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獲得感,切實做好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聯網核查自動比對工作,提高聯網核查自動比對通過率,近日海關總署下發文件進一步規范進口化妝品申報信息錄入要求,為做好該項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申報人在申報界面的“產品資質”項下“編輯產品許可證/審批/備案信息”框中“許可證類別”錄入類別代碼“526”,選擇“526-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并在“許可證編號”欄中錄入國家藥監局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號。申報系統會根據證號直接調取對應的產品名稱,由申報人確認是否為其申報產品。型號、半成品、試用裝等信息錄入在“規格型號”項下的申報要素“其他”中。
望廣大企業周知并按要求規范填報。
特此通知。
申報人在申報界面的“產品資質”項下“編輯產品許可證/審批/備案信息”框中“許可證類別”錄入類別代碼“526”,選擇“526-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并在“許可證編號”欄中錄入國家藥監局進口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或備案憑證號。申報系統會根據證號直接調取對應的產品名稱,由申報人確認是否為其申報產品。型號、半成品、試用裝等信息錄入在“規格型號”項下的申報要素“其他”中。
望廣大企業周知并按要求規范填報。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