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健全完善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體制機制,提升水利公共服務效能,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我市農村飲水工程安全長效運行,根據《山東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結合濰坊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行體制機制,加快形成科學合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服務、監管體系,讓全市人民群眾喝上潔凈水、安全水、放心水。
二、目標任務
建立完善規模化集中供水工程體系、專業化公司化運營體系、便民高效公共服務體系、多層次全方位監管體系。到2013年底,全市規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覆蓋人口達到95%左右,農村飲水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全面實現農村飲水安全。
三、重點工作
(一)規模化集中供水工程體系。濰城區、坊子區、壽光市、高密市、昌邑市和峽山發展區等平原縣市區、市屬開發區,2013年底實現規模化集中供水全覆蓋;青州市、諸城市、安丘市、臨朐縣和昌樂縣等山區縣市,要因地制宜加大工程建設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明確提出各自2013年發展目標和實施計劃,規模化集中供水覆蓋率力爭達到90%以上。
(二)專業化公司化運營體系。面向農村的供水單位須嚴格按照工藝要求,由專業人員按標準生產生活飲用水。充分發揮已經成立的供水公司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優勢,整合小水廠資源,實行規模推進,發揮規模效應,提高專業化管理水平,確保生產的飲用水安全達標。供水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進行公司化經營,真正成為自我經營、自我發展的獨立法人。
(三)便民高效公共服務體系。以縣為單位,以供水公司為依托公布供水服務熱線,在縣級水利部門設立投訴受理熱線,建立維修隊伍,公開服務承諾,推進便民利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2013年底前此項工作全面推開。
(四)多層次全方位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水利行業內部監管,健全市、縣農村飲水安全專管機構,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信息調度中心和具備常規檢測能力的水質檢測中心,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信息調度中心與縣級信息調度中心和10000人以上供水工程實現聯網,形成完善的水行政監管網絡,接受用水戶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全面提高監管水平。
(五)建立常態化、制度化水質檢測機制。到2013年底,建立起水廠日常生產檢測、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內部檢測和衛生部門監督抽檢的農村飲水安全檢測制度,將水質檢測常態化、制度化。縣級對轄區內農村供水的工程實行月檢測,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農村供水工程實行季檢測。水利行業內部和衛生部門水質檢測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市縣分級負擔。
(六)支持單村、聯村小型工程建設管理。對暫不能實現規模化集中供水的偏遠山區村莊,要根據村莊的地理位置、水源情況,提出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方案和措施,科學制定運行管理模式,出臺支持單村、聯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財政補助政策,確保全市整建制實現農村飲水安全。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各級都要簽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責任書,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水利部門: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規劃、建設以及組織協調、檢查督辦等日常工作,加大農村公共供水行政監管力度,及時查處農村公共供水違法行為。
發改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及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及時撥付建設資金及檢測經費,并加強資金監管。
衛生部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水質檢測、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衛生學評價,參與供水工程竣工驗收,依法辦理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加強供水單位的衛生監督。
建設部門:結合新農村建設,配合做好城鎮供水工程向周邊鎮村延伸的規劃及建設管理工作。
供電部門:切實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用電需求,認真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政策。
國土部門:認真落實千噸萬人規模以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
稅務部門:嚴格執行國家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運營過程中的稅收減免政策。
環保部門: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監管及水質監測。
農業部門:負責做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物價部門:會同水利等有關部門,合理核定、調整供水價格。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三)加強監督考核。繼續把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對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科學發展考核內容,對完不成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列為市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年底考評獎懲”的工作機制,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順利推進。
本意見自2013年6月26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6 月25 日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6月24日
為健全完善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體制機制,提升水利公共服務效能,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我市農村飲水工程安全長效運行,根據《山東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結合濰坊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行體制機制,加快形成科學合理、高效穩定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服務、監管體系,讓全市人民群眾喝上潔凈水、安全水、放心水。
二、目標任務
建立完善規模化集中供水工程體系、專業化公司化運營體系、便民高效公共服務體系、多層次全方位監管體系。到2013年底,全市規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覆蓋人口達到95%左右,農村飲水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全面實現農村飲水安全。
三、重點工作
(一)規模化集中供水工程體系。濰城區、坊子區、壽光市、高密市、昌邑市和峽山發展區等平原縣市區、市屬開發區,2013年底實現規模化集中供水全覆蓋;青州市、諸城市、安丘市、臨朐縣和昌樂縣等山區縣市,要因地制宜加大工程建設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明確提出各自2013年發展目標和實施計劃,規模化集中供水覆蓋率力爭達到90%以上。
(二)專業化公司化運營體系。面向農村的供水單位須嚴格按照工藝要求,由專業人員按標準生產生活飲用水。充分發揮已經成立的供水公司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管理優勢,整合小水廠資源,實行規模推進,發揮規模效應,提高專業化管理水平,確保生產的飲用水安全達標。供水企業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進行公司化經營,真正成為自我經營、自我發展的獨立法人。
(三)便民高效公共服務體系。以縣為單位,以供水公司為依托公布供水服務熱線,在縣級水利部門設立投訴受理熱線,建立維修隊伍,公開服務承諾,推進便民利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2013年底前此項工作全面推開。
(四)多層次全方位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水利行業內部監管,健全市、縣農村飲水安全專管機構,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信息調度中心和具備常規檢測能力的水質檢測中心,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信息調度中心與縣級信息調度中心和10000人以上供水工程實現聯網,形成完善的水行政監管網絡,接受用水戶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全面提高監管水平。
(五)建立常態化、制度化水質檢測機制。到2013年底,建立起水廠日常生產檢測、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內部檢測和衛生部門監督抽檢的農村飲水安全檢測制度,將水質檢測常態化、制度化。縣級對轄區內農村供水的工程實行月檢測,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市農村供水工程實行季檢測。水利行業內部和衛生部門水質檢測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市縣分級負擔。
(六)支持單村、聯村小型工程建設管理。對暫不能實現規模化集中供水的偏遠山區村莊,要根據村莊的地理位置、水源情況,提出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方案和措施,科學制定運行管理模式,出臺支持單村、聯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財政補助政策,確保全市整建制實現農村飲水安全。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加強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部門責任制,各級都要簽訂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責任書,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水利部門: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規劃、建設以及組織協調、檢查督辦等日常工作,加大農村公共供水行政監管力度,及時查處農村公共供水違法行為。
發改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及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及時撥付建設資金及檢測經費,并加強資金監管。
衛生部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水質檢測、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衛生學評價,參與供水工程竣工驗收,依法辦理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加強供水單位的衛生監督。
建設部門:結合新農村建設,配合做好城鎮供水工程向周邊鎮村延伸的規劃及建設管理工作。
供電部門:切實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用電需求,認真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用電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政策。
國土部門:認真落實千噸萬人規模以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
稅務部門:嚴格執行國家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運營過程中的稅收減免政策。
環保部門: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監管及水質監測。
農業部門:負責做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物價部門:會同水利等有關部門,合理核定、調整供水價格。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三)加強監督考核。繼續把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對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科學發展考核內容,對完不成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列為市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建立“月調度,季通報,年底考評獎懲”的工作機制,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順利推進。
本意見自2013年6月26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6 月25 日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