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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江蘇省企業家參與 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蘇發改經改發〔2020〕413號)

   2020-05-07 225
核心提示: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  《江蘇省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
 
  《江蘇省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蘇省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實施辦法(試行)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創新政企互動機制,建立政府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問計求策的程序性規范,按照《關于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494號),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明確需要聽取意見建議的涉企政策范圍及要求
 
  1.編制和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發展和改革政策、行業標準和規范,制定市場準入、科技創新、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專項政策,對企業切身利益或者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起草部門要充分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
 
  2.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區域發展規劃、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對外開放政策、分析經濟形勢和制定宏觀調控政策、研究布局重大建設項目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項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項外,牽頭部門要通過適當形式、在一定范圍內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出臺前依法需要保密的涉企政策,應通過簽訂保密協議等方式,盡可能聽取企業家的意見建議。
 
  3.對不同企業、行業影響存在較大差別的,應注重聽取各類有代表性的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要綜合考慮不同規模、不同類型企業、不同行業的發展訴求、承受能力等因素。
 
  涉及特定行業、產業的,要有針對性地聽取相關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涉及特定區域的,要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產業布局特點,聽取地方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二、充分聽取企業家對涉企政策的意見建議
 
  4.各級各部門擬定涉企政策前要加強調研,主動及時了解企業所需、困難所在,綜合判斷企業、行業、產業發展情況,增強涉企政策制定實施的透明度和科學性,提高政策質量,增強政策有效性、針對性。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科學審慎研判擬出臺政策的預期效果和市場反應,統籌把握好政策出臺時機和力度,增強制度的可預期性。
 
  5.建立政府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問計求策的程序性規范。各項涉企政策制定過程中,起草部門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問卷調查、書面發函、主動上門、個別訪談、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廣泛聽取企業家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精準掌握企業政策需求,根據企業的痛點、難點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采取召開座談會形式聽取意見的,要提供政策制定的背景、目的、適用范圍以及政策實施后可能產生的影響等資料,引導企業圍繞主要問題進行充分有效討論。
 
  采取調查問卷、書面發函形式聽取意見的,要圍繞直接關系企業切身利益、各方面分歧較大的問題,科學設計問卷和調研提綱。
 
  采取實地走訪、主動上門、個別訪談形式聽取意見的,要找準問題、開誠布公、平等交流,認真傾聽企業家意見,深入了解其訴求。
 
  6.涉企政策出臺前,起草部門應公開征求相關企業的意見,可以委托省工商業聯合會、省企業聯合會、省青年商會、行業協會商會、咨詢機構等第三方機構開展。
 
  7.對關系企業切身利益、專業性較強的涉企專項政策,可吸收相關領域專家、企業家代表等共同參與起草,拓寬聽取意見渠道。
 
  科學合理選擇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企業家代表,兼顧不同所有制、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地區的企業,做到覆蓋面廣、代表性強、有針對性。建立企業家名錄庫并進行動態管理,確保庫中企業家在所屬行業具有代表性。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企業家顧問制度,可聘請企業家代表為經濟顧問,及時問計咨詢、征求意見建議。
 
  三、暢通企業家提出意見訴求的渠道
 
  8.多途徑開辟涉企政策征求意見平臺。涉企政策出臺前,對適宜廣泛公開征求意見的,起草部門或牽頭部門要利用各級政府門戶網站、省政務服務網、實體政務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多種方式,搭建公開征求意見平臺,設置合理期限,向企業家公開征求意見,杜絕走形式、走過場。
 
  與企業直接相關、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專項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起草部門要通過召開企業聽證會、論證會、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征求與政策關聯性強的行業協會商會及企業家的意見,對政策的科學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
 
  9.完善互動交流和信息反饋渠道。省直各部門要在官方網站頁面開辟有關涉企政策征求意見的專欄。暢通互動交流和信息反饋渠道,方便企業家和社會公眾咨詢政策、反映問題、提出建議、表達訴求、監督舉報。
 
  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完善涉企政策互動交流和信息反饋渠道,為企業家和社會公眾參與政策制定、反映意見訴求創造便利條件。
 
  四、健全企業家意見處理和反饋機制
 
  10.充分發揮省工商業聯合會、省企業聯合會、省青年商會、行業協會商會的橋梁紐帶作用,收集整理企業家提出的意見建議,以信息專報形式,及時快速準確地向政策起草部門報告企業反映集中的意見建議。對企業家提出的重大意見建議,政策起草部門及時向同級政府報告,特別重大的按程序向省政府報告。
 
  11.對企業家提出的意見建議,政策起草部門要認真梳理、逐條研究,充分考慮其利益訴求以及該利益訴求對其他相關企業、行業的影響,對合理的意見建議要充分吸收采納;對在當前涉企政策中難以回應的,要進行專題研究并在后續涉企政策制定中予以回應;對具有典型意義的問題可專題研究,完善解決措施并推廣;對確屬難以采納的,要列明理由并以適當方式與企業家做好溝通。
 
  12.及時反饋企業家意見受理情況。政策起草部門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搭建溝通、聯絡、服務企業家的平臺,充分運用網上政務平臺、“兩微一端”、電子郵箱、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在征求意見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意見采納情況向社會公布或向企業家反饋。
 
  五、加強涉企政策宣傳解讀和執行監督
 
  13.健全涉企政策信息公開機制。涉企政策出臺后,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要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主動在本級人民政府公報、門戶網站以及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予以公開,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開和推送制度。加大政府涉企信息數據開放力度。
 
  14.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政策宣傳解讀體系。將政策起草部門的“官方解讀”和專家學者、企業家的“民間解讀”相結合,政策公布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在本級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解讀,主流媒體等可以跟進解讀。開展多種形式的政策宣講解讀工作,擴大涉企政策的知曉度。
 
  15.強化涉企政策落實監督。在政府門戶網站、省政務服務網、實體政務大廳等線上線下載體開通監督舉報渠道,接受企業家和社會公眾對涉企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省直各有關部門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對反映政策執行不到位或“選擇性執行”等問題線索,要及時核實,依法依規積極研究推動解決。
 
  六、完善涉企政策出臺后的評估調整機制
 
  16.健全涉企政策評估調整程序。涉企政策實施滿一年后,實施部門要及時主動了解企業家及有關方面對政策落實情況的意見建議,組織政策落實情況的評估工作,相關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報告包括:涉企政策執行的基本情況、執行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行業協會商會、企業家及社會公眾的評價意見、后續措施建議等)。
 
  對反映問題比較集中的涉企政策,起草部門要認真研究政策調整的必要性。對確需調整的涉企政策,要聽取企業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按程序調整。對可能因政策調整而導致的企業成本增加、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等,要在聽取相關行業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合理設置緩沖過渡期,給企業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時間。
 
  17.對于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涉企政策出臺前、中、后相關工作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明確具體內容,實施動態管理。
 
  七、強化政府與企業家常態化溝通聯系
 
  18.建立各級政府定期召開企業家座談會制度,省政府及省直各有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企業家座談會,專題聽取企業家意見建議,研究分析經濟運行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問題。
 
  19.鼓勵各地探索選派干部聯系企業服務制度,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對在外蘇商的聯系服務,積極支持和推動更深層次的交流與合作。
 
  20.支持企業家有序參與制度建設。充分發揮企業家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積極作用,鼓勵和支持企業家積極主動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溝通交流,談實情、講真話、建諍言,通過正當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引導更多企業家成為踐行“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典范。通過適當方式對積極提出建設性意見的企業家給予褒獎,鼓勵各地大膽探索,積極實踐,推動形成企業家建言獻策的良好氛圍。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實施辦法要求,可根據需要結合實際制定細則。
 
  本辦法自2020年6月1日起實施。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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