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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開展山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信息平臺試運行工作的通知 (晉農辦質監發〔2018〕364號)

   2018-11-27 324
核心提示:各市農委、相關縣農委,廳屬有關單位:山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信息平臺(簡稱省級追溯平臺)將于近期正式上線試運行。為全
各市農委、相關縣農委,廳屬有關單位: 
    山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信息平臺(簡稱“省級追溯平臺”)將于近期正式上線試運行。為全面檢驗省級追溯平臺各項業務功能、性能指標和實際應用效果,順利完成與在建追溯點的聯網對接,優化完善相關功能,探索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運行管理方式,為下一步在全省范圍開展追溯管理奠定實踐基礎。省農業農村廳決定在長治市所轄各縣及第一批20個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先行開展省級追溯平臺試運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快追溯平臺推廣應用的重要意義
 
    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是信息化與產業發展深度融合的創新舉措,已成為智慧監管的重要建設內容和引領方向。近幾年的中央1號文件連續對追溯體系建設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建立全程可追溯、信息可共享的農產品監管追溯信息平臺。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也是創新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的有效途徑,更是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的重大舉措,對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農業產業整體素質和提振消費信心具有重大意義。
 
    二、工作目標
 
    開展平臺試運行,不斷調整優化平臺的功能和機制,確保平臺運行穩定、功能設置合理、制度機制健全、數據互聯共享。
 
    (一)平臺運行穩定。省級追溯平臺系統軟件、硬件設備、通信環境、網絡安全等功能性能穩定可靠,各項技術指標符合省級追溯平臺設計要求,具有持續正常運行能力,能夠支撐大并發訪問。
 
    (二)功能設置合理。省級追溯平臺各項業務功能模塊和操作流程滿足實際需求,業務功能齊全完備,滿足信息采集、信息查詢、數據共享和分析決策等主要功能實現。
 
    (三)數據互通共享。完成與國家追溯平臺的有效對接,探索與市級追溯平臺、市場監管平臺有效對接模式,推動追溯管理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實現全省追溯“一盤棋”。
 
    三、開展方式
 
    (一)省市聯動推進。建立追溯試運行省市聯動機制,推動試運行工作高效開展。省廳負責試運行總體部署,統一制定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各市按照廳里統一要求,組織落實試運行各項任務,推進實現以責任主體和產品流向為核心的追溯管理,探索推進省市平臺互聯互通。
 
    (二)市縣試點運行。以長治市和第一批20個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為試點區,以已建成的348個農產品生產基地追溯點和110個農資門店追溯點為支撐節點和紐帶,開展追溯、監管、監測、應急、信用和大數據分析等應用工作,有條件的試運行市、縣也可以擴大試運行區域范圍。
 
    (三)規模企業帶動。推動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有條件的“菜籃子”產品、農民合作社省級示范社和“三品一標”等規模化生產主體先行加入省級追溯平臺,發揮其號召力和影響力,通過“大手拉小手”的方式,逐步帶動供應鏈上下游小微企業陸續加入省級追溯平臺。
 
    (四)協作機制驅動。試運行地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優先從種養殖環節入手,率先實現生產環節可追溯管理。在此基礎上,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推動建立本行政區范圍內的入市索取追溯憑證制度或跨部門追溯平臺對接,形成倒逼工作機制。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業務培訓和注冊管理。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配備追溯平臺管理員,加強對試運行縣的業務指導和操作培訓,對實施情況進行督促考核。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試運行縣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加入省級追溯平臺,開通省級追溯平臺使用權限。
 
    (二)全面推進追溯業務應用。試運行地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和指導轄區內監管機構、檢測機構業務人員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各項業務,規范采集平臺所需各類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加強追溯信息線上監控和線下監管,并對省級追溯平臺功能模塊、性能指標、業務數據等運行狀況進行全面應用和實踐檢驗。
 
    (三)完成追溯點聯網對接。追溯點建設是追溯平臺推廣應用的基礎性工作,是實現追溯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工程,監管追溯平臺的順利運行必須有追溯點的支撐。試運行地區要率先將在建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點100%納入追溯管理,實現聯網對接、監管數據實時上傳。
 
    (四)推動追溯平臺互聯互通。省級追溯平臺與已有的市級追溯平臺、其他行業平臺是共生互補的關系。省廳建立追溯信息共享機制,統一制定接口規范要求,積極推進省級追溯平臺與已有平臺的對接,推進互聯互通、業務協同、有序發展。
 
    (五)全面完善省級追溯平臺。各級機構要建立信息溝通和問題反饋機制,及時將試運行地區發現的問題以及意見建議進行收集、匯總和報送,由省廳綜合分析各類問題和意見建議,調整完善業務流程,優化功能模塊,提高用戶體驗和應用效果。
 
    五、工作進度
 
    (一)部署階段。2018年11月下旬,完成省級追溯平臺試運行工作部署和在建追溯點與平臺的聯網對接,全面做好試運行方案制定和操作規范起草,開展對試運行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二)準備階段。2018年12月10日前,試運行地區逐級完成縣、鄉級機構信息采集工作,并發放機構賬號。12月20日前,試運行地區組織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追溯點)完成主體信息采集注冊工作,并組織開展操作培訓。
 
    (三)應用階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全面組織開展省級追溯平臺業務應用,全面檢驗平臺功能和性能指標,健全完善追溯平臺功能和管理制度規范。各市農委完成省市追溯平臺對接方案的制定。
 
    (四)總結階段。2019年2月底,試運行市縣對省級追溯平臺試運行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評估試運行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切實提升省級追溯平臺推廣應用水平。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農委要加強試運行組織領導,統籌謀劃,精心組織,制定本市試運行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縣、鄉各級職責,加強人員指導培訓,提高組織保障水平。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分設的,請市農委牽頭。
 
    (二)積極部署推動。各市縣農委制定并組織落實試運行具體實施方案,完善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檢測機構操作規范,明確追溯平臺管理人員,建立信息溝通機制,確保工作部署到位。
 
    (三)強化績效考核。各市縣農委要把試運行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將其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標和評價體系,并增加考核分值。
 
    (四)強化政策保障。試運行地區要加大對追溯體系建設資金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省級追溯平臺應用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縣、“三品一標”認證等扶持政策掛鉤機制,整合項目資金資源,推動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并納入省級追溯管理。
 
    (五)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省級追溯平臺試運行階段性進展及成效,普及追溯知識,培育追溯文化,提升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認知度,調動各方參與積極性,營造省級追溯平臺試運行良好社會氛圍。
 
    各市的試運行實施方案請于12月10日前報送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2019年2月1日前將《省市追溯平臺對接方案》發送至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聯系人:韓斌;電話:0351—8235283。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聯系人:秦香苗;電話:0351—4048071。電子郵箱:sxncpjgj@126.com.
 
    附件:   1.山西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信息平臺賬號開通.docx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檢測機構信息采集表.docx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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