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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管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市場監管質監〔2016〕69號)

   2016-10-18 896
核心提示:各區局: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保障我市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
各區局: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保障我市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工作要求。
 
  按照《市市場監管委轉發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津市場監管質監〔2016〕63號)的文件要求,對轄區內塑料材質-接觸乳制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紙材質-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金屬材質-接觸烘焙食品的生產設備;玻璃材質-接觸食品的容器;橡膠材質-接觸食品的密封件、輸送膠管;接觸食品的消毒劑及上述6類產品以外的其他類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摸底,要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報送《企業自我聲明書》、《生產情況報告》,區局將紙質版材料存檔保存。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已在網站上(http://cpzljds.aqsiq.gov.cn)公布2016年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工作生產企業名單的通知(見附件1),涉及我市55家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見附件2),各區局立即通知并督促轄區內名單中企業按要求提交生產記錄(見附件3)發送至總局指定郵箱。
 
  二、繼續開展我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摸底排查及企業登記工作,督促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用于食品的洗滌劑、消毒劑均屬于食品相關產品。“食品”包括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用于”理解為直接接觸或預期與食品接觸。
 
  凡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五、六、七款規定范圍內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應簽署《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自我聲明書》,屬地監管部門存檔保存,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食品相關產品按材質分為14種,包括:紙、竹、木、金屬、搪瓷、陶瓷、塑料、橡膠、天然纖維、化學纖維、玻璃、涂料,油墨,餐具洗滌劑消毒劑等,各區局對本轄區內不發證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進行摸排登記(見附件4),登記內容包括:
 
  (一)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企業法定代表人信息、緊急聯系電話;
 
  (二)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類別;
 
  (三)企業社會信用代碼
 
  (四)其他相關信息
 
  以上登記的信息如有改變,企業應在30日內告知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三、繼續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獲證生產企業證后監管工作,一企一檔建立監管檔案。
 
  按照《市市場監管委關于繼續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市場監管質監〔2016〕38號)的要求,繼續做好獲證食品相關產品獲證生產企業分類監管、監督檢查、年度審查、生產條件監督檢查等工作。
 
  (一)食品相關產品獲證生產企業分類監管。一是對新申請生產許可證企業在開展實地核查的同時,按照《天津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產品質量分類監管實施細則》(津許辦[2012]189號)開展企業的分類工作;二是根據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情況,按照從嚴監管的原則調整分類監管方式;三是對已獲證企業根據生產條件、產品質量水平等變化情況動態調整分類監管等級。
 
  (二)食品相關產品獲證生產企業生產條件監督檢查。各區局要嚴格依據《天津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生產條件監督檢查管理辦法》(津質技監局質監[2013]619號)要求,充分結合區域監管特點,合理制定監督檢查計劃,保證實際完成的抽查企業數不低于獲證企業總數的10%,對生產條件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應監督企業整改到位,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三)做好獲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日常巡查。各區市場監管局要按照獲證企業的分類等級,相應采取信用監管、責任監管、常態監管、加嚴監管等不同監管方式,強化監督檢查,督促企業積極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確保產品質量安全。日常巡查分為兩部分,一是文件審查,審查企業生產全過程控制記錄的情況,包括原輔料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操作記錄、安全控制記錄、出廠檢驗記錄、產品出廠銷售記錄等,查驗企業是否如實、及時記錄,準確、真實反映技術參數執行情況。二是現場檢查,檢查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或者工藝等內容,并對檢查的情況做好記錄并歸檔保存。
 
  (四)做好獲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年度審查。對轄區內獲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年度審查工作繼續參照工業產品方式進行,即按照企業獲證日期的所在月份,在實地巡查中完成年度審查工作。年審表單繼續延用《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
 
  各區局將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管工作總結及食品相關
 
  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5)于2016年12月10日前報送至質量監督處。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依法處理。
 
  附件:1. 產品質量監督司關于公布2016年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工作生產企業名單的通知
 
  2.企業需提交生產記錄日期
 
  3.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生產企業生產記錄要求
 
  4.天津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登記表
 
  5.2016年天津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
 
  2016年10月18日

     津市場監管質監【2016】69號附件1.doc
 
     津市場監管質監【2016】69號附件2.zip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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