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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環保廳省畜牧局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促進農業源減排實施意見的通知(遼政辦發〔2012〕39號)

   2012-12-27 776
核心提示: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環保廳、省畜牧局《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促進農業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環保廳、省畜牧局《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促進農業源減排的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促進

  農業源減排的實施意見

  “十二五”期間,國家將農業源減排納入污染減排考核體系,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成為污染減排工作的重點。為深入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減排工作,確保完成全省“十二五”農業源減排任務,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認清形勢,加大投入,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

  我省是畜牧業大省,畜牧業產值和主要畜禽品種飼養量居全國前列。“十二五”期間,我省畜禽養殖量還將不斷增長,污染物產生量也將大幅增加,隨之產生的環境壓力將日益增加。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畜禽養殖業減排的艱巨性和重要性,堅持科學發展,在促進畜禽養殖業發展的同時,充分考慮環境承載能力和土地吸納能力,合理布局,力爭做到種養平衡。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有條件的地區要設立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專項資金,加快污染治理進度。積極轉變畜禽養殖業增長方式、促進廢棄物綜合利用,力爭實現國務院對我省“十二五”污染物總量減排中畜禽養殖業必須減排化學需氧量9%、氨氮11%以上(以“十一五”末為基數)的目標。

  二、科學規劃,綜合利用,提高畜禽養殖發展水平

  各市要按照《畜牧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做好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劃定養殖區域。要通過政策激勵、資金扶持、技術指導等措施,積極引導散養農戶、中小養殖戶向規模化養殖發展。在環境容量允許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建設產能大、標準高、廢棄物治理設施配套的現代化畜禽養殖場(小區),不斷提高畜禽養殖業發展水平。大力推進生物發酵床等生態養殖方式,推廣干清糞等實用技術。因地制宜開展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積極推進糞便防滲堆積發酵生產農家肥、加工有機肥、大中型畜禽糞便生產沼氣等項目,實現畜禽糞便的“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不斷提高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水平。

  三、摸清底數,因地制宜,制定畜禽養殖減排計劃

  各市環保部門要會同畜牧等部門組織開展轄區內規模化以上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環境狀況調查。逐個摸清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污染物排放情況,確保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全部納入統計范圍。按照省確定的“減排目標”和“8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及廢水貯存設施,實現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目標的要求,制定減排計劃。按年度分解目標,落實減排任務,根據地區情況和企業實際制定減排方案,做到一場一策。

  各市要在2012年8月底前,將本地區的畜禽養殖減排計劃報送省環保廳和省畜牧局。

  四、控制源頭,加快治理,強化畜禽養殖環境監管

  新建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要嚴格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建設項目污染防治要求,確保達標排放。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新建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畜牧部門將不予核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凡是納入政府扶持范圍的生豬、奶牛、肉牛、蛋雞和肉雞標準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嚴格執行標準化小區建設標準,把糞污達標排放作為資金扶持的前置條件,市、縣級環保部門出具糞污達標排放證明文件。

  加強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確保達標排放。要按照《國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的要求,鼓勵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采取全過程綜合治理技術,各市應結合當地實際和減排計劃,按照“先易后難,逐步深化”的原則,對現有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開展雨污分流、干清糞、糞便和污水完全農業利用等10種國家認可的污染治理技術模式,加快污染治理設施建設。

  各市、縣(市、區)環保部門要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監管力度,定期調度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項目進展情況,確保按期完工。對未完成治理任務、環保驗收不合格以及存在嚴重環境問題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要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畜牧部門不再核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五、“以獎促治”、“治減結合”,提高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水平

  深入實施“以獎促治”政策,堅持治理和減排相結合,通過“以獎促治”帶動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要重點支持畜禽養殖減排項目,積極推動有條件的村(屯)建設集中式糞污處理場和有機肥場,實現對養殖專業戶、養殖密集區畜禽糞便的集中收集、集中處理。大力開展畜禽糞便的綜合利用,最大程度地降低養殖專業戶和散養戶的排污強度,不斷提高畜禽養殖污染治理水平。

  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全面完成減排任務

  各級政府要對轄區內畜禽養殖減排工作負總責,將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納入年度重要工作日程,實施主要領導負責制。要制定本轄區減排工作計劃,加強領導,科學分解任務,落實責任,確保減排任務按期完成。各級環保、畜牧等相關部門,要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推進畜牧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任務的完成。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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