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荔枝保鮮劑是否屬于食品添加劑的請示》(京衛疾控字〔2002〕8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因此,“荔枝保鮮劑”應屬于食品添加劑管理的范疇。
此復。
二○○二年八月九日
北京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荔枝保鮮劑是否屬于食品添加劑的請示》(京衛疾控字〔2002〕8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天然物質。因此,“荔枝保鮮劑”應屬于食品添加劑管理的范疇。
此復。
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