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局)、各直屬單位: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細則》,已經省局2019年第十一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在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扎實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三項制度”有關實施方案、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我省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切實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著力推進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在市場監管領域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全面提高執法效能,推動我省市場監管系統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系和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市場監管治理體系,確保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為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建立現代化市場監管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自2019年起,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全面落實“三項制度”,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許可、行政征收等行政執法行為得到有效規范,通過不斷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機制,全程記載行政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對執法全過程實行可回溯管理,將法制審核覆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制定行政執法公示具體制度規范,按照“誰執法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明確公示的范圍、內容、程序、時限要求、救濟方式和監督方式、公開的載體等,通過市場監管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公示欄、政府網站等載體,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基本信息和結果信息。其中,行政許可、行政征收征用信息應當在市場監管部門網站公開,市場監管部門未設門戶網站的,應當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檢查信息應當在江西省行政執法服務網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需要依法處理。發現公開的行政執法信息不準確的,要及時予以更正。
(一)強化事前公開
1.公開基本信息和服務指南。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定”規定賦予的職責,編制并公開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繪制行政處罰、行政強制、隨機抽查、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程序的流程圖,并及時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機構職能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2.清單編制和公開信息的基本要求。清單和指南的編制應當涵蓋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執法基本信息:(1)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應當明確執法主體(承辦執法工作有關內設機構的職責分工、執法區域、執法人員清單)、執法類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許可等職權范圍)、事項名稱(法律、法規、規章賦予行政監管職責具體的事項)、執法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名稱)、承辦機構等。(2)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應當明確抽查主體、依據、對象、內容、方式、比例、頻次等。(3)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應當明確許可事項的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申請材料、流程時限、救濟渠道、辦公時間、地址、電話等。(4)行政執法程序流程圖應當明確行政執法活動的步驟和環節等。(5)救濟方式和監督方式應當明確行政相對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等法定權利和救濟途徑,監督部門的辦公地址、郵編、電話、郵箱及受理反饋程序。
(二)規范事中公示
1.規范執法告知。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一般應當依照國家規定著裝、佩戴標識,并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執法活動中,要依法出具行政執法文書,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2.規范政務服務信息公示。辦事大廳、服務窗口等集中、固定的辦事場所應當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單位、姓名、職務、崗位職責和服務事項等信息,公開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三)加強事后公開
1.依法公布執法決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并依法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公開的行政執法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應當自撤銷、確認違法和要求重新作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信息公示平臺撤下原行政執法決定信息。
2.依法執行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在市場監管部門網站、政府網站或者行政執法服務網公開本部門上年度行政執法數據,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3.依法公布檢查結果。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公布檢查結果。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雙隨機”抽查檢查結果,自抽查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抽查有問題的,依法作出處理后,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示處理情況。其他行政執法檢查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
三、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過程進行記錄,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好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規范文字記錄
省局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公布的行政處罰文書格式文本為范本,結合我省市場監管執法實際,增加部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參照文本。市場監管部門要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許可等各項行政執法領域,規范使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行政執法文書格式,全面、準確、及時記錄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確保執法活動全過程有紙質文件或電子文件記錄。
行政處罰的執法環節包括案源登記、線索核查、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聽取陳述申辯、聽證、復核、處理決定、送達、執行等。行政強制的執法環節包括報批、法制審核、實施并記錄等。隨機抽查的執法環節包括制定隨機抽查工作計劃、抽取被檢查對象、現場檢查、結果公示、處理等。行政許可的執法環節包括申請、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現場核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決定、送達等。
(二)規范音像記錄
1.建立管理制度。明確音像記錄的適用情形、設備配置、使用規范、記錄要素、存儲應用、監督管理等要求。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配備音像記錄設備、建設詢問室、聽證室等音像記錄場所。研究制定執法行為用語規范,指導執法人員規范文明開展音像記錄。
2.編制記錄清單。結合市場監管部門執法實際,對行政執法工作中應當進行音像記錄的事項進行梳理,形成目錄,規范開展錄音、錄像、照相等音像記錄內容。
3.全程音像記錄。對查封扣押財產等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進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
(三)嚴格記錄歸檔
完善執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強對執法臺賬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管理規定歸檔保存執法全過程記錄資料,確保所有行政執法行為有據可查。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記錄資料,歸檔時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積極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刪改的信息化記錄儲存方式,通過技術手段對同一執法對象的文字記錄、音像記錄進行集中儲存。積極探索基于互聯網、電子認證、電子簽章的行政執法全過程數據化記錄工作機制,探索音像記錄即時上傳存儲模式,形成執法過程清晰、記錄完整、網絡同步、數據安全的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
(四)發揮記錄作用
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信息對案卷評查、執法監督、評議考核、輿情應對、行政決策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的積極作用。建立對執法信息定期統計分析制度,通過統計分析記錄資料信息,發現行政執法薄弱環節,改進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公正維護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做到可實時調閱,切實加強監督,確保行政執法文字記錄、音像記錄規范、合法、有效。
四、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市場監管部門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必須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一)健全法制審核制度
研究制定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明確審核主體、審核范圍、審核內容、審核程序、時限要求、審核結論、審核責任以及執法承辦意見和法制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的協調機制等,確保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有章可循。
(二)配備審核人員
市場監管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由法制機構或者其他機構負責實施。行政執法承辦機構作為審核機構的,應當確定若干名具備條件的法制審核員,負責所承辦重大執法事項的法制審核,行政執法承辦人員不得作為法制審核人員。
加強法制審核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調整充實到法制審核崗位,原則上市場監管部門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得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并不得少于2人。在法制審核中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
(三)編制審核清單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都要進行法制審核。市場監管部門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等執法的重大決定事項進行梳理,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并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四)嚴格審核把關
按照確定的審核流程、送審材料報送要求和審核的時限、責任等,做好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確保全部重大執法決定均經過法制審核,保證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行政執法承辦機構、行政執法承辦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審批行政執法決定的負責人應當各司其職,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場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做好“三項制度”組織實施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將“三項制度”執行情況向部門主要負責人定期報告的工作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進度、推進有標準、結果有考核。上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帶動引領作用,加強對下級市場監管部門規范實施“三項制度”的工作指導。
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延伸建立“三項制度”體系。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行政執法投訴舉報等方面的工作,做好相關制度之間的銜接融合,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環節的規范制度體系。
(二)加強信息化建設
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業務系統建設,實現各類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決定實時推送、執法信息統一公示、執法信息網上查詢。探索行政執法裁量智能輔助信息系統。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開展網上行政服務工作,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加快推進執法信息互聯互通互享,全面提升執法信息化水平。加強對行政執法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應用,通過提前預警、監測、研判,及時發現解決市場監管部門在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升市場監管行政決策水平。
(三)加強宣傳培訓
將“三項制度”作為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安排專題培訓課程,組織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等認真學習“三項制度”,加強業務交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要求,加強對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宣傳,及時總結、推廣各地推行“三項制度”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保障經費投入
市場監管部門要在部門預算中保障行政執法工作經費、執法裝備建設經費、罰沒物品處置經費。省局要加強調研,結合我省有關工作要求和市場監管執法實際,主動向省委、省政府匯報,將市場監管執法裝備配備和設施建設的需求列入政府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五)加強督促檢查
我省已將“三項制度”推進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年底績效目標考核體系,市場監管部門要將本部門推行“三項制度”的情況納入部門年底績效考核,充分調動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對工作不力的要及時督促改正,對工作中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機構和人員要通報批評,依紀依法問責。
(六)加強隊伍建設
按照“五型”政府建設的要求,高度重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加強思想道德和素質教育,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業務精湛、秉公執法、人民滿意的職業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人員激勵機制,保障執法人員待遇,提高執法人員履職積極性,增強執法隊伍穩定性。
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本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嚴格推進落實“三項制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取得實效。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細則》,已經省局2019年第十一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在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扎實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三項制度”有關實施方案、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我省市場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切實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改革,著力推進市場監管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在市場監管領域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全面提高執法效能,推動我省市場監管系統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系和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市場監管治理體系,確保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為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建立現代化市場監管體系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任務
自2019年起,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全面落實“三項制度”,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許可、行政征收等行政執法行為得到有效規范,通過不斷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機制,全程記載行政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對執法全過程實行可回溯管理,將法制審核覆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
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制定行政執法公示具體制度規范,按照“誰執法誰公示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明確公示的范圍、內容、程序、時限要求、救濟方式和監督方式、公開的載體等,通過市場監管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公示欄、政府網站等載體,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基本信息和結果信息。其中,行政許可、行政征收征用信息應當在市場監管部門網站公開,市場監管部門未設門戶網站的,應當在本級政府網站公開;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檢查信息應當在江西省行政執法服務網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需要依法處理。發現公開的行政執法信息不準確的,要及時予以更正。
(一)強化事前公開
1.公開基本信息和服務指南。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定”規定賦予的職責,編制并公開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繪制行政處罰、行政強制、隨機抽查、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程序的流程圖,并及時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機構職能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2.清單編制和公開信息的基本要求。清單和指南的編制應當涵蓋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執法基本信息:(1)行政執法事項清單應當明確執法主體(承辦執法工作有關內設機構的職責分工、執法區域、執法人員清單)、執法類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許可等職權范圍)、事項名稱(法律、法規、規章賦予行政監管職責具體的事項)、執法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名稱)、承辦機構等。(2)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應當明確抽查主體、依據、對象、內容、方式、比例、頻次等。(3)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應當明確許可事項的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申請材料、流程時限、救濟渠道、辦公時間、地址、電話等。(4)行政執法程序流程圖應當明確行政執法活動的步驟和環節等。(5)救濟方式和監督方式應當明確行政相對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等法定權利和救濟途徑,監督部門的辦公地址、郵編、電話、郵箱及受理反饋程序。
(二)規范事中公示
1.規范執法告知。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一般應當依照國家規定著裝、佩戴標識,并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執法活動中,要依法出具行政執法文書,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
2.規范政務服務信息公示。辦事大廳、服務窗口等集中、固定的辦事場所應當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單位、姓名、職務、崗位職責和服務事項等信息,公開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三)加強事后公開
1.依法公布執法決定。市場監管部門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并依法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公開的行政執法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應當自撤銷、確認違法和要求重新作出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從信息公示平臺撤下原行政執法決定信息。
2.依法執行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在市場監管部門網站、政府網站或者行政執法服務網公開本部門上年度行政執法數據,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3.依法公布檢查結果。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公布檢查結果。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雙隨機”抽查檢查結果,自抽查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抽查有問題的,依法作出處理后,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示處理情況。其他行政執法檢查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
三、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過程進行記錄,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好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一)規范文字記錄
省局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公布的行政處罰文書格式文本為范本,結合我省市場監管執法實際,增加部分行政處罰文書格式參照文本。市場監管部門要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許可等各項行政執法領域,規范使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行政執法文書格式,全面、準確、及時記錄行政執法的各個環節,確保執法活動全過程有紙質文件或電子文件記錄。
行政處罰的執法環節包括案源登記、線索核查、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聽取陳述申辯、聽證、復核、處理決定、送達、執行等。行政強制的執法環節包括報批、法制審核、實施并記錄等。隨機抽查的執法環節包括制定隨機抽查工作計劃、抽取被檢查對象、現場檢查、結果公示、處理等。行政許可的執法環節包括申請、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現場核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決定、送達等。
(二)規范音像記錄
1.建立管理制度。明確音像記錄的適用情形、設備配置、使用規范、記錄要素、存儲應用、監督管理等要求。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配備音像記錄設備、建設詢問室、聽證室等音像記錄場所。研究制定執法行為用語規范,指導執法人員規范文明開展音像記錄。
2.編制記錄清單。結合市場監管部門執法實際,對行政執法工作中應當進行音像記錄的事項進行梳理,形成目錄,規范開展錄音、錄像、照相等音像記錄內容。
3.全程音像記錄。對查封扣押財產等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進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
(三)嚴格記錄歸檔
完善執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強對執法臺賬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管理規定歸檔保存執法全過程記錄資料,確保所有行政執法行為有據可查。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記錄資料,歸檔時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積極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刪改的信息化記錄儲存方式,通過技術手段對同一執法對象的文字記錄、音像記錄進行集中儲存。積極探索基于互聯網、電子認證、電子簽章的行政執法全過程數據化記錄工作機制,探索音像記錄即時上傳存儲模式,形成執法過程清晰、記錄完整、網絡同步、數據安全的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
(四)發揮記錄作用
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信息對案卷評查、執法監督、評議考核、輿情應對、行政決策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的積極作用。建立對執法信息定期統計分析制度,通過統計分析記錄資料信息,發現行政執法薄弱環節,改進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公正維護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做到可實時調閱,切實加強監督,確保行政執法文字記錄、音像記錄規范、合法、有效。
四、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市場監管部門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必須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一)健全法制審核制度
研究制定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明確審核主體、審核范圍、審核內容、審核程序、時限要求、審核結論、審核責任以及執法承辦意見和法制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的協調機制等,確保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有章可循。
(二)配備審核人員
市場監管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由法制機構或者其他機構負責實施。行政執法承辦機構作為審核機構的,應當確定若干名具備條件的法制審核員,負責所承辦重大執法事項的法制審核,行政執法承辦人員不得作為法制審核人員。
加強法制審核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調整充實到法制審核崗位,原則上市場監管部門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得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并不得少于2人。在法制審核中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
(三)編制審核清單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都要進行法制審核。市場監管部門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等執法的重大決定事項進行梳理,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并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四)嚴格審核把關
按照確定的審核流程、送審材料報送要求和審核的時限、責任等,做好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確保全部重大執法決定均經過法制審核,保證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行政執法承辦機構、行政執法承辦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審批行政執法決定的負責人應當各司其職,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場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做好“三項制度”組織實施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將“三項制度”執行情況向部門主要負責人定期報告的工作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進度、推進有標準、結果有考核。上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帶動引領作用,加強對下級市場監管部門規范實施“三項制度”的工作指導。
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情況,延伸建立“三項制度”體系。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行政執法投訴舉報等方面的工作,做好相關制度之間的銜接融合,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環節的規范制度體系。
(二)加強信息化建設
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業務系統建設,實現各類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決定實時推送、執法信息統一公示、執法信息網上查詢。探索行政執法裁量智能輔助信息系統。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開展網上行政服務工作,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加快推進執法信息互聯互通互享,全面提升執法信息化水平。加強對行政執法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應用,通過提前預警、監測、研判,及時發現解決市場監管部門在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升市場監管行政決策水平。
(三)加強宣傳培訓
將“三項制度”作為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安排專題培訓課程,組織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等認真學習“三項制度”,加強業務交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要求,加強對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宣傳,及時總結、推廣各地推行“三項制度”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保障經費投入
市場監管部門要在部門預算中保障行政執法工作經費、執法裝備建設經費、罰沒物品處置經費。省局要加強調研,結合我省有關工作要求和市場監管執法實際,主動向省委、省政府匯報,將市場監管執法裝備配備和設施建設的需求列入政府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五)加強督促檢查
我省已將“三項制度”推進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年底績效目標考核體系,市場監管部門要將本部門推行“三項制度”的情況納入部門年底績效考核,充分調動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對工作不力的要及時督促改正,對工作中出現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機構和人員要通報批評,依紀依法問責。
(六)加強隊伍建設
按照“五型”政府建設的要求,高度重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加強思想道德和素質教育,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業務精湛、秉公執法、人民滿意的職業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人員激勵機制,保障執法人員待遇,提高執法人員履職積極性,增強執法隊伍穩定性。
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本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嚴格推進落實“三項制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