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推動北京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6〕11號)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在總結前期試點工作經驗基礎上,經市政府同意,市安委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工作的實施意見》。
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工作的實施意見》
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7年7月10日
(聯系人:韓宏飛;聯系電話:63020630)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推動北京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6〕11號)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的有關規定,在總結前期試點工作經驗基礎上,經市政府同意,市安委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工作的實施意見》。
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7年7月10日
(聯系人:韓宏飛;聯系電話:63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