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石河子、圖木舒克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規范食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維護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的嚴肅性,現就進一步做好食品生產許可注銷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按照“誰發證、誰注銷、誰公示”的原則進行。
二、對食品生產企業逐家進行排查,辦理注銷手續
目前,全區食品生產企業共獲得4100余張食品生產許可證,部分企業因破產、倒閉、轉產或其他原因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未延續換證,導致食品生產許可證失效。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逐家開展排查工作,對食品生產許可失效的企業,及時辦理注銷手續。
三、辦理注銷手續要求
(一)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實有關信息后,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意見表》(附件1)。目前,持有舊版食品生產許可證,在該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提出延續或換發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原舊版食品生產許可證暫不注銷。
(二)食品生產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如營業執照已核準注銷的,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實有關信息后,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意見表》(附件1),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如工商注銷核準通知書)。
(三)食品生產許可在有效期內,被許可人存在符合生產許可撤銷、撤回、吊銷情形的,由被許可人所在地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結案后,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意見表》(附件1),并隨報立案調查材料。
(四)食品生產許可在有效期內,食品生產者終止食品生產,應由食品生產者向其所在地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交《食品生產許可注銷申請書》(附件2),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后,報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并附企業相關申請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在每個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匯總轄區內符合注銷的企業名單(附件3),向原發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上報有關材料,同時隨報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和品種明細表(附頁)原件。
(二)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核實注銷意見表或申請表中的“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有效期”等內容,避免因信息錯誤影響注銷效力或反復修改。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生產許可,由地(州、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填寫附件1和附件2中“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上報意見”一欄。
(三)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完成注銷手續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企業注銷信息在本部門官方網站進行公告。
(四)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食品生產許可失效但未取得新的食品生產許可仍在生產的企業或已辦理注銷手續仍在生產的企業,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五)對已注銷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應從注銷之日起,停止使用被注銷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食品生產許可被注銷的,許可證編號不得再次使用。
(六)食品生產許可失效后,企業仍要繼續生產的,應在辦理注銷手續后,方可重新申請生產許可。
在辦理食品生產許可注銷手續時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及時上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聯 系 人:劉岳強
聯系電話:0991—2631252
電子郵箱:xjspjgc@sohu.com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7年8月15日
食藥監辦〔2017〕87號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意見表
食藥監辦〔2017〕87號食品生產許可注銷申請書
食藥監辦〔2017〕87號注銷食品生產許可企業匯總表
為規范食品生產許可管理工作,維護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的嚴肅性,現就進一步做好食品生產許可注銷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按照“誰發證、誰注銷、誰公示”的原則進行。
二、對食品生產企業逐家進行排查,辦理注銷手續
目前,全區食品生產企業共獲得4100余張食品生產許可證,部分企業因破產、倒閉、轉產或其他原因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未延續換證,導致食品生產許可證失效。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逐家開展排查工作,對食品生產許可失效的企業,及時辦理注銷手續。
三、辦理注銷手續要求
(一)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的,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實有關信息后,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意見表》(附件1)。目前,持有舊版食品生產許可證,在該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提出延續或換發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原舊版食品生產許可證暫不注銷。
(二)食品生產者主體資格依法終止,如營業執照已核準注銷的,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實有關信息后,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意見表》(附件1),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如工商注銷核準通知書)。
(三)食品生產許可在有效期內,被許可人存在符合生產許可撤銷、撤回、吊銷情形的,由被許可人所在地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案調查,結案后,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注銷食品生產許可意見表》(附件1),并隨報立案調查材料。
(四)食品生產許可在有效期內,食品生產者終止食品生產,應由食品生產者向其所在地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交《食品生產許可注銷申請書》(附件2),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初步審查意見后,報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并附企業相關申請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在每個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匯總轄區內符合注銷的企業名單(附件3),向原發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上報有關材料,同時隨報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和品種明細表(附頁)原件。
(二)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核實注銷意見表或申請表中的“企業名稱、住所、生產地址、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有效期”等內容,避免因信息錯誤影響注銷效力或反復修改。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放的生產許可,由地(州、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填寫附件1和附件2中“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上報意見”一欄。
(三)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完成注銷手續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企業注銷信息在本部門官方網站進行公告。
(四)各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食品生產許可失效但未取得新的食品生產許可仍在生產的企業或已辦理注銷手續仍在生產的企業,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五)對已注銷食品生產許可的企業,應從注銷之日起,停止使用被注銷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食品生產許可被注銷的,許可證編號不得再次使用。
(六)食品生產許可失效后,企業仍要繼續生產的,應在辦理注銷手續后,方可重新申請生產許可。
在辦理食品生產許可注銷手續時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及時上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聯 系 人:劉岳強
聯系電話:0991—2631252
電子郵箱:xjspjgc@sohu.com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