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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五一”期間涉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黔食藥監函〔2017〕64號)

   2017-04-18 764
核心提示: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開展文明在行動滿意在貴州食之放心專項
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開展“文明在行動·滿意在貴州”食之放心專項行動,切實做好五一期間涉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預防食物安全事件發生,根據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和省旅游發展和改革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局《2017年“文明在行動?滿意在貴州”食之放心行動工作方案》(黔食藥監餐發〔2017〕101號),現就“五一”期間開展涉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域旅游的戰略部署和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五一”期間涉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檢查重點,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親自帶隊開展排查工作,確保各項監管措施真正落到實處,確保節日期間不發生食物安全事故,確保不發生因食品安全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二、突出重點,狠抓落實
 
  (一)對涉旅重點區域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
 
  各級監管部門結合轄區實際情況,以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服務站、車(航)站碼頭周邊、游客流量密集等區域為涉旅重點區域進行大排查,全方位地開展問題排查整治,切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走過場,要堅持問題導向,對排查出的問題實施掛牌督辦跟進落實整改,堅決取締無證經營行為,堅決整治餐飲服務經營者的“臟、亂、差”現象。
 
  (二)對我省旅行社協議餐飲企業實施專項檢查和指導規范
 
  1.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應于4月30日前,組織對我省旅行社協議餐飲企業和經營戶(名單見附件)進行現場檢查,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規定,重點檢查許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含衛生間)、原料控制、加工制作過程、設施設備及維護、餐飲具清洗消毒等9個方面30項關鍵環節控制點。對檢查結果屬于基本符合的,應對存在的問題書面責令整改限期改正。對檢查結果為不符合、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責令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除按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外,應將復印件(或掃描件)報上一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匯總后上報省局。已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系統對企業實施監督檢查的,不再重復檢查,但應提供“雙隨機一公開”系統檢查憑證。
 
  2.對本次專項檢查的旅行社協議餐飲企業(經營戶)實施紅黑榜名單公告,對檢查結果符合或基本符合并積極整改到位的企業(經營戶)列入紅榜名單,對檢查結果不符合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列入黑榜名單并向社會公布,紅黑榜名單由各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后報省局統一公布。
 
  3.旅行社協議餐飲企業(經營戶)代表了我省旅游的窗口形象,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結合餐飲示范創建、量化分級、明廚亮灶等工作加強指導規范,以食品安全為重點,同時要樹立助力全域旅游井噴式發展的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兼顧服務禮儀、服務質量的培訓引導。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行政指導方式促進餐飲市場的優勝劣汰,調動餐飲企業和經營戶爭創示范、提高量化動態等級、實施明廚亮灶的積極性。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與旅游行政部門、涉旅餐飲企業和經營戶加強協調溝通,建立信息聯絡渠道,把具備接待能力的餐飲示范企業、量化高等級企業、明廚亮灶企業向旅游市場推介。
 
  三、完善預案,有效處置
 
  (一)各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在五一期間組織機動巡查執法力量,對節日期間重點區域進行全覆蓋巡查,巡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采取行政措施,將食品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對群眾投訴要及時趕赴現場予以處置,確保旅游環境的穩定和諧。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害群眾權益的各類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對查實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做好“五一”期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在涉旅重點區域實現12331舉報電話公示全覆蓋,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等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妥善進行處置,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四、工作督查 總結通報
 
  (一)省局將適時對全省大排查大整治情況進行隨機暗訪督查,并將各地監督檢查情況和紅黑榜名單向社會公布;
 
  (二)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管局應于2017年5月5日前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進度情況(紙質版和電子版)和旅行社協議餐飲企業《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報送省局餐飲服務食品監管處(傳真0851-86800455,郵箱gzcyspaq@126.com),重大事項及時上報。
 
  (三)對工作消極不作為的縣(區),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匯總名單上報省局。
 
  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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