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河南省創建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6月5日
河南省創建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工作方案
為持續推動全省餐飲服務明廚亮灶建設,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含單位食堂,下同)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營造良好餐飲消費環境,根據國家總局《2017年食品經營監管工作要點》和2017年全省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從2017年開始,利用3~5年時間在全省范圍內創建一批省級、市級、縣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逐步形成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群體,引領帶動餐飲服務經營者共創安全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促進我省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穩步提升。每年根據上年度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標。
(一)2017年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互聯網+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原則上控制在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餐飲服務經營者總數的3%以內。視頻技術(非互聯網)、透明展示、陽光公示、廚房開放活動等其他形式的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活動逐步開展。
(二)2017年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互聯網+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原則上控制在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餐飲服務經營者總數的5%以內,視頻技術(非互聯網)、透明展示、陽光公示、廚房開放活動等其他形式的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自行確定。
(三)2017年縣(市、區)級(含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下同)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互聯網+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原則上控制在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餐飲服務經營者總數的8%以內,視頻技術(非互聯網)、透明展示、陽光公示、廚房開放活動等其他形式的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自行確定。
二、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2017年縣(市、區)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二)指導原則
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遵循“規范引導、積極推動、自愿申報、分級評定”的指導原則。
(三)創建程序
1.制定標準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參照《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現場評定表》(附件1)制定本轄區內《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2.設立評審專家庫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評審專家庫,專家庫成員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食品安全專家以及新聞媒體記者等,涉及學校食堂以及高速公路服務區、旅游景區等餐飲服務經營者評審的,可邀請教育行政、高速公路服務區管理、旅游等部門相關人員參與。
3.縣(市、區)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程序
(1)申報。餐飲服務經營者對照當地制定的創建標準進行自我評審,符合標準要求的,填寫《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申報表》(附件2),并向當地縣(市、區)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遞交書面申請。
(2)評定。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評定,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社會各方的意見后,形成縣(市、區)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擬命名名單。
(3)公示。通過官方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無異議者命名為“2017年度縣(市、區)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含示范單位,下同)”。
(4)授牌。舉行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授牌儀式,對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公開命名,授予牌匾,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4.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程序
(1)推薦。各縣(市、區,不含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填寫《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省轄市級)推薦表》(附件3-1)上報當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2)評定。各省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推薦意見,組織專家組對被推薦單位進行實地評定,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社會各方的意見后,形成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擬命名名單。
(3)公示。通過官方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無異議者命名為“2017年度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4)授牌。舉行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授牌儀式,對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公開命名,授予牌匾,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5.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程序
(1)推薦。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填寫《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省級)推薦表》(附件3-2)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評定。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依據推薦意見,組織專家組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評定,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社會各方的意見后,形成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擬命名名單。
(3)公示。通過官方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無異議者命名為“2017年度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4)授牌。舉行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授牌儀式,對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公開命名,授予牌匾,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實施。對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深入研究,科學分析,及時解決,確保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細化具體要求,統一評定標準
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標準公開、尺度統一、過程透明、結果公正。通過組織專題培訓,準確掌握評定標準和要求,確保評定工作科學、規范、統一、高效。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創建氛圍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向廣大公眾、餐飲服務經營者廣泛宣傳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目的意義、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工作動態,營造良好創建氛圍。
聯 系 人:高志松
聯系電話:0371-65566126
傳真:0371-65566117
電子信箱:shipinchu@163.com
附件:1.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現場評定表
2.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申報表
3.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推薦表
附件表1-表3
現將《河南省創建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6月5日
河南省創建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工作方案
為持續推動全省餐飲服務明廚亮灶建設,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含單位食堂,下同)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營造良好餐飲消費環境,根據國家總局《2017年食品經營監管工作要點》和2017年全省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從2017年開始,利用3~5年時間在全省范圍內創建一批省級、市級、縣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逐步形成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群體,引領帶動餐飲服務經營者共創安全放心的餐飲消費環境,促進我省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穩步提升。每年根據上年度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制定本年度工作目標。
(一)2017年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互聯網+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原則上控制在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餐飲服務經營者總數的3%以內。視頻技術(非互聯網)、透明展示、陽光公示、廚房開放活動等其他形式的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活動逐步開展。
(二)2017年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互聯網+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原則上控制在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餐飲服務經營者總數的5%以內,視頻技術(非互聯網)、透明展示、陽光公示、廚房開放活動等其他形式的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自行確定。
(三)2017年縣(市、區)級(含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下同)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互聯網+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原則上控制在開展“互聯網+明廚亮灶”餐飲服務經營者總數的8%以內,視頻技術(非互聯網)、透明展示、陽光公示、廚房開放活動等其他形式的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數量自行確定。
二、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2017年縣(市、區)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二)指導原則
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遵循“規范引導、積極推動、自愿申報、分級評定”的指導原則。
(三)創建程序
1.制定標準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參照《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現場評定表》(附件1)制定本轄區內《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2.設立評審專家庫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評審專家庫,專家庫成員包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食品安全專家以及新聞媒體記者等,涉及學校食堂以及高速公路服務區、旅游景區等餐飲服務經營者評審的,可邀請教育行政、高速公路服務區管理、旅游等部門相關人員參與。
3.縣(市、區)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程序
(1)申報。餐飲服務經營者對照當地制定的創建標準進行自我評審,符合標準要求的,填寫《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申報表》(附件2),并向當地縣(市、區)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遞交書面申請。
(2)評定。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評定,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社會各方的意見后,形成縣(市、區)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擬命名名單。
(3)公示。通過官方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無異議者命名為“2017年度縣(市、區)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含示范單位,下同)”。
(4)授牌。舉行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授牌儀式,對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公開命名,授予牌匾,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4.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程序
(1)推薦。各縣(市、區,不含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填寫《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省轄市級)推薦表》(附件3-1)上報當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2)評定。各省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推薦意見,組織專家組對被推薦單位進行實地評定,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社會各方的意見后,形成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擬命名名單。
(3)公示。通過官方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無異議者命名為“2017年度省轄市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4)授牌。舉行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授牌儀式,對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公開命名,授予牌匾,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5.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程序
(1)推薦。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填寫《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省級)推薦表》(附件3-2)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評定。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依據推薦意見,組織專家組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評定,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社會各方的意見后,形成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擬命名名單。
(3)公示。通過官方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無異議者命名為“2017年度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
(4)授牌。舉行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授牌儀式,對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公開命名,授予牌匾,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實施。對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深入研究,科學分析,及時解決,確保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細化具體要求,統一評定標準
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標準公開、尺度統一、過程透明、結果公正。通過組織專題培訓,準確掌握評定標準和要求,確保評定工作科學、規范、統一、高效。
(三)強化宣傳教育,營造創建氛圍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向廣大公眾、餐飲服務經營者廣泛宣傳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創建目的意義、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工作動態,營造良好創建氛圍。
聯 系 人:高志松
聯系電話:0371-65566126
傳真:0371-65566117
電子信箱:shipinchu@163.com
附件:1.省級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現場評定表
2.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申報表
3.餐飲服務明廚亮灶示范店推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