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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瓊府辦〔2020〕26號)

   2020-07-03 587
核心提示: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類管理體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為實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各項要求奠定堅實基礎,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的重要指示,堅持以全程管控為核心,增強處置能力為關鍵,落實源頭分類為基礎,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健全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為高水平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海口市、三亞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條例》的要求,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到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其他市、縣自2020年起至少選取一個條件較為成熟的黨政機關、學校、住宅區、超市商場等率先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建設,到2021年選取不少于三個鄉鎮、街道、社區等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到2022年所轄范圍內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
 
    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明顯提高,全社會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氛圍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務
 
    一)明確分類標準和要求,夯實基礎工作。
 
    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城鎮的生活垃圾嚴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類”模式進行分類管理;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按照“因地制宜、簡單易行”的原則對生活垃圾實行簡易分類。鼓勵農村和偏遠地區對廚余垃圾、枯枝爛葉等實行就地處理,能還林還地的盡量還林還地,減少垃圾外運量。(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9月
 
    不同區域設桶要求。辦公區域、居住區域、酒店、學校、超市、集貿市場、餐飲服務單位、醫療機構等場所,應按照“四分類”要求,根據不同場所的需要和垃圾的產生量因地制宜配備相應數量和類別的垃圾桶,滿足分類投放需求。(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合作聯社、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9月
 
    二)切實提升源頭分類質量,實現垃圾準確投放。
 
    合理設置投放容器及收集點。綜合考慮生活垃圾產生比例、人口數量、運輸能力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投放容器的類別、尺寸、數量,建設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19095-20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顯位置告知各類生活垃圾收集點的位置、收集時間、收運頻率、收運時間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辦公或生產經營場所、住宅區,配備可回收物分類柜、小型廚余垃圾處理設備等,并設置裝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臨時收集堆放點。(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供銷合作聯社、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9月
 
    對于新改擴建的建設項目,必須建設相應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并和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步驗收后交付使用;對于已建成的住宅區、公共場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應進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環衛附屬設施,使其滿足垃圾分類收集要求。(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提升投放質量。可回收物應做簡單分類處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點;易碎或含有液體的有害垃圾應采取防止破損或滲漏的措施后投放;廚余垃圾應瀝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環利用的盛裝容器投放;裝修垃圾應簡單分類,捆扎裝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點;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家具、家電等大件垃圾,應當預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廢品收購網點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點。(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推行定時投放。根據居民的作息時間、垃圾產生量等合理確定各類垃圾的投放時間。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雙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定時投放,具體投放時間由各市、縣確定。(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落實投放管理責任。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管理責任人應承擔下列責任:一是按照分類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的投放設備設施并負責維護,對現有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設備不符合要求的進行改造;二是通過宣傳欄、宣傳手冊、宣傳橫幅、電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三是設立督導員或志愿者,引導群眾準確分類投放,糾正不準確的投放行為,實現垃圾準確投放。(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省婦聯,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9月
 
    公共機構率先垂范。優先選擇黨政機關,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主要旅游景區、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率先實施生活垃圾分類。鼓勵和引導國有企業、賓館、飯店、酒店、購物中心、超市、農貿市場、商用寫字樓等經營場所比照公共機構和場所積極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廣大黨員干部應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頭宣傳、優先使用循環再生辦公用品并推廣無紙化辦公,引導群眾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9月
 
    三)杜絕“混裝混運”,暢通垃圾全程分類渠道。
 
    確定收運模式。按規定時間、頻次和路線對不同類別生活垃圾進行分類運輸,做好管理責任人和運輸企業、環境衛生部門的銜接,采取定點收運、箱房分類直運等模式,具備條件的區域或居住區內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實行以桶換桶、桶車直運的模式,杜絕“先分后混”“混裝混運”。(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9月
 
    配置收運車輛。對現有收運車輛進行改造,按照不同類別噴涂與《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19095-2019)相一致的圖文標識和顏色,并根據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需要按計劃增配收運車輛,確保生活垃圾全程分類。新購置的收運作業車輛原則上應選擇新能源環衛車輛。(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9月
 
    落實收運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據產生量合理安排收運頻次,由具備相關資質的運輸企業預約收運或者定期分類收運;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實行每日分類收運,且必須使用密閉高效的垃圾運輸設備,并做好收運過程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避免在裝車和運輸過程中出現“拋灑滴漏”等二次污染現象。(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9月
 
    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垃圾分類處置能力。
 
    規劃建設終端處理設施。按照城鄉同步、區域統籌的要求,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項目、危險廢物處置項目、廚余垃圾(含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等終端處理設施的規劃選址和建設,合理規劃布局生活垃圾協同處理綜合產業園等項目,將其提前納入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加快立項、規劃、用地、環評等前期手續的審批進度,確保項目盡快落地。(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供銷合作聯社,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增設環衛作業基地。各市、縣至少規劃建設1座環衛作業基地,滿足本地區環衛車輛的日常維護、清洗、消毒、充電等操作需求。(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完善分類配套設施。加快推進可回收物回收網點和分揀中心、有害垃圾暫存點和分揀中心的規劃建設,并根據需要對轉運站進行合理擴建改造,增設大件垃圾處理設施,滿足生活垃圾分類收運后的處理要求。鼓勵偏遠的農貿市場、農家樂等經營場所安裝符合標準的小型廚余垃圾處理設備,就地處置廚余垃圾。
 
    垃圾處置單位應建立處理臺賬,確保來源、數量、去向等信息可追溯,各類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標準。(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供銷合作聯社、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五)強化政策引導,健全全程分類管理體系。
 
    科學制定方案。各市、縣要充分學習借鑒省內外經驗,于2020年7月底前編制完成所轄區域的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重點項目、責任分工、保障措施等內容,做好投入資金測算并統籌安排資金,按照預定時間節點倒排工期、掛圖作戰。海口市、三亞市、三沙市、儋州市于2020年8月1日前試行并做好執行《條例》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按時間節點全域啟動垃圾分類工作。(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7月
 
    完善政策制度。加快頂層設計,省直相關部門應根據各自工作職責,于2020年12月底前編制完成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規劃、有害垃圾種類目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可回收物種類名錄及處置企業、場所名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指南、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考核評價辦法、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案、快遞業綠色包裝標準、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提供的一次性產品目錄等系列配套文件。各市、縣應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原則,根據分類要求探索建立差異化的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12月
 
    開展示范片區建設。地級市應以區、鎮為單位開展試點,把試點打造成為可供參觀、學習的觀摩點。其他市、縣應盡快明確試點范圍,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通過梳理成功的典型案例,發揮示范社區、示范街道(鄉鎮)等模范帶頭作用,將好的做法和模式復制推廣,逐步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全覆蓋。(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2020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省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省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統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從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主要負責日常組織協調、聯絡調度、業務指導、監督考核等工作,省級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另行印發。省直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各市、縣政府也要抽調相關人員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并集中辦公,負責所轄區域內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具體事務,同時指定專人定期向省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完成時間:2020年9月
 
    二)開展全方位多層面宣傳教育。
 
    充分發揮傳統主流媒體、新興網絡媒體等正確輿論導向作用,通過開設專題專欄、視頻新聞、熱點解讀等形式深入宣傳生活垃圾分類的各項要求和階段性成效,尤其可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充分的正面宣傳報道,增強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效果。共青團、工會、婦聯等群團組織要充分發揮優勢,廣泛發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通過入戶宣傳、派發宣傳畫冊、現場互動引導等形式,調動人民群眾參與的積極性,營造全社會參與的濃厚氛圍。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把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納入幼兒園、中小學、職業院校、高等學校的專題教育和社會實踐內容,通過“小手拉大手”系列課外活動,實現“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文明整個社會”的良好效果。鼓勵全省各級黨校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進一步強化黨政領導干部的生態環保理念。(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直機關工委、省民政廳、團省委、省婦聯,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三)保障資金投入。
 
    各市縣財政部門應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所需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合理安排資金,為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設備及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提供足額的資金保障。有條件的市、縣可在一定時期內對分類工作有明顯成效的單位、企業、個人給予表揚或獎勵,具體辦法由市縣政府確定。
 
    要創新投融資模式,依法依規拓寬資金投入渠道,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大投資力度,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相關資金支持,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牽頭單位: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四)強化監督檢查。
 
    建立多部門協同執法機制,明確牽頭執法部門,梳理執法流程,并將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工作列入執法目錄中,統籌部署收集、轉運環節生活垃圾分類的執法和監管。各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督查、指導、考核力度,通過公開監督舉報電話、開通微信投訴渠道等方式,倒逼相關責任單位做好分類管理工作。定期匯總情況并通報排名,對成績顯著的予以表彰,對推進不力的實行約談問責,同時將考核結果提交相關部門作為文明城市(單位、家庭、校園)、衛生城市的創建評比和省直單位、市縣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開發建設智慧環衛信息化系統、省商務廳要開發建設再生資源信息系統等,充分利用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科技,整合現有的智能監控裝置、車載GPS設備等資源,對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成效進行分析評估,并加強對不規范投放行為的信用懲戒,進一步提升我省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文明辦,省愛衛辦,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直相關單位及各市縣政府;完成時間:長期
 
    附件:1.生活垃圾分類標準
 
               2.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任務分解表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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