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跨區域政務服務水平,有效服務人口、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產業鏈高效協同,便利企業群眾異地辦事,增強政務服務便捷度和企業群眾獲得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精神,加快建立健全便民高效、標準統一、協同互動的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全省通辦”工作機制,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辦發〔2020〕35號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認真總結2020年“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經驗和做法,創新政務服務供給模式,推動高頻事項“跨省通辦”。圍繞便民利企的高頻領域和異地辦事需求,推出更多“全省通辦”事項。鼓勵各市、縣(市、區)因地制宜推出更多區域通辦、點對點通辦、區域聯辦等服務,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圍繞高頻重點領域,新推出107項“全省通辦”事項,2021年6月底前實現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實現“全省通辦”,74項“跨省通辦”事項在我省落地。同時,推動其他8項“跨省通辦”事項盡快實現。(見附件)
二、持續優化通辦業務模式
(一)加強數據驅動,深化“全程網辦”。除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通辦事項全部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網上服務。充分運用統一身份認證、數據共享、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視頻核驗、雙向物流、網上繳費等方式,推動更多事項全程網辦,讓企業和群眾零跑腿、辦成事。
(二)實施收受分離,拓展“代收代辦”。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在不改變原有辦理事權的基礎上,通過收受分離模式,申請人可在線下通辦專窗提交申請材料,通過寄遞或系統轉送至業務屬地完成審批、辦理,寄遞紙質結果或網絡送達辦理結果。
(三)開展流程再造,推動“多地聯辦”。對需要申請人分別到不同地方現場辦理的事項,建立多地協同辦理工作機制,明確辦理流程和責任,做到“一地受理申請,多地協同辦理”,相關申請和檔案材料通過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共享,實現申請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辦理。
三、不斷強化通辦服務支撐
(一)提升通辦事項標準化水平。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跨省通辦”工作要求,認領通辦事項,主動與國家業務主管部門溝通對接,明確事項的業務標準、辦理模式、推進路徑等;推動更多事項實現“全程網辦”,明確“異地代收代辦”和“多地聯辦”事項“收受分離”職責分工,優化整合業務流程;制定出臺“全省通辦”事項業務模式服務標準,逐項編制辦事指南、操作流程,提升事項標準化、規范化程度,推動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域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強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完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功能,加強與國家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各類政務服務系統的對接融合。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優化完善“一網通辦”總門戶和“愛山東”掌上服務通辦專區,不斷豐富專區服務內容,推動更多通辦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提高政務服務中心業務辦理能力。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和有關專業大廳要設立“通辦”服務專窗,設置醒目標識,配備相應設備和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延伸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園區。加強政務服務隊伍建設,開展業務培訓,完善幫辦代辦和協調聯動機制,提供線上線下申報指導、異地幫辦代辦、遠程視頻會商收件、身份核驗、材料寄遞等服務。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多樣化辦事渠道,滿足不同群體的差異化需求。(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四)強化數據共享支撐能力。按照“應享盡享”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外,依托一體化大數據平臺,推動數據共享應用。加強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檔案等基礎應用,實現更多申報材料“免提交”。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核驗的,不得要求申請人到現場核驗材料原件。各數據提供部門要保證數據及時性、準確性,持續提升數據質量和協同效率。(省大數據局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統籌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工作,組織認領和梳理事項清單,明確責任單位,建立工作臺賬,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省大數據局負責系統平臺建設、數據共享調用等技術支撐。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本領域事項通辦工作,同時建立事項協同辦理、問題處置和責任追溯機制。各市要高度重視,結合工作實際,壓實責任,強化經費保障,主動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聯絡,加強不同地域間協同配合,按照統一標準抓好任務落實。
(二)實施動態調整。各級、各部門要針對企業和群眾需求,及時充實調整通辦事項清單,將更多有需求有條件的事項納入通辦范圍;通過完善幫辦代辦服務,依托數據賦能,持續優化業務模式,有效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群眾異地辦事需求。
(三)加大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和政務服務大廳等做好“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政策匯聚、宣傳解讀、服務推廣和精準推送。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要主動推介,及時公開工作進展及成效,積極引導企業群眾通過各類通辦渠道便捷辦事,不斷提高公眾認知度和社會應用水平。
(四)強化日常監督。省政府辦公廳將加強對“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工作的協調調度,及時開展工作會商和情況通報,對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特別是對制定業務標準、線上平臺建設、線下窗口服務、數據共享應用等方面加強日常監督。同時,充分運用政務服務“好差評”、“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方式,對有關事項辦理情況進行評價。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將納入全省政務服務年度評估范圍。
附件:
1.國家“跨省通辦”事項任務分工
2.2021年6月底前實現“全省通辦”事項清單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3月30日印發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跨區域政務服務水平,有效服務人口、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產業鏈高效協同,便利企業群眾異地辦事,增強政務服務便捷度和企業群眾獲得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精神,加快建立健全便民高效、標準統一、協同互動的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全省通辦”工作機制,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辦發〔2020〕35號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認真總結2020年“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經驗和做法,創新政務服務供給模式,推動高頻事項“跨省通辦”。圍繞便民利企的高頻領域和異地辦事需求,推出更多“全省通辦”事項。鼓勵各市、縣(市、區)因地制宜推出更多區域通辦、點對點通辦、區域聯辦等服務,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圍繞高頻重點領域,新推出107項“全省通辦”事項,2021年6月底前實現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實現“全省通辦”,74項“跨省通辦”事項在我省落地。同時,推動其他8項“跨省通辦”事項盡快實現。(見附件)
二、持續優化通辦業務模式
(一)加強數據驅動,深化“全程網辦”。除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通辦事項全部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網上服務。充分運用統一身份認證、數據共享、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視頻核驗、雙向物流、網上繳費等方式,推動更多事項全程網辦,讓企業和群眾零跑腿、辦成事。
(二)實施收受分離,拓展“代收代辦”。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在不改變原有辦理事權的基礎上,通過收受分離模式,申請人可在線下通辦專窗提交申請材料,通過寄遞或系統轉送至業務屬地完成審批、辦理,寄遞紙質結果或網絡送達辦理結果。
(三)開展流程再造,推動“多地聯辦”。對需要申請人分別到不同地方現場辦理的事項,建立多地協同辦理工作機制,明確辦理流程和責任,做到“一地受理申請,多地協同辦理”,相關申請和檔案材料通過一體化大數據平臺共享,實現申請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辦理。
三、不斷強化通辦服務支撐
(一)提升通辦事項標準化水平。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跨省通辦”工作要求,認領通辦事項,主動與國家業務主管部門溝通對接,明確事項的業務標準、辦理模式、推進路徑等;推動更多事項實現“全程網辦”,明確“異地代收代辦”和“多地聯辦”事項“收受分離”職責分工,優化整合業務流程;制定出臺“全省通辦”事項業務模式服務標準,逐項編制辦事指南、操作流程,提升事項標準化、規范化程度,推動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域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二)加強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完善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功能,加強與國家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各類政務服務系統的對接融合。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優化完善“一網通辦”總門戶和“愛山東”掌上服務通辦專區,不斷豐富專區服務內容,推動更多通辦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三)提高政務服務中心業務辦理能力。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和有關專業大廳要設立“通辦”服務專窗,設置醒目標識,配備相應設備和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延伸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園區。加強政務服務隊伍建設,開展業務培訓,完善幫辦代辦和協調聯動機制,提供線上線下申報指導、異地幫辦代辦、遠程視頻會商收件、身份核驗、材料寄遞等服務。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多樣化辦事渠道,滿足不同群體的差異化需求。(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四)強化數據共享支撐能力。按照“應享盡享”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外,依托一體化大數據平臺,推動數據共享應用。加強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檔案等基礎應用,實現更多申報材料“免提交”。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核驗的,不得要求申請人到現場核驗材料原件。各數據提供部門要保證數據及時性、準確性,持續提升數據質量和協同效率。(省大數據局牽頭,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統籌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工作,組織認領和梳理事項清單,明確責任單位,建立工作臺賬,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省大數據局負責系統平臺建設、數據共享調用等技術支撐。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本領域事項通辦工作,同時建立事項協同辦理、問題處置和責任追溯機制。各市要高度重視,結合工作實際,壓實責任,強化經費保障,主動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聯絡,加強不同地域間協同配合,按照統一標準抓好任務落實。
(二)實施動態調整。各級、各部門要針對企業和群眾需求,及時充實調整通辦事項清單,將更多有需求有條件的事項納入通辦范圍;通過完善幫辦代辦服務,依托數據賦能,持續優化業務模式,有效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和廣大人民群眾異地辦事需求。
(三)加大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和政務服務大廳等做好“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政策匯聚、宣傳解讀、服務推廣和精準推送。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要主動推介,及時公開工作進展及成效,積極引導企業群眾通過各類通辦渠道便捷辦事,不斷提高公眾認知度和社會應用水平。
(四)強化日常監督。省政府辦公廳將加強對“跨省通辦”和“全省通辦”工作的協調調度,及時開展工作會商和情況通報,對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特別是對制定業務標準、線上平臺建設、線下窗口服務、數據共享應用等方面加強日常監督。同時,充分運用政務服務“好差評”、“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方式,對有關事項辦理情況進行評價。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將納入全省政務服務年度評估范圍。
附件: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3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