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局,機關各相關處室、直屬單位: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局制定了《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的八項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全面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組織落實,全力做好各項防控工作,維護好市場經營秩序,確保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網絡餐飲服務
食品安全管理的八項措施
一、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從業人員、進店消費者和取餐的外賣騎手進行體溫測量,采取發熱登記、報告等措施,嚴格落實疫病防控相關規定。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勤洗手。
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減少人員聚集性活動要求,主動勸阻各種形式的聚餐,主動對已訂餐的聚餐消費者進行勸退。
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禁止野生動物交易要求,不收購、不飼養、不宰殺、不加工各類野生動物和活禽活畜,不采購不明來源的食材,落實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制度,不經營無檢疫合格證明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四、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消毒清潔要求,加強經營場所病媒生物防控,健全防蠅、防鼠、防塵防控措施,增加消毒清潔頻次,保持經營場所空氣暢通、墻地面及桌面清潔衛生,按照操作規范進行餐飲具清洗消毒和保潔。
五、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供者嚴格落實入網經營者資質審查信息公示等義務,簽訂食品安全協議等主體責任,加強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行為的抽查和監測,發現經營野生動物及其他食品安全問題,依法及時制止,并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六、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供者加強送餐環節管理,做好全部送餐人員每日的崗前健康檢查,加大檢查頻次,配備必要的口罩等防護用具;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加大送餐箱等送餐器具的清洗消毒頻次。
七、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供者要組織引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對網絡訂餐的外包裝袋進行食安封簽,倡導“無接觸”網絡訂餐配送服務,鼓勵探索“無接觸”取餐服務。
八、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職盡責,強化屬地責任,加強日常巡查,從嚴監管,要用好約談、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曝光等多種措施,對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處置。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局制定了《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的八項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全面督促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組織落實,全力做好各項防控工作,維護好市場經營秩序,確保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網絡餐飲服務
食品安全管理的八項措施
一、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從業人員、進店消費者和取餐的外賣騎手進行體溫測量,采取發熱登記、報告等措施,嚴格落實疫病防控相關規定。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勤洗手。
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減少人員聚集性活動要求,主動勸阻各種形式的聚餐,主動對已訂餐的聚餐消費者進行勸退。
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禁止野生動物交易要求,不收購、不飼養、不宰殺、不加工各類野生動物和活禽活畜,不采購不明來源的食材,落實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制度,不經營無檢疫合格證明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
四、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消毒清潔要求,加強經營場所病媒生物防控,健全防蠅、防鼠、防塵防控措施,增加消毒清潔頻次,保持經營場所空氣暢通、墻地面及桌面清潔衛生,按照操作規范進行餐飲具清洗消毒和保潔。
五、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供者嚴格落實入網經營者資質審查信息公示等義務,簽訂食品安全協議等主體責任,加強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行為的抽查和監測,發現經營野生動物及其他食品安全問題,依法及時制止,并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六、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供者加強送餐環節管理,做好全部送餐人員每日的崗前健康檢查,加大檢查頻次,配備必要的口罩等防護用具;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加大送餐箱等送餐器具的清洗消毒頻次。
七、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供者要組織引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對網絡訂餐的外包裝袋進行食安封簽,倡導“無接觸”網絡訂餐配送服務,鼓勵探索“無接觸”取餐服務。
八、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職盡責,強化屬地責任,加強日常巡查,從嚴監管,要用好約談、行政處罰、追究刑事責任、公開曝光等多種措施,對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