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品安全質(zhì)量許可制度收費規(guī)定(國檢務〔1992〕385號)

   2010-07-03 312
核心提示:  上海、廣東、湖北、吉林、陜西、北京商檢局進口商品安全質(zhì)量許可制度審查部:  一九九二年五月國家商檢局下發(fā)了《進口商品

  上海、廣東、湖北、吉林、陜西、北京商檢局進口商品安全質(zhì)量許可制度審查部:

  一九九二年五月國家商檢局下發(fā)了《進口商品安全質(zhì)量許可制度實施細則》,根據(jù)《細則》有關規(guī)定和近年來收費情況,對《進口商品質(zhì)量許可制度收費規(guī)定(試行)》進行了修改和補充,現(xiàn)將經(jīng)修訂的《進口商品安全質(zhì)量許可制度收費規(guī)定》下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中有何情況與意見,請及時報告國家商檢局主管部門。

  附件:進口商品安全質(zhì)量許可制度收費規(guī)定

  一、申請費:                      50美元/次

  二、樣品檢驗費(按申請單元計收):

  1、申請整機(車)樣品檢驗費:

  (1)電冰箱                     6,000美元

  (2)空調(diào)器                     7,000美元

  (3)彩色電視機                  10,000美元

  (4)黑白電視機                   9,000美元

  (5)汽車                     34,500美元

  (6)摩托車                     7,000美元

  2、申請元部件樣品檢驗費(按申請單元計收):

  (1)電冰箱壓縮機                  3,500美元

  (2)空調(diào)器壓縮機                  4,000美元

  (3)彩色顯象管     18″以下           600美元

  18″-25″(含18″)   800美元

  25″以上(含25″)   1,000美元

  (4)摩托車發(fā)動機                  4,200美元

  3、資料審查費(按申請單元計收):50--500美元

  注:1、赴汽車廠進行樣品檢驗時,收取樣品檢驗費12,500美元/申請單元,另加收檢驗和審查人員來往交通費。

  2、新申請的型號與已獲證的產(chǎn)品型號安全件等相同,經(jīng)我方審查資料判定無須送樣檢驗的收取資料審查費。

  3、日常監(jiān)督抽查樣品費,按樣品檢驗費的二分之一收取。

  三、工廠生產(chǎn)、檢測條件審查費(按申請單元計收):

  1、電工產(chǎn)品整機、摩托車               3,000美元

  2、電工產(chǎn)品元部件、摩托車發(fā)動機           2,000美元

  3、汽車                       4,000美元

  注:同時審查同一工廠的多個申請單元的生產(chǎn)檢測條件,每多一個申請單元,增加相應產(chǎn)品工廠審查費的20%。

  四、日常檢查和監(jiān)督費:

  1、電工產(chǎn)品整機、摩托車               750美元/次

  2、電工產(chǎn)品元部件、摩托車發(fā)動機           500美元/次

  3、汽車                     1,000美元/次

  五、印制或模壓標志費

  1、申請審核費                    100美元/證

  2、標志工本費

  (1)直徑2厘米、3厘米、5厘米             5美分/枚

  (2)直徑6厘米                    10美分/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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