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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的通知 (云農辦牧〔2021〕19號)

   2021-03-12 792
核心提示:各州、市農業農村局,省獸藥飼料檢測所:  為加強獸藥殘留監控,促進養殖環節科學安全合理用藥,保障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據《
各州、市農業農村局,省獸藥飼料檢測所:
 
  為加強獸藥殘留監控,促進養殖環節科學安全合理用藥,保障動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獸藥殘留監控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1〕7號)要求,我廳制定了2021年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任務分工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制定全省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并組織實施,配合完成國家監控計劃的抽查任務,及時報送轄區獸藥殘留監控計劃的監測結果。各州(市)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工作。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承擔檢測樣品的抽樣、登記、保存、交接等方面的工作,省獸藥飼料檢測所負責獸藥殘留檢測工作。
 
  二、樣品來源及數量
 
  全省2021年抽樣覆蓋8個州(市),共抽檢雞肉120批、雞蛋40 批、蜂蜜20批、豬肉40批、牛奶30批,合計250批。涉及四環素類、氟喹諾酮類、氯霉素、磺胺類共4種藥物。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強化經費保障。各州(市)農業農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要爭取當地政府將獸藥殘留監控工作納入財政預算,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多措并舉、開拓創新,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二)強化獸藥使用指導。各州(市)農業農村局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通過實施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用藥現狀,運用反向倒逼機制,推進研究出臺針對性強、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不斷提高養殖環節規范、精準的用藥水平和能力。
 
  四、信息報送
 
  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檢測結果實行季報制度,請省獸藥飼料檢測所分別于2021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將檢測結果分析報告和相關表格的紙質材料和電子版報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處。聯系人及電話:楊錦華,0871-63116830。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3月8日
 
  附件: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的通知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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