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鞏固提高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進一步提高我市環境衛生質量,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實行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通報制度。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通報制度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環衛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的對象、范圍及項目。
(一)檢查對象。
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惠州市惠城中心區環境衛生責任制規定》(惠府令第47號)中規定的環境衛生責任單位。
(二)檢查范圍。
市區、各縣縣城建成區。
(三)檢查項目。
1. 道路、住宅小區、市場、廣場、車站、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狀況。
2.江河、湖泊水面及灘涂的環境衛生狀況。
3.各種環衛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情況。
4.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情況。
5.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
三、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省有關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和全國城市公共文明指數測評要求確定,具體如下:
(一)路面(含廣場、公園、居住區等):
“五無五凈”。“五無”即無堆積物、無沙石土、無飄散垃圾、無污泥積水、無叢生雜草;“五凈”即路面凈、果皮箱凈、下水道口凈、道邊石牙凈、樹穴周圍凈。
(二)水面:
1.無明顯漂浮垃圾(含動物尸體和水生植物)。
2.灘涂無堆積垃圾。
(三)果皮箱:
1.外表干凈整潔。
2.箱體完好、無破損。
3.周邊地面干凈。
(四)垃圾壓縮轉運站:
1.垃圾站清潔,每天作業完畢后,將地面、墻壁清洗干凈。
2.周圍環境整潔,無散落垃圾或積存污水,無雜物亂堆放。
3.站內無明顯臭味。
(五)公廁:
“六無五凈”。“六無”即無痰涕便跡、無積塵蛛網、無蚊蠅蛆蟲、無飄散垃圾、無污泥積水、無明顯臭味;“五凈”即地面凈、擋墻面凈、便器池斗凈、門窗鏡臺凈、周圍環境(含花圃)凈。
(六)垃圾收集、運輸、處理:
1.垃圾收集無漏戶。
2.垃圾運輸無拋撒、滴漏。
3.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
4.垃圾填埋場定期覆土、除臭、殺毒。
(七)制度建設:
1.有領導分管,有完善的領導機構及日常工作機構。
2.有年度工作計劃或方案,各項工作的管理制度健全。
市環衛部門可根據情況變化調整環境衛生質量檢查的內容和標準。
四、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實行全面檢查和隨機抽查兩種方式。全面檢查每季度一次,檢查覆蓋所有受檢項目;隨機抽查每季度兩次以上,隨機抽查部分受檢項目。上級領導批示、群眾投訴、新聞媒體曝光的環境衛生問題,列為必檢項目。
從當年10月至次年9月為一個年度檢查周期。
五、檢查結果的公布與運用。
(一)檢查結果在檢查結束后15日內,報送市政府的同時通報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市直各相關責任單位,并可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各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責任單位對檢查存在的問題,要在規定期限內做好整改工作。
(二)對在環境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縣(區)人民政府在每年環衛工人節期間予以表彰獎勵。
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環境衛生檢查通報工作,由轄區縣、區人民政府參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為鞏固提高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進一步提高我市環境衛生質量,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實行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通報制度。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通報制度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環衛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的對象、范圍及項目。
(一)檢查對象。
各縣、區人民政府,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惠州市惠城中心區環境衛生責任制規定》(惠府令第47號)中規定的環境衛生責任單位。
(二)檢查范圍。
市區、各縣縣城建成區。
(三)檢查項目。
1. 道路、住宅小區、市場、廣場、車站、公園、綠地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狀況。
2.江河、湖泊水面及灘涂的環境衛生狀況。
3.各種環衛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情況。
4.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情況。
5.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
三、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省有關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和全國城市公共文明指數測評要求確定,具體如下:
(一)路面(含廣場、公園、居住區等):
“五無五凈”。“五無”即無堆積物、無沙石土、無飄散垃圾、無污泥積水、無叢生雜草;“五凈”即路面凈、果皮箱凈、下水道口凈、道邊石牙凈、樹穴周圍凈。
(二)水面:
1.無明顯漂浮垃圾(含動物尸體和水生植物)。
2.灘涂無堆積垃圾。
(三)果皮箱:
1.外表干凈整潔。
2.箱體完好、無破損。
3.周邊地面干凈。
(四)垃圾壓縮轉運站:
1.垃圾站清潔,每天作業完畢后,將地面、墻壁清洗干凈。
2.周圍環境整潔,無散落垃圾或積存污水,無雜物亂堆放。
3.站內無明顯臭味。
(五)公廁:
“六無五凈”。“六無”即無痰涕便跡、無積塵蛛網、無蚊蠅蛆蟲、無飄散垃圾、無污泥積水、無明顯臭味;“五凈”即地面凈、擋墻面凈、便器池斗凈、門窗鏡臺凈、周圍環境(含花圃)凈。
(六)垃圾收集、運輸、處理:
1.垃圾收集無漏戶。
2.垃圾運輸無拋撒、滴漏。
3.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
4.垃圾填埋場定期覆土、除臭、殺毒。
(七)制度建設:
1.有領導分管,有完善的領導機構及日常工作機構。
2.有年度工作計劃或方案,各項工作的管理制度健全。
市環衛部門可根據情況變化調整環境衛生質量檢查的內容和標準。
四、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實行全面檢查和隨機抽查兩種方式。全面檢查每季度一次,檢查覆蓋所有受檢項目;隨機抽查每季度兩次以上,隨機抽查部分受檢項目。上級領導批示、群眾投訴、新聞媒體曝光的環境衛生問題,列為必檢項目。
從當年10月至次年9月為一個年度檢查周期。
五、檢查結果的公布與運用。
(一)檢查結果在檢查結束后15日內,報送市政府的同時通報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市直各相關責任單位,并可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各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責任單位對檢查存在的問題,要在規定期限內做好整改工作。
(二)對在環境衛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縣(區)人民政府在每年環衛工人節期間予以表彰獎勵。
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環境衛生檢查通報工作,由轄區縣、區人民政府參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