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甘肅礦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東風場區工商局:
為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國慶、中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信心”,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商品服務價格,加強重點領域市場價格監管,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保持節日特色消費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切實保護好群眾切身利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市場監管,確保價格穩定
(一)加強生活必需品特別是農產品價格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密切關注糧油肉禽蛋菜奶鹽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變化,切實加強農副產品市場價格監管,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抓好穩定生產和市場供應工作,組織力量開展重點市場檢查和巡查,確保供應充足,價格穩定。對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商品加大檢查、巡查頻次,嚴肅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生活服務業價格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醫療、餐飲等領域的價格情況,以市場重點檢查、提醒告誡、政策宣講等方式,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規范經營服務行為;督促經營者誠信經營,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依法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價外加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借疫情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
(三)加強商業零售價格監管。近年來,商業零售模式層出不窮,價格違法行為也日益多樣化。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總結借鑒以往監管經驗,創新方式方法,同步加強對線上線下商品零售企業以及電子商務平臺的價格法律法規宣傳,督促經營者完善促銷方案,規范價格行為。加大對商超、農貿市場等與群眾日常消費密切相關場所的監測頻次和監管力度,依法查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妥善化解價格矛盾。
(四)加強旅游市場價格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景區是否按規定落實門票價格減免優惠政策;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門票價格、強制銷售“園中園”門票、捆綁銷售臨時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是否向消費者捆綁銷售游覽服務、景區交通、保險等費用;是否價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費用等方面,重點對景區門票、停車場、景區交通、導游等游覽服務價格進行檢查,堅持查處與規范并舉、整治與服務并重,務求旅游市場價格秩序良好。
二、強化履職擔當,落實監管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監管調控措施,完善應急機制,精心組織開展各項價費監管工作,確保價格穩定。
(二)強化輿論引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新媒體等多種媒介正面宣傳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預期。要高度重視應急監管,積極發揮12315投訴舉報平臺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確保群眾訴求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要妥善處理輿論熱點事件,及時澄清網絡謠言,快速回應社會關切。要依法及時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震懾不良商家和違法違規經營者,促進市場主體合法經營。
(三)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對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囤積居奇、操控市場等價格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違法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屢查屢犯的經營者,依法從重查處,形成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震懾。
三、做好總結上報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反映價格監管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取得成效。請于2020年10月20日前報送“兩節”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
聯系人:李 靖
電 話:0931-8533537
傳 真:0931-8533551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0日
為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國慶、中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信心”,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商品服務價格,加強重點領域市場價格監管,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保持節日特色消費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切實保護好群眾切身利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市場監管,確保價格穩定
(一)加強生活必需品特別是農產品價格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密切關注糧油肉禽蛋菜奶鹽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變化,切實加強農副產品市場價格監管,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抓好穩定生產和市場供應工作,組織力量開展重點市場檢查和巡查,確保供應充足,價格穩定。對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商品加大檢查、巡查頻次,嚴肅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生活服務業價格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醫療、餐飲等領域的價格情況,以市場重點檢查、提醒告誡、政策宣講等方式,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規范經營服務行為;督促經營者誠信經營,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依法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價外加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借疫情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
(三)加強商業零售價格監管。近年來,商業零售模式層出不窮,價格違法行為也日益多樣化。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總結借鑒以往監管經驗,創新方式方法,同步加強對線上線下商品零售企業以及電子商務平臺的價格法律法規宣傳,督促經營者完善促銷方案,規范價格行為。加大對商超、農貿市場等與群眾日常消費密切相關場所的監測頻次和監管力度,依法查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妥善化解價格矛盾。
(四)加強旅游市場價格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景區是否按規定落實門票價格減免優惠政策;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提高門票價格、強制銷售“園中園”門票、捆綁銷售臨時門票、不同景區聯票等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是否向消費者捆綁銷售游覽服務、景區交通、保險等費用;是否價外加價或強制代收其他費用等方面,重點對景區門票、停車場、景區交通、導游等游覽服務價格進行檢查,堅持查處與規范并舉、整治與服務并重,務求旅游市場價格秩序良好。
二、強化履職擔當,落實監管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監管調控措施,完善應急機制,精心組織開展各項價費監管工作,確保價格穩定。
(二)強化輿論引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新媒體等多種媒介正面宣傳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預期。要高度重視應急監管,積極發揮12315投訴舉報平臺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確保群眾訴求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要妥善處理輿論熱點事件,及時澄清網絡謠言,快速回應社會關切。要依法及時曝光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震懾不良商家和違法違規經營者,促進市場主體合法經營。
(三)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密防范、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對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囤積居奇、操控市場等價格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違法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屢查屢犯的經營者,依法從重查處,形成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震懾。
三、做好總結上報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反映價格監管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取得成效。請于2020年10月20日前報送“兩節”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
聯系人:李 靖
電 話:0931-8533537
傳 真:0931-8533551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