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省政府領導人事變動,現將省政府領導臨時分工情況通知如下:
蔣定之省長: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宏觀經濟、重點項目、能源等工作;
李國梁副省長: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商務、招商引資、對外合作交流、外事僑務、工商、安全生產、物價、開發區規劃與建設、洋浦開發區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外事僑務辦、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省物價局、洋浦管委會、省貿促會、省鹽務局工作;
聯系省工商聯(總商會)、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南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商務部駐海南特派員辦事處、省煙草專賣局、海南電網公司工作。
王路副省長:負責教育、文化、城鄉規劃與建設、科技、統計、政務服務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廳、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統計局、省人防辦、省地方志辦公室、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省檔案局工作;
聯系省科協、海口海關、海口邊檢總站、國家統計局海南調查總隊工作。
陳志榮副省長:負責農業、農村、民族宗教、水務、林業、農墾和防汛、防風、防旱、搶險救災、稅務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農業廳、省民宗委、省水務廳、省林業廳、省農墾總局(農墾總公司)、省地稅局、省糧食局、省農業科學院、省供銷合作聯社、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聯系省國稅局、國家林業局駐海口專員辦、省氣象局工作。
何西慶副省長:負責旅游、司法、國家安全、民政、國土、環保與核安全、扶貧、群眾團體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旅游委、省司法廳、省國家安全廳、省民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扶貧辦、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國際旅游島先行試驗區管委會、省法制辦、省臺辦、省地質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
聯系駐瓊部隊、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僑聯、省社科聯、省臺聯、省殘聯、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工作。
陸俊華副省長: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和計劃生育、交通、海洋漁業、國資、海防口岸、金融、應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計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國資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海防與口岸辦、省政府金融辦、省應急辦、省政府民航辦、省紅十字會、省跨海工程辦(省鐵路辦)、省發展控股公司、海南銀行(籌)、省農信聯社工作;
聯系財政部駐海南專員辦、省郵政管理局、民航海南安全監督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海南分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銀監會海南監管局、證監會海南監管局、保監會海南監管局、金融機構在瓊分支機構工作。
陸志遠省長助理:主持省旅游委全面工作。
李富林省長助理:分管、主持省公安廳全面工作。
胡光輝秘書長:協助蔣定之省長工作,負責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事項,負責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協助何西慶副省長分管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
分管、主持省政府辦公廳全面工作;分管省信訪局、省政府駐京辦、省政府駐穗辦、省接待辦、中國南海研究院工作;
聯系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工作。
副省長,省長助理、省政府秘書長除上述分工外,均應負責省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政府領導分工實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省政府領導出省執行公務或休假期間,其工作由后一位的省政府領導代理,如后一位的省政府領導也缺位,則順延后一位的省政府領導代理,依此類推形成工作循環。缺位代理應做好交接并認真負責代理期的工作。????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