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水局,各縣(市、區)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
為了在全國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確保畜產品數量供給和質量安全,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堅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通知》(農明字[2020]第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畜產品質量安全管控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用好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的屠宰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持續使用,確保出廠產品都佩戴可追溯二維碼,并確保掃碼信息真實有效。系統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可聯系技術人員通過遠程協助等方式幫助排除故障,恢復使用。鼓勵養殖企業、生豬經紀人等企業和個人,在線注冊并使用“拱e拱”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在線發布供求信息,減少人員接觸和流動,保障行業從業者健康安全。
二是用好合格證制度。2月4日,省畜牧業管理局和省農業農村廳聯合下發了《吉林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吉農質發[2020]1號),在省局2019年4月會同省市場監管廳聯合下發的《吉林省食用動物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吉牧聯發[2019]6號)基礎上,拓展了試行品類,更契合于國家關于鼓勵有條件的主體附帶電子合格證、追溯二維碼等規定,國家與省級試行的合格證制度同樣有效。同時,省局鼓勵研發畜禽和禽蛋等產品的電子合格證,指導企業應用,為我省電子合格證在全國推行打基礎。按照農業農村部和湖北省要求,疫情防控期間,馳援湖北省的畜禽產品要出具合格證(格式見吉農質發[2020]1號),同時要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報告。
三是指導企業抓好三個安全工作。抓好企業復工生產保障產品數量供給安全;抓好質量追溯管控保障產品質量食用安全;抓好企業疫情防控保障生產經營秩序安全。要指導養殖戶和屠宰企業遵照“疫情防控告知書”制訂管理制度,強化防控措施,將人員管理、車輛管控、消毒監測、生產管理、應急處置和安全生產等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結合當前企業生產面臨的工人回廠受困、產品運輸受阻、生產原料匱乏和產品庫存積壓等現實問題,主動靠前協調和解決,確保畜產品生產三個安全任務落實。
附件:
1.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堅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通知.pdf
2.屠宰企業疫情防控告知書.doc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
為了在全國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確保畜產品數量供給和質量安全,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堅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通知》(農明字[2020]第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畜產品質量安全管控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用好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的屠宰企業,要嚴格按照要求持續使用,確保出廠產品都佩戴可追溯二維碼,并確保掃碼信息真實有效。系統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可聯系技術人員通過遠程協助等方式幫助排除故障,恢復使用。鼓勵養殖企業、生豬經紀人等企業和個人,在線注冊并使用“拱e拱”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在線發布供求信息,減少人員接觸和流動,保障行業從業者健康安全。
二是用好合格證制度。2月4日,省畜牧業管理局和省農業農村廳聯合下發了《吉林省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吉農質發[2020]1號),在省局2019年4月會同省市場監管廳聯合下發的《吉林省食用動物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吉牧聯發[2019]6號)基礎上,拓展了試行品類,更契合于國家關于鼓勵有條件的主體附帶電子合格證、追溯二維碼等規定,國家與省級試行的合格證制度同樣有效。同時,省局鼓勵研發畜禽和禽蛋等產品的電子合格證,指導企業應用,為我省電子合格證在全國推行打基礎。按照農業農村部和湖北省要求,疫情防控期間,馳援湖北省的畜禽產品要出具合格證(格式見吉農質發[2020]1號),同時要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報告。
三是指導企業抓好三個安全工作。抓好企業復工生產保障產品數量供給安全;抓好質量追溯管控保障產品質量食用安全;抓好企業疫情防控保障生產經營秩序安全。要指導養殖戶和屠宰企業遵照“疫情防控告知書”制訂管理制度,強化防控措施,將人員管理、車輛管控、消毒監測、生產管理、應急處置和安全生產等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結合當前企業生產面臨的工人回廠受困、產品運輸受阻、生產原料匱乏和產品庫存積壓等現實問題,主動靠前協調和解決,確保畜產品生產三個安全任務落實。
附件: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