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畜牧獸醫局,海口市、五指山市、樂東縣農業局:
根據《農業部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要求,我省2017年將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為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省農業廳制定了《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海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部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牧〔2011〕5號)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牧〔2017〕4號)要求,為加快轉變畜牧業生產方式,不斷提升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確保創建工作規范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繼續在全省生豬、奶牛、家禽、肉牛、肉羊和蜜蜂等優勢產業區域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以生態循環養殖場示范創建為重點,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現場考核,2017年計劃再創建20個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包括部級與省級標準化示范場)。
二、創建內容及程序
(一)基本要求
參與創建的規模養殖場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具備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養殖檔案完整,兩年內無重大動物疫病和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1.生豬:能繁母豬存欄3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5000頭以上。
2.奶牛:存欄奶牛300頭以上。
3.蛋雞:產蛋雞養殖規模(籠位)在1萬只以上。
4.肉雞:單棟飼養量5000只以上,年出欄量10萬只以上。
5.肉鴨:年出欄量10萬只以上。
6.肉鵝:年出欄量3萬只以上。
7.肉牛:年出欄肉牛20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牛50頭以上。
8.肉羊:年出欄肉羊300只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羊100只以上。
9.蜜蜂:蜂群在200箱以上。
(二)示范創建內容
畜禽養殖場標準化創建的主要內容有:
1.畜禽良種化。因地制宜,選用高產優質高效畜禽良種,品種來源清楚、檢疫合格。
2.養殖設施化。養殖場選址布局科學合理,畜禽圈舍、飼養和環境控制等生產設施設備滿足標準化生產需要。
3.生產規范化。制定并實施科學規范的畜禽飼養管理規程,配備與飼養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嚴格遵守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有關規定,生產過程實行信息化動態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設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學實施畜禽疫病綜合防控措施,對病死畜禽實行無害化處理。
5.糞污無害化。畜禽糞污處理方法得當,設施齊全且運轉正常,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或達到相關排放標準。
(三)創建程序。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將符合條件并自愿參與示范創建活動的養殖場戶名單于4月20日前報省農業廳畜牧業處,原則上每市縣限報1個。請以紙質版報送(含各場申請表等資料,需市縣審核并加蓋公章),同時發送電子版到hnxmyc@126.com。省農業廳匯總審核后,初步確定參與國家級、省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名單,并在網上公示。
三、重點工作
(一)開展宣傳動員。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示范創建工作,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時間表,同時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養殖場戶知曉創建內容和要求,積極營造示范創建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技術支撐。省級畜牧部門結合創建活動需要,建立健全技術專家考核制度。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要加強對創建單位的集中培訓和技術指導,制定養殖設施建設與改造標準。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畜禽標準化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重點指導各創建單位優化場區布局、完善設施與設備、強化管理與防疫、推進生態養殖等,全面提升各創建單位的標準化生產和管理水平。各創建單位要根據要求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對基礎設施進行改造、對管理措施進行規范。
(三)實施驗收掛牌。省農業廳將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牧〔2017〕4號)要求,組織部級和省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創建驗收或復檢工作,驗收或復檢合格并公示無異議后,實行掛牌,進行動態監測,加強監督指導。示范場期限三年,三年后進行復檢。若在掛牌期間養殖場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或者不再從事畜牧養殖生產,省農業廳將取消示范場資格。
(四)發揮示范效益。在組織好新一輪示范創建工作的同時,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注重掛牌示范場輻射帶動效應的發揮,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示范帶動方式,切實使示范場標準化生產技術看得懂、學得會、有實效,帶動更多的養殖場戶在發展標準化生產中受益。同時要與生態循環農業、畜禽規模養殖場環保改造相結合,促進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工作由省農業廳組織實施,廳畜牧業處負責具體工作,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負責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名單推薦、組織協調、宣傳培訓和督導等工作,落實相關政策,確保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順利進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省農業廳將整合畜產品“菜籃子”、優勢產業發展資金、品牌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有關項目資金優先支持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單位的支持,加大項目資金和技術培訓投入力度,確保活動實施取得實效。
(三)加強監督管理。省農業廳組織專家開展督導調研,指導各地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活動開展公開、公平、公正,要建立健全創建活動考核機制,按照《農業部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要求,加強對已掛牌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的日常監管。
(四)加強宣傳報道。在海南農業信息網等媒體上公開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主要內容,引導廣大養殖場戶積極參與。通過報刊、雜志、網絡等多種形式宣傳報道各地在開展示范創建活動過程中取得的成功經驗,引導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生產。
附件:
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申請表
根據《農業部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要求,我省2017年將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為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省農業廳制定了《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抓緊組織實施。
海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部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牧〔2011〕5號)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牧〔2017〕4號)要求,為加快轉變畜牧業生產方式,不斷提升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確保創建工作規范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繼續在全省生豬、奶牛、家禽、肉牛、肉羊和蜜蜂等優勢產業區域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以生態循環養殖場示范創建為重點,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現場考核,2017年計劃再創建20個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包括部級與省級標準化示范場)。
二、創建內容及程序
(一)基本要求
參與創建的規模養殖場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具備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養殖檔案完整,兩年內無重大動物疫病和質量安全事件發生。
1.生豬:能繁母豬存欄300頭以上,且年出欄肥豬5000頭以上。
2.奶牛:存欄奶牛300頭以上。
3.蛋雞:產蛋雞養殖規模(籠位)在1萬只以上。
4.肉雞:單棟飼養量5000只以上,年出欄量10萬只以上。
5.肉鴨:年出欄量10萬只以上。
6.肉鵝:年出欄量3萬只以上。
7.肉牛:年出欄肉牛200頭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牛50頭以上。
8.肉羊:年出欄肉羊300只以上,或存欄能繁母羊100只以上。
9.蜜蜂:蜂群在200箱以上。
(二)示范創建內容
畜禽養殖場標準化創建的主要內容有:
1.畜禽良種化。因地制宜,選用高產優質高效畜禽良種,品種來源清楚、檢疫合格。
2.養殖設施化。養殖場選址布局科學合理,畜禽圈舍、飼養和環境控制等生產設施設備滿足標準化生產需要。
3.生產規范化。制定并實施科學規范的畜禽飼養管理規程,配備與飼養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嚴格遵守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有關規定,生產過程實行信息化動態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設施完善,防疫制度健全,科學實施畜禽疫病綜合防控措施,對病死畜禽實行無害化處理。
5.糞污無害化。畜禽糞污處理方法得當,設施齊全且運轉正常,實現糞污資源化利用或達到相關排放標準。
(三)創建程序。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將符合條件并自愿參與示范創建活動的養殖場戶名單于4月20日前報省農業廳畜牧業處,原則上每市縣限報1個。請以紙質版報送(含各場申請表等資料,需市縣審核并加蓋公章),同時發送電子版到hnxmyc@126.com。省農業廳匯總審核后,初步確定參與國家級、省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名單,并在網上公示。
三、重點工作
(一)開展宣傳動員。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示范創建工作,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時間表,同時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養殖場戶知曉創建內容和要求,積極營造示范創建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技術支撐。省級畜牧部門結合創建活動需要,建立健全技術專家考核制度。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要加強對創建單位的集中培訓和技術指導,制定養殖設施建設與改造標準。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畜禽標準化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重點指導各創建單位優化場區布局、完善設施與設備、強化管理與防疫、推進生態養殖等,全面提升各創建單位的標準化生產和管理水平。各創建單位要根據要求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對基礎設施進行改造、對管理措施進行規范。
(三)實施驗收掛牌。省農業廳將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牧〔2017〕4號)要求,組織部級和省級畜禽標準化示范場創建驗收或復檢工作,驗收或復檢合格并公示無異議后,實行掛牌,進行動態監測,加強監督指導。示范場期限三年,三年后進行復檢。若在掛牌期間養殖場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或者不再從事畜牧養殖生產,省農業廳將取消示范場資格。
(四)發揮示范效益。在組織好新一輪示范創建工作的同時,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注重掛牌示范場輻射帶動效應的發揮,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示范帶動方式,切實使示范場標準化生產技術看得懂、學得會、有實效,帶動更多的養殖場戶在發展標準化生產中受益。同時要與生態循環農業、畜禽規模養殖場環保改造相結合,促進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工作由省農業廳組織實施,廳畜牧業處負責具體工作,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負責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名單推薦、組織協調、宣傳培訓和督導等工作,落實相關政策,確保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創建順利進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省農業廳將整合畜產品“菜籃子”、優勢產業發展資金、品牌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有關項目資金優先支持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各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單位的支持,加大項目資金和技術培訓投入力度,確保活動實施取得實效。
(三)加強監督管理。省農業廳組織專家開展督導調研,指導各地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活動開展公開、公平、公正,要建立健全創建活動考核機制,按照《農業部畜禽標準化示范場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要求,加強對已掛牌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的日常監管。
(四)加強宣傳報道。在海南農業信息網等媒體上公開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的主要內容,引導廣大養殖場戶積極參與。通過報刊、雜志、網絡等多種形式宣傳報道各地在開展示范創建活動過程中取得的成功經驗,引導各地因地制宜,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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