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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做好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魯食藥監發〔2014〕18號)

   2014-04-02 742
核心提示: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目前,我省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職能調整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新的食品流通許可系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目前,我省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職能調整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新的食品流通許可系統正在研發。為保證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過渡期間的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職責界定
 
  根據省食安辦發〔2013〕3號文件、魯食藥監餐飲〔2013〕207號文件精神和省工商局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簽署的《食品監管職能交接備忘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到位的地方,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履行審核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職責;體制改革沒有到位的地方,由工商部門繼續履行審核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職責。新研發的食品流通許可系統正常運行前,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仍在工商部門內網運行。
 
  二、關于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查發放工作
 
  為保持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體制改革到位的地方,繼續按照工商部門發布執行的許可證審查發放程序和條件,辦理相關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工作;繼續沿用現行版本的《食品流通許可證》,但許可證上的發證機關,相應調整為行政區域所在地負責發放許可證的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切實做好食品流通許可管理工作的相互銜接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同級工商部門的溝通和聯系,保存、交接、使用好已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相關資料和信息;要安排專人使用工商部門食品流通許可管理系統,做好轄區內食品流通許可審核、辦理和食品流通許可數據的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各級工商部門要繼續做好配合,為食品流通監管人員履行流通許可管理職責開放內網,提供支持。各市在工作中如遇新情況和新問題的,請分別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省工商局匯報。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3月28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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