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遼政發〔2013〕31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遼政辦發〔2013〕56號)要求,現就調整理順我市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調整理順工商質監管理體制、加快推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為重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強化地方政府責任,理順權責關系,完善監管體制,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水平。
二、主要內容
(一)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
1.重新組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對食品藥品的統一監管,進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參照省政府整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能和機構的模式,整合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重新組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時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業務上接受省主管部門的指導,領導班子由市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任免須事先征求省主管部門的意見。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等。
2.組建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監督執法機構
整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產品質量檢驗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能、市衛生局所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的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能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所屬食品藥品檢驗所承擔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能,組建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所屬食品化妝品監督所基礎上,整合相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督執法職能,組建市食品監督執法支隊。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和市食品監督執法支隊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分別承擔食品檢驗檢測和食品安全監督執法工作。
各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設置按省政府相關文件執行。
3.其他部門食品監管職責和機構調整
將市服務業委承擔的畜禽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畜牧局。市畜禽定點屠宰辦公室和市畜禽屠宰監察支隊一并劃入市畜牧局。
4.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與市農業、林業、海洋漁業、畜牧獸醫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畜牧局等部門按分工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督管理。市畜牧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2)與市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市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建立食品相關質量安全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監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5)與市服務業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服務業委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市服務業委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服務業委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以及酒類商品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6)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
(二)調整市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
將工商、質監由省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市)區分級管理,業務上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以地方管理為主。人員編制分別納入市、縣(市)區人員編制總量。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由市、縣(市)區機構編制部門按管理權限分級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管理。調整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事業單位一并劃轉。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地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負責,統籌組織,切實抓好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體制調整理順工作。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擔負起職責,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不因體制調整影響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明確分工,扎實推進。
市、縣(市)區編辦、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有關職能、機構、編制、資產的劃轉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市、縣(市)區工商、質監部門經費、非稅收入劃入同級財政管理,所需各項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確保體制調整后工商、質監部門經費保障水平不降低。市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體制調整工作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
(三)嚴肅紀律,確保穩定。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嚴禁在改革過程中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突擊提拔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穩定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
丹東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5日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遼政發〔2013〕31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遼政辦發〔2013〕56號)要求,現就調整理順我市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體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藥品安全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調整理順工商質監管理體制、加快推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為重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強化地方政府責任,理順權責關系,完善監管體制,充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水平。
二、主要內容
(一)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
1.重新組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對食品藥品的統一監管,進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水平,參照省政府整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能和機構的模式,整合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重新組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時加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業務上接受省主管部門的指導,領導班子由市委管理,主要負責人的任免須事先征求省主管部門的意見。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等。
2.組建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監督執法機構
整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產品質量檢驗所承擔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能、市衛生局所屬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的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能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所屬食品藥品檢驗所承擔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能,組建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所屬食品化妝品監督所基礎上,整合相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督執法職能,組建市食品監督執法支隊。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和市食品監督執法支隊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所屬事業單位,分別承擔食品檢驗檢測和食品安全監督執法工作。
各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設置按省政府相關文件執行。
3.其他部門食品監管職責和機構調整
將市服務業委承擔的畜禽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畜牧局。市畜禽定點屠宰辦公室和市畜禽屠宰監察支隊一并劃入市畜牧局。
4.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與市農業、林業、海洋漁業、畜牧獸醫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畜牧局等部門按分工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監督管理。市畜牧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2)與市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市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建立食品相關質量安全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監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5)與市服務業委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服務業委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市服務業委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服務業委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以及酒類商品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6)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
(二)調整市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
將工商、質監由省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市)區分級管理,業務上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領導干部實行雙重管理,以地方管理為主。人員編制分別納入市、縣(市)區人員編制總量。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由市、縣(市)區機構編制部門按管理權限分級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管理。調整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所屬事業單位一并劃轉。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地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負責,統籌組織,切實抓好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體制調整理順工作。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擔負起職責,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不因體制調整影響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明確分工,扎實推進。
市、縣(市)區編辦、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質監、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好有關職能、機構、編制、資產的劃轉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市、縣(市)區工商、質監部門經費、非稅收入劃入同級財政管理,所需各項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確保體制調整后工商、質監部門經費保障水平不降低。市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管理體制調整工作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
(三)嚴肅紀律,確保穩定。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編制、人事、財經紀律,嚴禁在改革過程中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突擊提拔干部,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穩定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
丹東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