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食品添加劑管理

   2005-06-06 593
核心提示: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復合食品添加劑是指

    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復合食品添加劑是指由兩種以上單一品種的食品添加劑經物理混勻而成的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具備與產品類型、數量相適應的廠房、設備和設施,按照產品質量標準組織生產,并建立企業生產記錄和產品留樣制度。

  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加強生產過程的衛生管理,防止食品添加劑受到污染和不同品種間的混雜。

  生產復合食品添加劑的,各單一品種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應當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

  不得將沒有同一個使用范圍的各單一品種添加劑用于復合食品添加劑的生產,不得使用超出《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非食用物質生產復合食品添加劑。

  企業生產食品添加劑時,應當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的,應當出具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不得銷售。

  食品添加劑經營者必須有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貯存和營業場所。銷售和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柜、專架,定位存放,不得與非食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食品添加劑經營者購入食品添加劑時,應當索取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禁止經營無許可證、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

  禁止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