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濟南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7日
濟南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體保障水平,切實落實監管責任,根據上級部署,確定在全市范圍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活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以城市食品安全為突破口,以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為抓手,切實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各級政府落實屬地責任,監管部門依法履職,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產業健康發展,加快形成“上下統一、責任明晰,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無縫銜接、全程監管,符合實情、科學合理”的監管格局,推動我市食品安全整體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基本目標
(一)食品安全狀況良好。全市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尤其是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產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安全狀況穩定在較高水平。創建期間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建立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保障監管所需人、財、物的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監管執法實現全覆蓋,有效整治食品安全問題;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群眾認可,社會滿意。群眾及社會各界對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高,對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在70%以上。
三、創建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組織管理體系完善。
1.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和要求,職責明晰,協調聯動,全面堵塞監管漏洞和盲區,消除監管空白。層層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并嚴格落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含濟南高新區管委會,下同),市發改委、食安辦)
2.全面設立市、縣(市)區兩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并在鄉鎮(街道)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配齊配強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監管人員編制數量要滿足監管實際需要。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特別是基層執法人員,每人每年參加食品安全相關內容的培訓時間不少于40小時。監管隊伍的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快速檢測、執法取證、應急處置、通信交通等執法裝備、設施按標準化要求配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編辦、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3.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滿足當地實際需要(不含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食品檢驗經費應基本滿足4份/千人的要求,所需經費列入2015年財政預算,由市及各縣(市)區財政共同承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財政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4.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儀器設施、人員配置到位,具備對當地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安全項目的實驗室檢驗及快檢能力。有效整合縣級檢驗檢測資源,縣級具備常見指標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補助檢驗檢測費用。縣級行政區域均設置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財政局、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5.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權重不低于3%。(責任單位:市考核辦、食安辦)
6.加強食品安全地方規章和制度建設。開展食品安全立法調研,按程序適時制定出臺食品安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健全制度措施,促進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和有效監管。(責任單位:市法制辦、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監督執法堅決有力。
1.堅持重典治亂,保持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監管部門要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立案查辦,依法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偵查、判決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絕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情況。建立跨部門、跨區域案件協查,產銷監管銜接協調聯動機制,把行政立案處罰情況和刑事立案處罰情況作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主要指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2.加強過程監管,嚴格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全面摸清監管對象底數,按照風險分類等級進行現場檢查,做到巡查全覆蓋。(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
3.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風險監測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超標、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食品廣告虛假宣傳、偽造生產日期等為重點問題,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中型商場及連鎖超市、城鄉結合部、校園周邊,以及農、林、畜產品(包括水產品)生產基地(園區)等為重點區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為重點品種,深入持久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局、衛生計生委、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工商局、城管局)
4.加大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力度,擴大抽檢范圍,增加抽檢頻次,嚴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關口。通過日常監督抽檢,及時有效發現問題食品。(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5.建立并嚴格執行問題食品后處理機制,確保發現的問題食品得到及時依法處置,行政處罰、責任追究到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城管局)
6.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規模化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嚴格食用農產品入市監管。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執行高毒農藥禁銷、定點儲備制度和農藥經營公示制度,規范獸用抗菌素、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有效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責任單位:市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7.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加強動態管理,及時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對失信行為予以懲戒,督促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工商局)
8.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研究出臺管理辦法和引導規劃,鼓勵支持其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開展集中治理,小攤販監管覆蓋率達80%以上,小作坊監管覆蓋率95%以上,小餐飲監管覆蓋率90%以上。(責任單位:市法制辦、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城管局)
9.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得到規范處置。嚴厲打擊非法收運處理餐廚廢棄物、非法制售“地溝油”等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責任單位:市城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10.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進規范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嚴格執法。無違規違紀和不文明執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1.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或納入管理,符合發證或備案相關條件。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2.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保證食品安全投入,強化過程控制,確保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衛生條件、流程布局、從業人員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責任管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經營記錄、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召回、員工健康、培訓教育等制度,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嚴格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因未履行相應義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連帶責任。(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3.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實現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質量有效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4.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及時發現并按要求召回問題食品,問題食品召回率達到lOO%。(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6.參加量化分級管理的餐飲服務單位不低于持證單位數的90%,參加量化分級評定單位的公示率達lOO%。(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7.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普遍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或IS0 22000認證比例提升10%。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檢測室設置率分別達到100%、90%。(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四)應急管理有序高效。
1.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操作手冊。(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公安局)
2.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每年至少培訓1次,每2年至少開展1次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完善應急裝備物資,嚴格事故信息報送,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公安局)
3.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無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行為,無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
4.規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臺,促進部門間、區域間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強化輿情監測監控,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論事件。(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公安局)
(五)促進產業健康發展。落實國家食品產業發展政策,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以及農產品規模化、標準化建設。大力培育食品品牌,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爭取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標”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爭取提高到60%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爭取提高到7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爭取提高到55%以上。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引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經營。提高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可控性,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推動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健康協調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城管局)
(六)實現社會共建共治。
1.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及“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宣傳活動,營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輿論氛圍。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公安局)
2.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公眾對食品安全支付意愿強,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健康理性。每月舉辦面向廣大基層群眾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2場;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開設食品安全知識科普專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社區覆蓋率100%;當地電視臺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中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課程培訓每年不少于10小時。(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制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教育局)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通過各種新聞宣傳媒介,使公眾獲知時效性強、內容豐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得到有效指導和引導。移動終端科普應用軟件“食事藥聞”日均有效用戶不少于5000人。(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
4.大力推行網格化監管,將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融入社會網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辦理、高效處置、全程監督的快速聯動監管機制。(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公安局)
5.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機制,全面推行有獎舉報,統一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24小時不間斷受理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公安局、財政局)
6.支持媒體監督,鼓勵群眾參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強對政府、監管部門、企業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
7.委托社會第三方機構選取有代表性的對象,對城市食品安全現狀進行滿意度測評,總體滿意度達到70%以上。(責任單位:市食安辦)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5年1月上旬)。根據省創建方案及考核標準制定我市創建方案及工作標準。市政府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全面啟動創建工作。
(二)組織創建(2015年1月中旬至2015年9月)。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相關部門對照市創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評價標準,結合本地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組織開展創建工作。
(三)考核評價(2015年10月至11月)。迎接省食安辦對我市創建工作的考核評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成立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領導小組,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各縣(市)區政府要將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創建工作推進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人、財、物保障,充分發揮部門合力,切實將各項創建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并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要建立工作臺帳、信息通報制度,定期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并以此促進工作整改,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規范創建工作管理,切實落實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評價工作的紀律要求,做到依法依紀、公開透明、節儉高效,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借創建之名搞形象工程,確保創建工作客觀公正、創建結果有效可信。
(四)深入宣傳總結。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創建活動,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輿論環境。要全面總結創建工作,提煉先進經驗,充分發揮典型帶動作用,推動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附件:濟南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濟南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
成 員 名 單
組 長:楊魯豫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孫曉剛 (市委常委、副市長)
齊建中 (副市長)
鞏憲群 (副市長)
李寬端 (副市長)
張海波 (副市長)
成 員:張德萍(市政府副秘書長)
凌安中(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董建武(市編辦主任)
王宏志(市發改委主任)
李會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
張 利(市財政局局長)
陳東生(市教育局局長)
韓 磊(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季孝(市農業局局長)
李景全(市林業局局長)
史同偉(市商務局局長)
賈堂宏(市衛生計生委主任)
賈 杰(市工商局局長)
于界平(市質監局局長)
田德昌(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孫法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高輔卿(市畜牧獸醫局局長)
王新民(市法制辦主任)
蘇本寬(市委組織部考評辦主任)
邵立洪(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食安辦,孫法星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不作為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該項工作結束后自行撤銷。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濟南警備區,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民主黨派市委。
《濟南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7日
濟南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體保障水平,切實落實監管責任,根據上級部署,確定在全市范圍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活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以城市食品安全為突破口,以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為抓手,切實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各級政府落實屬地責任,監管部門依法履職,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產業健康發展,加快形成“上下統一、責任明晰,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無縫銜接、全程監管,符合實情、科學合理”的監管格局,推動我市食品安全整體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基本目標
(一)食品安全狀況良好。全市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尤其是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產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安全狀況穩定在較高水平。創建期間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建立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保障監管所需人、財、物的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監管執法實現全覆蓋,有效整治食品安全問題;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群眾認可,社會滿意。群眾及社會各界對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認可度高,對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在70%以上。
三、創建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組織管理體系完善。
1.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和要求,職責明晰,協調聯動,全面堵塞監管漏洞和盲區,消除監管空白。層層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簽訂責任狀并嚴格落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含濟南高新區管委會,下同),市發改委、食安辦)
2.全面設立市、縣(市)區兩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并在鄉鎮(街道)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配齊配強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監管人員編制數量要滿足監管實際需要。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特別是基層執法人員,每人每年參加食品安全相關內容的培訓時間不少于40小時。監管隊伍的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快速檢測、執法取證、應急處置、通信交通等執法裝備、設施按標準化要求配備。(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編辦、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3.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滿足當地實際需要(不含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食品檢驗經費應基本滿足4份/千人的要求,所需經費列入2015年財政預算,由市及各縣(市)區財政共同承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財政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4.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儀器設施、人員配置到位,具備對當地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安全項目的實驗室檢驗及快檢能力。有效整合縣級檢驗檢測資源,縣級具備常見指標的實驗室檢驗能力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補助檢驗檢測費用。縣級行政區域均設置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財政局、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5.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權重不低于3%。(責任單位:市考核辦、食安辦)
6.加強食品安全地方規章和制度建設。開展食品安全立法調研,按程序適時制定出臺食品安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健全制度措施,促進食品安全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和有效監管。(責任單位:市法制辦、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監督執法堅決有力。
1.堅持重典治亂,保持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監管部門要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立案查辦,依法從嚴從重給予行政處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及時依法移送、偵查、判決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涉刑案件,杜絕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情況。建立跨部門、跨區域案件協查,產銷監管銜接協調聯動機制,把行政立案處罰情況和刑事立案處罰情況作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主要指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2.加強過程監管,嚴格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全面摸清監管對象底數,按照風險分類等級進行現場檢查,做到巡查全覆蓋。(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
3.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風險監測信息通報、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報告和處置機制。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超標、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食品廣告虛假宣傳、偽造生產日期等為重點問題,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中型商場及連鎖超市、城鄉結合部、校園周邊,以及農、林、畜產品(包括水產品)生產基地(園區)等為重點區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為重點品種,深入持久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公安局、衛生計生委、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工商局、城管局)
4.加大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力度,擴大抽檢范圍,增加抽檢頻次,嚴把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關口。通過日常監督抽檢,及時有效發現問題食品。(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5.建立并嚴格執行問題食品后處理機制,確保發現的問題食品得到及時依法處置,行政處罰、責任追究到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城管局)
6.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規模化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嚴格食用農產品入市監管。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執行高毒農藥禁銷、定點儲備制度和農藥經營公示制度,規范獸用抗菌素、飼料添加劑的生產經營和使用。有效整治私屠濫宰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責任單位:市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7.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加強動態管理,及時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對失信行為予以懲戒,督促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工商局)
8.堅持“疏堵結合,規范發展”,綜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研究出臺管理辦法和引導規劃,鼓勵支持其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開展集中治理,小攤販監管覆蓋率達80%以上,小作坊監管覆蓋率95%以上,小餐飲監管覆蓋率90%以上。(責任單位:市法制辦、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城管局)
9.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得到規范處置。嚴厲打擊非法收運處理餐廚廢棄物、非法制售“地溝油”等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責任單位:市城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10.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進規范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嚴格執法。無違規違紀和不文明執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三)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1.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或納入管理,符合發證或備案相關條件。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2.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保證食品安全投入,強化過程控制,確保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衛生條件、流程布局、從業人員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責任管理、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經營記錄、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召回、員工健康、培訓教育等制度,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嚴格落實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因未履行相應義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連帶責任。(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3.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實現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質量有效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者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4.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及時發現并按要求召回問題食品,問題食品召回率達到lOO%。(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主要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訓不少于40小時。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6.參加量化分級管理的餐飲服務單位不低于持證單位數的90%,參加量化分級評定單位的公示率達lOO%。(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7.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普遍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HACCP)或IS0 22000認證比例提升10%。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檢測室設置率分別達到100%、90%。(責任單位: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四)應急管理有序高效。
1.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制定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操作手冊。(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公安局)
2.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每年至少培訓1次,每2年至少開展1次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完善應急裝備物資,嚴格事故信息報送,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公安局)
3.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應急處置率達100%,無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行為,無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
4.規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臺,促進部門間、區域間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和食品安全輿情監測處置機制,強化輿情監測監控,樹立正確輿論導向,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社會輿論事件。(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衛生計生委、公安局)
(五)促進產業健康發展。落實國家食品產業發展政策,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以及農產品規模化、標準化建設。大力培育食品品牌,蔬菜、果品等優勢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程度爭取提高到70%以上;“三品一標”產品產地認定面積占食用農產品產地總面積的比率爭取提高到60%以上;規模養殖場獲得無公害認證的比率爭取提高到70%以上;認證水產品面積占養殖總面積的比率爭取提高到55%以上。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引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經營。提高流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可控性,發展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推動各類食品及食用農產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健康協調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城管局)
(六)實現社會共建共治。
1.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及“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宣傳活動,營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輿論氛圍。加強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公安局)
2.將食品安全納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生課堂教育,提高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公眾對食品安全支付意愿強,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健康理性。每月舉辦面向廣大基層群眾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2場;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開設食品安全知識科普專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社區覆蓋率100%;當地電視臺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中小學生食品安全知識課程培訓每年不少于10小時。(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制辦、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教育局)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通過各種新聞宣傳媒介,使公眾獲知時效性強、內容豐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費行為得到有效指導和引導。移動終端科普應用軟件“食事藥聞”日均有效用戶不少于5000人。(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
4.大力推行網格化監管,將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融入社會網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辦理、高效處置、全程監督的快速聯動監管機制。(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公安局)
5.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機制,全面推行有獎舉報,統一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24小時不間斷受理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公安局、財政局)
6.支持媒體監督,鼓勵群眾參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強對政府、監管部門、企業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營造社會共治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獸醫局)
7.委托社會第三方機構選取有代表性的對象,對城市食品安全現狀進行滿意度測評,總體滿意度達到70%以上。(責任單位:市食安辦)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5年1月上旬)。根據省創建方案及考核標準制定我市創建方案及工作標準。市政府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全面啟動創建工作。
(二)組織創建(2015年1月中旬至2015年9月)。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相關部門對照市創建工作方案和考核評價標準,結合本地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組織開展創建工作。
(三)考核評價(2015年10月至11月)。迎接省食安辦對我市創建工作的考核評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成立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領導小組,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各縣(市)區政府要將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創建工作推進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人、財、物保障,充分發揮部門合力,切實將各項創建工作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并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要建立工作臺帳、信息通報制度,定期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并以此促進工作整改,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規范創建工作管理,切實落實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評價工作的紀律要求,做到依法依紀、公開透明、節儉高效,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借創建之名搞形象工程,確保創建工作客觀公正、創建結果有效可信。
(四)深入宣傳總結。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創建活動,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輿論環境。要全面總結創建工作,提煉先進經驗,充分發揮典型帶動作用,推動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附件:濟南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濟南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
成 員 名 單
組 長:楊魯豫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孫曉剛 (市委常委、副市長)
齊建中 (副市長)
鞏憲群 (副市長)
李寬端 (副市長)
張海波 (副市長)
成 員:張德萍(市政府副秘書長)
凌安中(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董建武(市編辦主任)
王宏志(市發改委主任)
李會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
張 利(市財政局局長)
陳東生(市教育局局長)
韓 磊(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季孝(市農業局局長)
李景全(市林業局局長)
史同偉(市商務局局長)
賈堂宏(市衛生計生委主任)
賈 杰(市工商局局長)
于界平(市質監局局長)
田德昌(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孫法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高輔卿(市畜牧獸醫局局長)
王新民(市法制辦主任)
蘇本寬(市委組織部考評辦主任)
邵立洪(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食安辦,孫法星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不作為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該項工作結束后自行撤銷。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濟南警備區,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民主黨派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