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綜合考慮品種和區域布局,通過單位自主申報、地方漁業主管部門審查推薦、專家評審及網上公示等程序,2009年和2010年分兩批認定了1個國家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中心(簡稱國家中心)和34個國家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專業分中心(簡稱分中心),基本形成了一個布局合理、層次分明、重點突出、特色明顯的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名單附后)。為更好地發揮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作用,切實提高我國水產品加工行業的創新能力,推動科研成果轉化與示范,促進水產品加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對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能力建設,提高技術研發水平
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內各中心經過層層篩選確定,代表了我國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最高水平,各中心承擔單位和聯合單位要珍惜這一榮譽,認真履行研發中心的責任與義務,繼續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研發能力和水平,自覺承擔起技術研究,科研成果轉化、推廣與示范以及人才培養等任務,很好地擔當我國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國家隊的重任,為國家水產品加工業發展做好科技支撐。
二、注重溝通協作,提升體系整體功能
各中心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溝通和協作,不斷完善體系建設。國家中心除開展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等工作外,還要協助我部指導各分中心工作,開展研發體系日常管理,定期組織交流活動,保持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的良好運轉。各分中心要自覺接受國家中心的指導,認真完成年度工作計劃,加強與其他分中心的交流與合作。各中心的主要承擔單位和聯合單位應按照聯合申報時簽訂的合作協議各司其責,通力合作,共同促進中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三、完善考核機制,提高體系運行質量
各中心要嚴格按照《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中心及專業分中心管理辦法》(農企發[2007]3號)要求,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研發水平,加快成果轉化進程。我部對研發體系實行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委托國家中心和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對各分中心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于取得突出成績的分中心,將以適當的方式給予表彰;對考核較差的分中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于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分中心,經地方漁業主管部門或國家中心提請,我部將取消其分中心資格。
四、提高認識,加強指導
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是我國水產品加工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的重要平臺。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建設和管理,加強對轄區內加工分中心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服務,同時,注重與轄區外其他分中心的聯系,搭建研發中心和企業間的技術交流平臺,為研發中心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促進加工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推動水產品加工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國家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中心和專業分中心名單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一、加強能力建設,提高技術研發水平
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內各中心經過層層篩選確定,代表了我國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最高水平,各中心承擔單位和聯合單位要珍惜這一榮譽,認真履行研發中心的責任與義務,繼續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研發能力和水平,自覺承擔起技術研究,科研成果轉化、推廣與示范以及人才培養等任務,很好地擔當我國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國家隊的重任,為國家水產品加工業發展做好科技支撐。
二、注重溝通協作,提升體系整體功能
各中心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強溝通和協作,不斷完善體系建設。國家中心除開展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等工作外,還要協助我部指導各分中心工作,開展研發體系日常管理,定期組織交流活動,保持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的良好運轉。各分中心要自覺接受國家中心的指導,認真完成年度工作計劃,加強與其他分中心的交流與合作。各中心的主要承擔單位和聯合單位應按照聯合申報時簽訂的合作協議各司其責,通力合作,共同促進中心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三、完善考核機制,提高體系運行質量
各中心要嚴格按照《國家農產品加工技術研發中心及專業分中心管理辦法》(農企發[2007]3號)要求,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研發水平,加快成果轉化進程。我部對研發體系實行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委托國家中心和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對各分中心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于取得突出成績的分中心,將以適當的方式給予表彰;對考核較差的分中心,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于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分中心,經地方漁業主管部門或國家中心提請,我部將取消其分中心資格。
四、提高認識,加強指導
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是我國水產品加工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的重要平臺。各級漁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水產品加工技術研發體系建設和管理,加強對轄區內加工分中心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服務,同時,注重與轄區外其他分中心的聯系,搭建研發中心和企業間的技術交流平臺,為研發中心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促進加工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推動水產品加工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