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甘肅省2014年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方案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根據農業部《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農質發[2014]8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農藥監管,積極引導農產品生產者合理、正確、安全使用農藥,從農產品生產源頭上整治農藥市場及農藥使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以農藥及農藥使用環節為重點,進一步加強農產品生產環節的指導,強化農藥市場的監督管理,切實提高農藥安全使用水平,全面提升農藥及農藥使用的監管能力。
二、工作目標
以農藥市場監管及安全使用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嚴查大案要案,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農業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辦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農藥管理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舉報受理率達到100%,形成農藥監管全民參與、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經過一年的努力,達到農藥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高毒農藥管理和農民用藥行為進一步規范,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保持平穩。
三、整治重點
(一)農藥市場監管。以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為重點,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捆綁銷售未經登記農藥的行為,確保農藥產品質量,凈化市場秩序;
(二)農藥使用管理。以蔬菜、水果、茶葉、中藥材等鮮食農產品生產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農藥及克百威、氧樂果、水胺硫磷、滅多威、三氯殺螨醇等限用農藥的行為。
(三)重點整治單位。農藥經營單位、蔬菜水果茶葉生產企業、家庭農場及專業合作社。
四、整治任務
今年的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行動,要以市(州)、縣(區)為主體,充分整合市縣農業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開展專項整治。省上將以重點督查、市場抽查和農藥產品抽檢方式開展工作。
(一)強化農藥質量管理。各市州農業部門要會同工信、環保等部門,針對農藥生產企業開展聯合執法,檢查農藥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檔案、產品質量和農藥標簽,充分利用農藥成分監測技術、農藥執法信息平臺,強化市場監督抽查,深入生產企業進行重點抽查,依法查處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
(二)強化農藥經營管理。大力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在全省范圍內積極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示范縣和示范門店創建。積極探索經營許可或備案管理制度,鼓勵發展直供直銷、連鎖配送等現代營銷體系。
(三)加強農藥殘留監測。進一步完善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殘留標準體系。落實生產經營主體科學使用農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組織有關檢測機構加強蔬菜、水果、茶葉專業化、規模化生產基地(標準園)的農藥殘留監測。
(四)規范用藥使用行為。市(州)、縣(市、區)農業部門要加強農藥使用技術指導,引導生產者科學用藥,嚴格執行生產技術規程、農藥使用記錄、安全間隔期等規定,有條件的地方要率先建立產地準出制度。要大力推行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加大安全用藥知識的宣傳培訓力度,鼓勵使用低毒和生物農藥及替代農藥,嚴禁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提高蔬菜、水果、茶葉、中藥材質量安全水平。同時,要組織專人對種植業生產的農業經營主體組織開展經常性檢查,重點檢查生產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農藥的情況,是否有生產技術規程和田間使用農藥記錄,農藥經營企業是否有銷售臺帳。
五、重點活動安排
(一)農藥安全使用宣傳培訓。3-4月份,各市州要以“農資打假活動”及“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為契機,在優勢區域重點縣開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茶葉的病蟲防治和安全用藥技能培訓,加大農藥科學選購和合理使用知識的宣傳力度,發放《農藥安全使用知識》、《農藥識假辯劣維權手冊》等宣傳材料,普及識假辨假知識,積極營造打假護農保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農藥市場專項檢查。在4~10月農藥銷售旺季,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農藥市場專項整治,重點打擊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擅自添加未經登記的農藥有效成份、假冒偽造農藥登記證、以植物生長調節劑的農肥登記替代或逃避農藥登記以及捆綁銷售未經登記農藥的違法行為。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農藥批發市場要全面普查,農藥經銷門店和鄉村零售店的抽查要達到80%以上,特別要對近年抽檢中存在問題的企業和產品要重點跟蹤。
(三)查處農藥違法案件。10-11月份,我廳將對省農藥檢定所的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各地要根據通報結果對本轄區農藥違法案件進行嚴厲查處,堅決打擊銷售假劣農藥以及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
(四)工作總結。12月份,全面總結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明年工作計劃。
六、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農業部門要把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落實農藥及農藥使用監管責任。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調整專項行動,盡快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
(二)狠抓隱患排查。要緊密結合地方實際,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和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的開展拉網式檢查,強化對薄弱環節的管理,及時發現各類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及“潛規則”問題。對于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及時預警,主動設防,防患于未然。
(三)嚴查大案要案。要切實加強農藥生產及農藥使用方面的執法,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頭的決不放過。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在第一時間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要完善大要案查處工作機制,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等形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強協調配合。要加強系統內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積極會同職能部門,從源頭上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案件查處過程中,要強化各地間的聯合執法,建立案件會商、抽檢結果共享、信息通報交流等制度,產地、銷地銜接配合更加緊密,形成執法合力。
(五)健全長效機制。要將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要注重總結整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加強提升轉化。加強農藥使用的安全培訓,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加大專項整治成效的宣傳,適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及時上報信息。各市州農業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行動,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從2014年4月起,每月10日前向廳種植業管理處和省植保站報告工作進展情況。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對典型經驗要做好宣傳推廣工作。
甘肅省2014年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方案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根據農業部《2014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農質發[2014]8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農藥監管,積極引導農產品生產者合理、正確、安全使用農藥,從農產品生產源頭上整治農藥市場及農藥使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以農藥及農藥使用環節為重點,進一步加強農產品生產環節的指導,強化農藥市場的監督管理,切實提高農藥安全使用水平,全面提升農藥及農藥使用的監管能力。
二、工作目標
以農藥市場監管及安全使用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嚴查大案要案,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農業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辦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農藥管理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舉報受理率達到100%,形成農藥監管全民參與、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經過一年的努力,達到農藥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高毒農藥管理和農民用藥行為進一步規范,蔬菜、水果、茶葉等鮮食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保持平穩。
三、整治重點
(一)農藥市場監管。以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為重點,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捆綁銷售未經登記農藥的行為,確保農藥產品質量,凈化市場秩序;
(二)農藥使用管理。以蔬菜、水果、茶葉、中藥材等鮮食農產品生產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農藥及克百威、氧樂果、水胺硫磷、滅多威、三氯殺螨醇等限用農藥的行為。
(三)重點整治單位。農藥經營單位、蔬菜水果茶葉生產企業、家庭農場及專業合作社。
四、整治任務
今年的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行動,要以市(州)、縣(區)為主體,充分整合市縣農業部門的人力、物力資源開展專項整治。省上將以重點督查、市場抽查和農藥產品抽檢方式開展工作。
(一)強化農藥質量管理。各市州農業部門要會同工信、環保等部門,針對農藥生產企業開展聯合執法,檢查農藥生產企業生產經營檔案、產品質量和農藥標簽,充分利用農藥成分監測技術、農藥執法信息平臺,強化市場監督抽查,深入生產企業進行重點抽查,依法查處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
(二)強化農藥經營管理。大力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在全省范圍內積極推進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示范縣和示范門店創建。積極探索經營許可或備案管理制度,鼓勵發展直供直銷、連鎖配送等現代營銷體系。
(三)加強農藥殘留監測。進一步完善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殘留標準體系。落實生產經營主體科學使用農藥、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組織有關檢測機構加強蔬菜、水果、茶葉專業化、規模化生產基地(標準園)的農藥殘留監測。
(四)規范用藥使用行為。市(州)、縣(市、區)農業部門要加強農藥使用技術指導,引導生產者科學用藥,嚴格執行生產技術規程、農藥使用記錄、安全間隔期等規定,有條件的地方要率先建立產地準出制度。要大力推行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加大安全用藥知識的宣傳培訓力度,鼓勵使用低毒和生物農藥及替代農藥,嚴禁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提高蔬菜、水果、茶葉、中藥材質量安全水平。同時,要組織專人對種植業生產的農業經營主體組織開展經常性檢查,重點檢查生產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農藥的情況,是否有生產技術規程和田間使用農藥記錄,農藥經營企業是否有銷售臺帳。
五、重點活動安排
(一)農藥安全使用宣傳培訓。3-4月份,各市州要以“農資打假活動”及“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為契機,在優勢區域重點縣開展蔬菜、水果、中藥材、茶葉的病蟲防治和安全用藥技能培訓,加大農藥科學選購和合理使用知識的宣傳力度,發放《農藥安全使用知識》、《農藥識假辯劣維權手冊》等宣傳材料,普及識假辨假知識,積極營造打假護農保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農藥市場專項檢查。在4~10月農藥銷售旺季,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農藥市場專項整治,重點打擊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擅自添加未經登記的農藥有效成份、假冒偽造農藥登記證、以植物生長調節劑的農肥登記替代或逃避農藥登記以及捆綁銷售未經登記農藥的違法行為。各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農藥批發市場要全面普查,農藥經銷門店和鄉村零售店的抽查要達到80%以上,特別要對近年抽檢中存在問題的企業和產品要重點跟蹤。
(三)查處農藥違法案件。10-11月份,我廳將對省農藥檢定所的檢查結果進行通報,各地要根據通報結果對本轄區農藥違法案件進行嚴厲查處,堅決打擊銷售假劣農藥以及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
(四)工作總結。12月份,全面總結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明年工作計劃。
六、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農業部門要把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落實農藥及農藥使用監管責任。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調整專項行動,盡快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
(二)狠抓隱患排查。要緊密結合地方實際,圍繞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和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的開展拉網式檢查,強化對薄弱環節的管理,及時發現各類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及“潛規則”問題。對于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及時預警,主動設防,防患于未然。
(三)嚴查大案要案。要切實加強農藥生產及農藥使用方面的執法,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頭的決不放過。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在第一時間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要完善大要案查處工作機制,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聯合查案等形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違法犯罪行為。
(四)加強協調配合。要加強系統內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積極會同職能部門,從源頭上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案件查處過程中,要強化各地間的聯合執法,建立案件會商、抽檢結果共享、信息通報交流等制度,產地、銷地銜接配合更加緊密,形成執法合力。
(五)健全長效機制。要將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要注重總結整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加強提升轉化。加強農藥使用的安全培訓,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加大專項整治成效的宣傳,適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及時上報信息。各市州農業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行動,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從2014年4月起,每月10日前向廳種植業管理處和省植保站報告工作進展情況。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對典型經驗要做好宣傳推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