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綏中、昌圖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遼寧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意見(試行)》,經2015年4月23日省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結合實際,一并貫徹落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明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是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建設法治政府部門,提高行政服務效能的重要舉措。各市(縣)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提高對此項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積極推進,把全省各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及責任落實到位。
二、密切配合,抓好落實
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機構,要按照本意見確定的原則規定,分別負責各自業務領域監管事權的清理、梳理;對已經出臺的規定、辦法、制度等及時修訂完善;對需要進一步明確或重新確定的,按照職責分工和公文程序重新作出規定;對已確定的監管事權,要進一步量化、細化,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建立事權清晰的工作機制,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工作“接地氣”,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嚴格考核
各市(縣)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具體實施辦法,堅持監管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強調守土有責,強化層級監督,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執法評議考核體系,加大責任目標和工作績效考核力度,杜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懶政怠政。對造成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會影響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的責任。
各市(縣)局在執行中,需要協調、銜接或另有建議和意見的,請及時向省局反映、報告。
附表1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xls
附表2
省局部門審核轉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xls
附表3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市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xls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0日
遼寧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意見(試行)
根據食品藥品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現就全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提出如下意見:
一、事權劃分基本原則
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包括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簡稱省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簡稱市局)、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簡稱縣局)、鄉鎮(街道、區域設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下簡稱鄉鎮監管機構)及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其他主體,監管事權的劃分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轄原則
堅持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總體原則,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簡稱國家總局)《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有關屬地、職權、級別和指定管轄的規定,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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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開展工作,權責一致。上下級機關之間委托或交辦實施的職權事項,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施,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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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基層行政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加速推進形成社會共治,實現“方便服務”、“就近監管”,避免多頭、重復執法,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二、行政審批事權劃分
(一)省局行政審批事權
1.負責法律法規賦予省局并保留在省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含行政服務和行政確認事項)以及國家總局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工作;
2.負責對需轉報國家總局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備案工作;
3.負責國家總局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現場核查工作。
截至目前,省政府網站公開的省局行政審批事項共29個大項,17個子項(目錄見附表1);轉報國家總局行政審批事項6個大項,5個子項(目錄見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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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法律法規賦予市局并保留在市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省局下放或委托給市局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工作;
2.負責對需轉報省局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
3.負責省局交辦或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現場核查工作。
截至2014年底,省局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共計10項(目錄見附表3)。
?。ㄈ┛h局行政審批事權
1.負責法律法規賦予縣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上級局下放或委托給縣局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工作;
2.負責對需轉報上級局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
3.負責上級局交辦或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現場核查工作。
?。ㄋ模┼l鎮監管機構承擔以下職責
1.負責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行政監管事項;
2.負責承辦縣局交辦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等工作。具體項目由縣局根據法律法規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ㄎ澹┙⑿姓徟Y果通報制度
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應當在審批工作結束時,在其官方網站或以其他方式發布、通報審批結果信息,申報企業所在地的市或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及時查詢、掌握相關信息,及時建立或更新企業監管檔案。
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委托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被委托單位應于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度辦結的委托行政審批事項有關情況向委托單位報告。
?。徟马椬儎拥挠嘘P事權劃分
1.涉及撤銷、吊銷、注銷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等變動事項,由該項許可的發證機關管轄。下級部門在實施處罰時,應當依法向管轄機關移送案件;
2.涉及許可事項變更的審批事項,審批機關可以交辦或委托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現場核查工作;
3.涉及重新申領或補辦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的事項,需要進行實質性審查的,審批機關可以交辦或委托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現場核查工作。
三、日常監督檢查事權劃分
?。ㄒ唬┦【秩粘1O督檢查事權
1.負責制定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規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全省專項整治(檢查)活動方案;
3.組織實施國家總局部署的專項整治(檢查)活動;
4.監督、指導、考核市局(包括所轄縣級及以下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5.根據監管工作和案件查辦需要,對相關企業實施“飛行檢查”和專項檢查。
(二)市局日常監督檢查事權
1.負責制定對本轄區內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措施和考核辦法;
3.組織實施省局的專項整治(檢查)活動,組織制定實施本市專項整治(檢查)活動方案;
4.監督、指導、考核轄區內縣局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工作;
5.負責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和高風險品種按照省局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突擊性檢查。
(三)縣局日常監督檢查事權
1.負責制定對本轄區內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措施;
3.實施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部署的專項檢查;
4.管理、指導轄區內鄉鎮監管機構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并綜合管理食品藥品協管員隊伍。
(四)鄉鎮監管機構日常監督檢查事權
1.根據有關規定和上級部門的要求,承擔轄區內食品藥品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職責;
2.具體負責對轄區內所有監管對象實施日常巡查、隱患排查及督促整改落實工作;
3.協助縣局實施行政處罰的相關工作;
4.負責聯系、考核轄區內食品藥品協管員;
5.負責向縣局和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報告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情況。
四、食品藥品抽樣檢驗事權劃分
?。ㄒ唬┦【质称匪幤烦闃訖z驗事權
1.執行國家總局抽樣檢驗規定和計劃;
2.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全省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3.指導、考核市局抽樣檢驗工作;
4.發布全省食品藥品質量公告。
(二)市局食品藥品抽樣檢驗事權
1.組織實施省局下達的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2.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全市抽樣檢驗(補充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3.指導、考核縣局抽樣檢驗工作。
(三)縣局食品藥品抽樣檢驗事權
1.負責完成上級局下達的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2.制定并實施轄區內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3.負責組織本部門及轄區內鄉鎮監管機構開展快速檢驗工作。
省、市、縣局分別負責本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上級局負責對下級局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能力及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
五、行政處罰權事權劃分
?。ㄒ唬┦【中姓幜P事權
1.負責制定稽查辦案工作規范;
2.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系統的稽查辦案工作;
3.組織查處重大、復雜案件,主要包括:
?。?)上級交辦、督辦的案件;
?。?)本省同級其他執法部門移送的案件;
?。?)下級局報請省局處理的案件;
?。?)外省協查或移送的須由省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舉報的須由省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省局在監督檢查、抽樣檢驗、風險監測、輿情監測以及國家總局質量公告中發現的須由省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4.其他須由省局查辦的案件。
?。ǘ┦芯中姓幜P事權
1.組織實施稽查辦案工作規范;
2.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系統的稽查辦案工作;
3.組織查處以下職權管轄的食品藥品違法案件,主要包括:
?。?)上級交辦、督辦的案件;
?。?)本市同級其他執法部門移送的案件;
?。?)縣局報請市局處理的案件;
(4)外地協查或移送的須由市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舉報的須由市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6)在監督檢查、抽樣檢驗、風險監測、輿情監測以及國家總局和省局質量公告中發現的須由市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4.其他須由市局查辦的案件。
?。ㄈ┛h局行政處罰事權
1.查辦法定職責相適應的行政處罰案件;
2.負責協助上級機關對轄區內案件的調查;
3.負責協調對轄區內查處案件的處理;
4.負責做好上級機關交辦、督辦案件的查處。
?。ㄋ模┡沙鰴C構、受委托組織的行政處罰事權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行政處罰權,應當符合國家總局《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
受委托組織的行政處罰事權應當符合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按照《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行政委托執法的指導意見》執行。
六、其他監管事權劃分
?。ㄒ唬┦称匪幤吠对V舉報案件處理
省、市、縣局及鄉鎮監管機構,按照職責分別負責轄區內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辦理、分辦、交辦、轉辦工作。
下級局負責辦理上級分辦、交辦的舉報投訴,上級局對分辦、交辦的投訴舉報辦理情況進行督辦、指導和通報。
?。ǘ┘夹g審評與認證
省、市、縣局分別負責本級技術審評認證機構和檢查員隊伍建設,承擔本級和上級局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技術審查及現場核查、認證工作,上級局負責對下級局技術審評認證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
?。ㄈV告監測與管理
省、市、縣局分別負責對本級媒體發布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移送、處理違法廣告;上級局負責對下級局廣告監測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
?。ㄋ模┧幤凡涣挤磻歪t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省局會同省衛計委制定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的管理規定,聯合開展全省發生的影響較大的藥品群體不良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并發布相關信息;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宣傳、培訓工作;統計分析各地上報的數據并上傳國家總局;指導、考核下級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工作。
市局負責指導、考核下級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工作;市、縣局分別負責轄區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的管理工作,會同同級衛計委聯合開展本轄區內發生的藥品群體不良事件的調查,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宣傳、培訓工作;收集上報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告及相關數據。
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局有關規定執行。
?。ㄎ澹?、宣傳工作
省、市、縣局及鄉鎮監管機構分別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級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依法上報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并根據安全事故大小和危害程度,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程序的啟動和處置事權,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遼寧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遼寧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省局《遼寧省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遼寧省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規程》、《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省、市、縣局及鄉鎮監管機構分別負責組織開展本級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工作,按照省局《新聞宣傳與信息發布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逐級監督、指導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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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實行分級保障,按照《遼寧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ㄆ撸┱\信體系建設和信用檔案管理
省局負責編制全省食品藥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總體規劃,制定信用等級評定和信用檔案管理工作規范,監督、指導市局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市、縣局分別負責轄區內誠信體系建設推進工作,組織開展對其直接監管的對象實施信用等級評定和信用檔案管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發布相關信息。
(八)省市局聯動執法機制事權
啟動省市局聯動執法機制查辦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或案件的事權劃分,按照省政府法制辦與省局《關于建立省市食品藥品安全行政執法聯動機制的通知》執行。
七、有關說明
?。ㄒ唬┍疽庖娚婕暗男姓徟聶鄤澐?,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國家總局、省政府對省、市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有調整的,以調整的事項為準;
?。ǘ┍疽庖姏]有明確劃分的事權或與上位法及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執行;已經明確劃分的事權,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的,從其規定。
本意見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遼寧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意見(試行)》,經2015年4月23日省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結合實際,一并貫徹落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明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是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建設法治政府部門,提高行政服務效能的重要舉措。各市(縣)局、省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提高對此項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積極推進,把全省各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及責任落實到位。
二、密切配合,抓好落實
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機構,要按照本意見確定的原則規定,分別負責各自業務領域監管事權的清理、梳理;對已經出臺的規定、辦法、制度等及時修訂完善;對需要進一步明確或重新確定的,按照職責分工和公文程序重新作出規定;對已確定的監管事權,要進一步量化、細化,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建立事權清晰的工作機制,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工作“接地氣”,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嚴格考核
各市(縣)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具體實施辦法,堅持監管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強調守土有責,強化層級監督,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執法評議考核體系,加大責任目標和工作績效考核力度,杜絕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懶政怠政。對造成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會影響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其責任人的責任。
各市(縣)局在執行中,需要協調、銜接或另有建議和意見的,請及時向省局反映、報告。
附表1

附表2

附表3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0日
遼寧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意見(試行)
根據食品藥品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現就全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權劃分提出如下意見:
一、事權劃分基本原則
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包括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簡稱省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簡稱市局)、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簡稱縣局)、鄉鎮(街道、區域設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下簡稱鄉鎮監管機構)及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其他主體,監管事權的劃分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轄原則
堅持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總體原則,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簡稱國家總局)《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有關屬地、職權、級別和指定管轄的規定,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ǘ﹫猿謾嘭煼ǘㄔ瓌t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開展工作,權責一致。上下級機關之間委托或交辦實施的職權事項,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施,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ㄈ﹫猿痔岣咝茉瓌t
充分發揮基層行政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加速推進形成社會共治,實現“方便服務”、“就近監管”,避免多頭、重復執法,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二、行政審批事權劃分
(一)省局行政審批事權
1.負責法律法規賦予省局并保留在省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含行政服務和行政確認事項)以及國家總局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工作;
2.負責對需轉報國家總局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備案工作;
3.負責國家總局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現場核查工作。
截至目前,省政府網站公開的省局行政審批事項共29個大項,17個子項(目錄見附表1);轉報國家總局行政審批事項6個大項,5個子項(目錄見附表2)。
?。ǘ┦芯中姓徟聶?br>
1.負責法律法規賦予市局并保留在市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省局下放或委托給市局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工作;
2.負責對需轉報省局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
3.負責省局交辦或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現場核查工作。
截至2014年底,省局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共計10項(目錄見附表3)。
?。ㄈ┛h局行政審批事權
1.負責法律法規賦予縣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上級局下放或委托給縣局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工作;
2.負責對需轉報上級局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
3.負責上級局交辦或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現場核查工作。
?。ㄋ模┼l鎮監管機構承擔以下職責
1.負責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行政監管事項;
2.負責承辦縣局交辦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等工作。具體項目由縣局根據法律法規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ㄎ澹┙⑿姓徟Y果通報制度
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應當在審批工作結束時,在其官方網站或以其他方式發布、通報審批結果信息,申報企業所在地的市或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及時查詢、掌握相關信息,及時建立或更新企業監管檔案。
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委托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被委托單位應于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度辦結的委托行政審批事項有關情況向委托單位報告。
?。徟马椬儎拥挠嘘P事權劃分
1.涉及撤銷、吊銷、注銷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等變動事項,由該項許可的發證機關管轄。下級部門在實施處罰時,應當依法向管轄機關移送案件;
2.涉及許可事項變更的審批事項,審批機關可以交辦或委托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現場核查工作;
3.涉及重新申領或補辦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的事項,需要進行實質性審查的,審批機關可以交辦或委托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實施現場核查工作。
三、日常監督檢查事權劃分
?。ㄒ唬┦【秩粘1O督檢查事權
1.負責制定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規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全省專項整治(檢查)活動方案;
3.組織實施國家總局部署的專項整治(檢查)活動;
4.監督、指導、考核市局(包括所轄縣級及以下監管部門)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5.根據監管工作和案件查辦需要,對相關企業實施“飛行檢查”和專項檢查。
(二)市局日常監督檢查事權
1.負責制定對本轄區內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措施和考核辦法;
3.組織實施省局的專項整治(檢查)活動,組織制定實施本市專項整治(檢查)活動方案;
4.監督、指導、考核轄區內縣局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工作;
5.負責對轄區內重點企業和高風險品種按照省局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突擊性檢查。
(三)縣局日常監督檢查事權
1.負責制定對本轄區內監管對象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按照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措施;
3.實施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部署的專項檢查;
4.管理、指導轄區內鄉鎮監管機構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并綜合管理食品藥品協管員隊伍。
(四)鄉鎮監管機構日常監督檢查事權
1.根據有關規定和上級部門的要求,承擔轄區內食品藥品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應急處置等職責;
2.具體負責對轄區內所有監管對象實施日常巡查、隱患排查及督促整改落實工作;
3.協助縣局實施行政處罰的相關工作;
4.負責聯系、考核轄區內食品藥品協管員;
5.負責向縣局和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報告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情況。
四、食品藥品抽樣檢驗事權劃分
?。ㄒ唬┦【质称匪幤烦闃訖z驗事權
1.執行國家總局抽樣檢驗規定和計劃;
2.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全省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3.指導、考核市局抽樣檢驗工作;
4.發布全省食品藥品質量公告。
(二)市局食品藥品抽樣檢驗事權
1.組織實施省局下達的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2.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全市抽樣檢驗(補充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3.指導、考核縣局抽樣檢驗工作。
(三)縣局食品藥品抽樣檢驗事權
1.負責完成上級局下達的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2.制定并實施轄區內抽樣檢驗工作計劃;
3.負責組織本部門及轄區內鄉鎮監管機構開展快速檢驗工作。
省、市、縣局分別負責本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上級局負責對下級局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能力及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
五、行政處罰權事權劃分
?。ㄒ唬┦【中姓幜P事權
1.負責制定稽查辦案工作規范;
2.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系統的稽查辦案工作;
3.組織查處重大、復雜案件,主要包括:
?。?)上級交辦、督辦的案件;
?。?)本省同級其他執法部門移送的案件;
?。?)下級局報請省局處理的案件;
?。?)外省協查或移送的須由省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舉報的須由省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省局在監督檢查、抽樣檢驗、風險監測、輿情監測以及國家總局質量公告中發現的須由省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4.其他須由省局查辦的案件。
?。ǘ┦芯中姓幜P事權
1.組織實施稽查辦案工作規范;
2.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系統的稽查辦案工作;
3.組織查處以下職權管轄的食品藥品違法案件,主要包括:
?。?)上級交辦、督辦的案件;
?。?)本市同級其他執法部門移送的案件;
?。?)縣局報請市局處理的案件;
(4)外地協查或移送的須由市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舉報的須由市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6)在監督檢查、抽樣檢驗、風險監測、輿情監測以及國家總局和省局質量公告中發現的須由市局直接查辦的案件;
4.其他須由市局查辦的案件。
?。ㄈ┛h局行政處罰事權
1.查辦法定職責相適應的行政處罰案件;
2.負責協助上級機關對轄區內案件的調查;
3.負責協調對轄區內查處案件的處理;
4.負責做好上級機關交辦、督辦案件的查處。
?。ㄋ模┡沙鰴C構、受委托組織的行政處罰事權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行政處罰權,應當符合國家總局《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
受委托組織的行政處罰事權應當符合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按照《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行政委托執法的指導意見》執行。
六、其他監管事權劃分
?。ㄒ唬┦称匪幤吠对V舉報案件處理
省、市、縣局及鄉鎮監管機構,按照職責分別負責轄區內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辦理、分辦、交辦、轉辦工作。
下級局負責辦理上級分辦、交辦的舉報投訴,上級局對分辦、交辦的投訴舉報辦理情況進行督辦、指導和通報。
?。ǘ┘夹g審評與認證
省、市、縣局分別負責本級技術審評認證機構和檢查員隊伍建設,承擔本級和上級局委托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技術審查及現場核查、認證工作,上級局負責對下級局技術審評認證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
?。ㄈV告監測與管理
省、市、縣局分別負責對本級媒體發布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移送、處理違法廣告;上級局負責對下級局廣告監測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核。
?。ㄋ模┧幤凡涣挤磻歪t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省局會同省衛計委制定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的管理規定,聯合開展全省發生的影響較大的藥品群體不良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并發布相關信息;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宣傳、培訓工作;統計分析各地上報的數據并上傳國家總局;指導、考核下級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工作。
市局負責指導、考核下級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工作;市、縣局分別負責轄區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的管理工作,會同同級衛計委聯合開展本轄區內發生的藥品群體不良事件的調查,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和監測宣傳、培訓工作;收集上報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告及相關數據。
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局有關規定執行。
?。ㄎ澹?、宣傳工作
省、市、縣局及鄉鎮監管機構分別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級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依法上報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并根據安全事故大小和危害程度,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程序的啟動和處置事權,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遼寧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遼寧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省局《遼寧省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遼寧省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規程》、《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省、市、縣局及鄉鎮監管機構分別負責組織開展本級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工作,按照省局《新聞宣傳與信息發布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逐級監督、指導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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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實行分級保障,按照《遼寧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ㄆ撸┱\信體系建設和信用檔案管理
省局負責編制全省食品藥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總體規劃,制定信用等級評定和信用檔案管理工作規范,監督、指導市局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市、縣局分別負責轄區內誠信體系建設推進工作,組織開展對其直接監管的對象實施信用等級評定和信用檔案管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發布相關信息。
(八)省市局聯動執法機制事權
啟動省市局聯動執法機制查辦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或案件的事權劃分,按照省政府法制辦與省局《關于建立省市食品藥品安全行政執法聯動機制的通知》執行。
七、有關說明
?。ㄒ唬┍疽庖娚婕暗男姓徟聶鄤澐?,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國家總局、省政府對省、市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有調整的,以調整的事項為準;
?。ǘ┍疽庖姏]有明確劃分的事權或與上位法及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執行;已經明確劃分的事權,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的,從其規定。
本意見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