應依法辦理農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國土資源、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合作,掌握畜禽養殖用地情況,及時化解用地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提高對畜牧業發展的重視程度,將現代畜牧業發展擺上突出位置,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畜牧、編制、發改、財政、農業、科技、國土、檢驗檢疫、質監、衛生、金融、物價、稅務、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現代畜牧業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現代畜牧業規劃、扶持、督導、考核等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現代畜牧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動現代畜牧業發展。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鎮街、社區畜牧經濟發展,統籌協調安排現代畜牧業產業規劃和布局,組織鎮街、社區落實好畜牧業及相關產業建設用地、水電路建設等相關事項。
 
  (二)完善體制機制。按照市政府《關于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濰政發〔2007〕56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濰政發〔2007〕56號文件加快推進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通知》(濰政辦發〔2009〕38號)要求,健全完善畜牧獸醫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技術支持、基層動物防疫和財政保障五大體系。在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中,進一步健全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機構。整合畜牧獸醫行政執法資源,充實執法人員,改善執法條件,推行縣級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加強畜牧獸醫技術支持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市、縣、鄉(街辦)三級畜牧獸醫技術創新與推廣機構。不斷完善鎮(街辦)畜牧獸醫管理站人員、業務、經費等現行統一管理體制。搞好村級防疫員配備,強化公益性技術服務。積極探索解決制約畜牧業發展問題長效機制,扎實推進新型畜牧合作經濟組織、畜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畜牧業發展投融資平臺、畜牧行政執法體系等方面改革,保障和促進現代畜牧業及相關產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三)加強督導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要圍繞現代畜牧產業發展要求,制定出臺加快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產業政策,并將規劃建設項目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將現代畜牧業發展工作列入政府督查事項和績效考核內容,實行季度調度、半年考核、年度評比,做好現代畜牧業發展工作的考核管理工作,確保現代畜牧業發展各項任務目標的如期實現。對在現代畜牧業發展過程中做出突出成績的,要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失職的,特別是出現重大動物疫情和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同時依據相關法規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Ο一Ο年七月十四日


 
地區: 山東 濰坊市
標簽: 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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