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已經省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5年4月8日
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全面加強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治建設,進一步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現就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以“執法為民、保障安全”為目標,以“規范執法、提升形象”為主題,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維的各項要求貫穿到基層執法全過程,進一步理順和完善基層監管執法體制機制,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努力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2.基本原則。
——改革驅動。以深化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為契機,建立健全完善、嚴密、科學、規范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著力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執法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展示部門良好形象。
——法治引領。把法治作為核心價值追求,把依法行政作為食品藥品監管的生命線,增強法治觀念,強化法治意識,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監管事務、化解執法難題、保證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問題導向。始終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注、反映最強烈的食品藥品執法問題入手,更新監管理念,改進監管方式,努力解決執法體制機制和監管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構建規范執法的長效機制。
——公正高效。立足公平正義和廉潔高效,聯系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找準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切入點,注重執法規范化建設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完善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規范化建設成效。
3.總體目標。以解決食品藥品行政執法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理順執法關系,改善執法條件,健全執法制度,明晰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著力推進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規范、程序規范、文書規范、行為規范、風紀規范和監督規范,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行政執法環境,展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嚴格規范、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行政執法形象。
二、強化執法主體資格規范
4.明確執法主體資格。建立執法主體資格公示制度,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主體資格應有法律法規的授權或者委托,由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的“三定”方案予以明確,并向社會公布。未經法定授權或者合法委托的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依法委托執法的,必須以委托單位的名義執法,并出具有關委托執法文書。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單位內設機構或直屬事業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開展執法活動。
5.嚴把執法人員資質關。加強執法人員資質、培訓和管理。執法人員必須在職在編,經過統一培訓、考試合格并且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無執法證件或執法證件失效的人員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協助執法人員只能從事行政執法的輔助性工作。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建立省內聯合交叉執法機制,建立相對固定的交叉執法人員庫,統一申辦、管理交叉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
三、強化執法程序規范
6.依法公開執法依據信息。建立食品藥品監管權力清單、監管清單、負面清單、程序清單和責任清單,梳理分解行政執法事項、權力和職責,編制行政執法操作流程等執法依據信息,并向社會公布。按規定公開有關政務信息,將食品藥品監管職責、服務事項、標準條件、辦事程序、服務承諾等信息予以公開,主動接受群眾咨詢和社會監督。
7.嚴格依據法定程序和時限開展執法活動。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行政許可、現場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監督抽驗等具體行政行為,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法、步驟開展工作,并對行為實施的過程、內容予以記錄,不得擅自簡化、變更法定程序。嚴格遵守法定時限,各類行政行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辦結,不得無故拖延辦理時間,嚴禁推諉扯皮貽誤工作。
8.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制度。明確集體討論決定事項的具體范圍和決定程序,對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相對人重大利益的事項,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健全食品藥品監管決策咨詢顧問委員會制度,建立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專家學者、律師等人員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有關事項及處理決定,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
四、強化執法文書規范
9.統一行政執法文書。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文書規范》、《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等規定,使用統一規范的執法文書,明確各類文書的適用范圍、條件和標準。
10.規范文書制作。行政執法文書的內容制作必須全面、準確,適用的法律依據,應當載明法律的全稱,引用條文具體到條、款、項、目?,F場監督檢查或者核查評審文書,應詳細記錄現場情況,明確存在的問題或者缺陷項目。推行行政處罰說理式執法,明確處罰決定的事實根據、證據認定、裁量權行使以及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是否采納等內容。
11.嚴格執法檔案管理。強化監管執法檔案管理,建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執法文書立卷歸檔管理辦法》。具體執法行為完結后,30日內將相關行政執法文書、證據等資料整理入卷,統一編號,歸檔保存。建立案卷臺賬,嚴格檔案管理,不得擅自增加、更改案卷材料及其內容。
五、強化執法行為規范
12.合理劃分行政執法權責。根據《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事權劃分意見》,按照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服務基層的原則,結合各地實際,科學合理劃分省、市、縣、鄉四級食品藥品監管事權,解決監管部門多層執法、重復管理的問題。
13.規范行政審批行為。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明確行政審批的項目名稱、法定依據、申請材料、辦理程序等內容,并通過門戶網站或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規定。嚴格按照法定要求、程序和標準開展現場技術審評檢查工作,做好核查記錄。建立行政審批廉政回訪、技術審核考核制度,強化行政審批行為的考評機制。推進電子政務服務平臺和網上審批系統建設,優化審批服務方式,提高審批工作效能。
14.規范監督檢查行為。依據《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依法合規開展監督檢查,完整記錄監督檢查的依據、對象、內容、結果等事項,按照一戶一檔、一人一卡的要求,建立并實時更新監管對象檔案,保證監督檢查的標準化、規范化、痕跡化。嚴禁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隨意檢查、重復檢查和多頭檢查行為。
15.規范行政處罰行為。建立合法有效的違法行為證據鏈,依法、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開展證據收集工作。尊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和聽證權,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不得因當事人陳述申辯、要求聽證、信訪投訴、復議訴訟等正當行為而對當事人加重處罰。建立案審制度,對于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召集集體討論決定。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嚴格按照自由裁量權基準,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酌情作出處理決定,杜絕案件處理的畸輕畸重和執法的隨意性。
16.規范行政強制行為。采取查封扣押假冒偽劣、可能或者已經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藥品行政強制措施,必須報告并經批準后實施。嚴格履行告知相對人理由、依據以及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等程序,及時查清事實,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沒收、銷毀非法物品或者解除強制措施的決定,減少因具體行政強制行為對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
17.規范投訴舉報處理行為。加強12331投訴舉報熱線平臺建設,確保12331投訴舉報熱線電話24小時接聽,公布投訴舉報網站、通信地址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方便公眾進行投訴舉報。依法及時核實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并反饋處理情況,防止因投訴舉報處理不當或者反饋不及時等原因,造成行政復議行為的發生。
18.規范行政收費行為。積極開展行政收費項目清理,對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對符合規定、執行有據的收費項目,及時公示收費依據、標準等內容,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行政收費以及罰沒款的收繳,要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專用收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將收費罰沒收入同本單位的利益或執法人員工資待遇直接或者變相掛鉤。嚴禁以收代罰、以罰代管、以罰代刑等亂收費、亂罰款行為。
六、強化執法風紀規范
19.規范執法文明用語。將規范行政執法文明用語作為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出臺《食品藥品監管執法用語規范》,規范日常辦公接待文明用語、行政執法檢查文明用語,明確工作禁忌用語。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規范使用文明用語培訓活動,建立檢查評比、考核獎懲制度,對因執法用語不文明、不規范受到投訴或激化執法矛盾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嚴格執法風紀管理。嚴格執行省局《關于做好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統一著裝有關工作的通知》、《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制式服裝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監管徽標管理辦法》、《關于嚴明紀律防止執法辦案說情風的“十不準”規定》有關要求,按規定統一著裝、統一系統標識,拒絕執法辦案說情風,保證公平公正執法,維護隊容隊貌,展示部門良好形象。
七、強化執法監督規范
21.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評議考核制度。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探索改進執法案卷評查方式,采取主管部門評查、執法部門自評互評、案卷評析競賽等多種方式,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案卷集中評查活動。將執法評議考核作為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權重,細化和量化執法質量考評內容、指標,將執法質量的高低納入對各單位各部門及其負責人和執法人員的工作績效考評內容,促進執法水平的提升。
22.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堅持“誰執法、誰負責”原則,明確執法人員崗位職責,細化執法流程。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司法機關以及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監察機構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執法人員,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糾正違法行為,取消其行政執法資格。逐步建立執法人員崗位輪崗制度。
23.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建立規范性文件審查機制,法制機構強化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推行規范性文件備案管理,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按規定向各地政府法制機構備案的同時,應在發布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評估制度,對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施效益低的規范性文件應及時予以修改或廢止。
24.強化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嚴格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暢通復議渠道,對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執法行為,在法定時限內及時作出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決定。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時,按法定要求積極應訴答辯,提交證據材料。對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訴訟,部門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25.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接通行刑銜接信息共享平臺,確保平臺信息錄入的及時、準確、有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重點研究行刑銜接過程中的矛盾和突出問題,聯席會議每年至少召開2次。健全案情會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聯合執法辦案、線索移交移送、案件成果聯合發布等機制,使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更為及時有效。
26.加強執法檢查督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檢查督導制度,將執法檢查納入對下級部門日常工作檢查的重要內容適時開展,每年至少在轄區內開展一次集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過程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濫用職權等問題,提升執法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執法行為的規范有效。
八、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的保障措施
27.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是依法行政的內在要求,是提升執法水平、建設法治部門的客觀需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主要領導要定期聽取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執法規范化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執法規范化建設扎實有效開展。
28.落實經費保障。經費是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保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統籌規劃、科學配置、合理投入的原則,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將行政執法工作經費全額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各種專項經費足額、及時到位,努力改善執法條件,提升科學監管能力。
29.狠抓教育培訓。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建立統一的法制宣傳教育平臺和學法用法考核機制,健全黨組中心組學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評議、新提拔干部法律知識考試等制度。全面實施學法考法制度,開辟食品藥品法制大講堂,定期組織法律講座,每名干部每年學法不低于40個學時,每年組織法律知識測試不少于2次,促進機關干部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組建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隊伍,開展訂單式送法下基層。建立機關干部向憲法宣誓制度,在國家憲法日組織新進人員和新提拔干部向憲法宣誓,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隊伍。
30.加強信息化建設。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主動適應依法行政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把信息化建設作為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手段,盡快開發應用行政審批、日常監管、稽查辦案和監督抽檢信息平臺,逐步實現執法人員的電子化管理,執法信息的網上傳遞,執法文書的電子操作,以信息化規范執法行為、固化執法程序、落實執法責任、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
31.營造法治環境。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以執法規范化建設為契機,廣泛動員人民群眾、社會組織、各類媒體支持、參與食品藥品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強與有關部門在宣傳教育方面的協調聯動,廣泛調動社會各方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努力打造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已經省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5年4月8日
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全面加強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治建設,進一步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現就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以“執法為民、保障安全”為目標,以“規范執法、提升形象”為主題,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維的各項要求貫穿到基層執法全過程,進一步理順和完善基層監管執法體制機制,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努力實現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2.基本原則。
——改革驅動。以深化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為契機,建立健全完善、嚴密、科學、規范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著力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執法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科學化,展示部門良好形象。
——法治引領。把法治作為核心價值追求,把依法行政作為食品藥品監管的生命線,增強法治觀念,強化法治意識,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監管事務、化解執法難題、保證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問題導向。始終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注、反映最強烈的食品藥品執法問題入手,更新監管理念,改進監管方式,努力解決執法體制機制和監管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構建規范執法的長效機制。
——公正高效。立足公平正義和廉潔高效,聯系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際,找準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切入點,注重執法規范化建設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完善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規范化建設成效。
3.總體目標。以解決食品藥品行政執法的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理順執法關系,改善執法條件,健全執法制度,明晰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著力推進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規范、程序規范、文書規范、行為規范、風紀規范和監督規范,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行政執法環境,展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嚴格規范、公正廉潔、文明高效的行政執法形象。
二、強化執法主體資格規范
4.明確執法主體資格。建立執法主體資格公示制度,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主體資格應有法律法規的授權或者委托,由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的“三定”方案予以明確,并向社會公布。未經法定授權或者合法委托的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機構,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依法委托執法的,必須以委托單位的名義執法,并出具有關委托執法文書。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單位內設機構或直屬事業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開展執法活動。
5.嚴把執法人員資質關。加強執法人員資質、培訓和管理。執法人員必須在職在編,經過統一培訓、考試合格并且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無執法證件或執法證件失效的人員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協助執法人員只能從事行政執法的輔助性工作。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建立省內聯合交叉執法機制,建立相對固定的交叉執法人員庫,統一申辦、管理交叉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
三、強化執法程序規范
6.依法公開執法依據信息。建立食品藥品監管權力清單、監管清單、負面清單、程序清單和責任清單,梳理分解行政執法事項、權力和職責,編制行政執法操作流程等執法依據信息,并向社會公布。按規定公開有關政務信息,將食品藥品監管職責、服務事項、標準條件、辦事程序、服務承諾等信息予以公開,主動接受群眾咨詢和社會監督。
7.嚴格依據法定程序和時限開展執法活動。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行政許可、現場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監督抽驗等具體行政行為,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方法、步驟開展工作,并對行為實施的過程、內容予以記錄,不得擅自簡化、變更法定程序。嚴格遵守法定時限,各類行政行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辦結,不得無故拖延辦理時間,嚴禁推諉扯皮貽誤工作。
8.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制度。明確集體討論決定事項的具體范圍和決定程序,對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相對人重大利益的事項,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健全食品藥品監管決策咨詢顧問委員會制度,建立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專家學者、律師等人員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有關事項及處理決定,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
四、強化執法文書規范
9.統一行政執法文書。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文書規范》、《藥品質量抽查檢驗管理規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等規定,使用統一規范的執法文書,明確各類文書的適用范圍、條件和標準。
10.規范文書制作。行政執法文書的內容制作必須全面、準確,適用的法律依據,應當載明法律的全稱,引用條文具體到條、款、項、目?,F場監督檢查或者核查評審文書,應詳細記錄現場情況,明確存在的問題或者缺陷項目。推行行政處罰說理式執法,明確處罰決定的事實根據、證據認定、裁量權行使以及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是否采納等內容。
11.嚴格執法檔案管理。強化監管執法檔案管理,建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執法文書立卷歸檔管理辦法》。具體執法行為完結后,30日內將相關行政執法文書、證據等資料整理入卷,統一編號,歸檔保存。建立案卷臺賬,嚴格檔案管理,不得擅自增加、更改案卷材料及其內容。
五、強化執法行為規范
12.合理劃分行政執法權責。根據《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事權劃分意見》,按照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服務基層的原則,結合各地實際,科學合理劃分省、市、縣、鄉四級食品藥品監管事權,解決監管部門多層執法、重復管理的問題。
13.規范行政審批行為。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明確行政審批的項目名稱、法定依據、申請材料、辦理程序等內容,并通過門戶網站或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嚴格執行“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規定。嚴格按照法定要求、程序和標準開展現場技術審評檢查工作,做好核查記錄。建立行政審批廉政回訪、技術審核考核制度,強化行政審批行為的考評機制。推進電子政務服務平臺和網上審批系統建設,優化審批服務方式,提高審批工作效能。
14.規范監督檢查行為。依據《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依法合規開展監督檢查,完整記錄監督檢查的依據、對象、內容、結果等事項,按照一戶一檔、一人一卡的要求,建立并實時更新監管對象檔案,保證監督檢查的標準化、規范化、痕跡化。嚴禁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隨意檢查、重復檢查和多頭檢查行為。
15.規范行政處罰行為。建立合法有效的違法行為證據鏈,依法、及時、全面、客觀、公正地開展證據收集工作。尊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和聽證權,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不得因當事人陳述申辯、要求聽證、信訪投訴、復議訴訟等正當行為而對當事人加重處罰。建立案審制度,對于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召集集體討論決定。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嚴格按照自由裁量權基準,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酌情作出處理決定,杜絕案件處理的畸輕畸重和執法的隨意性。
16.規范行政強制行為。采取查封扣押假冒偽劣、可能或者已經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藥品行政強制措施,必須報告并經批準后實施。嚴格履行告知相對人理由、依據以及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等程序,及時查清事實,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沒收、銷毀非法物品或者解除強制措施的決定,減少因具體行政強制行為對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
17.規范投訴舉報處理行為。加強12331投訴舉報熱線平臺建設,確保12331投訴舉報熱線電話24小時接聽,公布投訴舉報網站、通信地址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方便公眾進行投訴舉報。依法及時核實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并反饋處理情況,防止因投訴舉報處理不當或者反饋不及時等原因,造成行政復議行為的發生。
18.規范行政收費行為。積極開展行政收費項目清理,對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對符合規定、執行有據的收費項目,及時公示收費依據、標準等內容,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行政收費以及罰沒款的收繳,要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專用收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將收費罰沒收入同本單位的利益或執法人員工資待遇直接或者變相掛鉤。嚴禁以收代罰、以罰代管、以罰代刑等亂收費、亂罰款行為。
六、強化執法風紀規范
19.規范執法文明用語。將規范行政執法文明用語作為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出臺《食品藥品監管執法用語規范》,規范日常辦公接待文明用語、行政執法檢查文明用語,明確工作禁忌用語。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規范使用文明用語培訓活動,建立檢查評比、考核獎懲制度,對因執法用語不文明、不規范受到投訴或激化執法矛盾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0.嚴格執法風紀管理。嚴格執行省局《關于做好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統一著裝有關工作的通知》、《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員制式服裝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監管徽標管理辦法》、《關于嚴明紀律防止執法辦案說情風的“十不準”規定》有關要求,按規定統一著裝、統一系統標識,拒絕執法辦案說情風,保證公平公正執法,維護隊容隊貌,展示部門良好形象。
七、強化執法監督規范
21.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評議考核制度。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探索改進執法案卷評查方式,采取主管部門評查、執法部門自評互評、案卷評析競賽等多種方式,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案卷集中評查活動。將執法評議考核作為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權重,細化和量化執法質量考評內容、指標,將執法質量的高低納入對各單位各部門及其負責人和執法人員的工作績效考評內容,促進執法水平的提升。
22.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堅持“誰執法、誰負責”原則,明確執法人員崗位職責,細化執法流程。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司法機關以及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監察機構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執法人員,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糾正違法行為,取消其行政執法資格。逐步建立執法人員崗位輪崗制度。
23.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建立規范性文件審查機制,法制機構強化對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推行規范性文件備案管理,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按規定向各地政府法制機構備案的同時,應在發布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評估制度,對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實施效益低的規范性文件應及時予以修改或廢止。
24.強化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嚴格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暢通復議渠道,對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執法行為,在法定時限內及時作出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決定。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時,按法定要求積極應訴答辯,提交證據材料。對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訴訟,部門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
25.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接通行刑銜接信息共享平臺,確保平臺信息錄入的及時、準確、有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重點研究行刑銜接過程中的矛盾和突出問題,聯席會議每年至少召開2次。健全案情會商研判、信息交流共享、聯合執法辦案、線索移交移送、案件成果聯合發布等機制,使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更為及時有效。
26.加強執法檢查督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檢查督導制度,將執法檢查納入對下級部門日常工作檢查的重要內容適時開展,每年至少在轄區內開展一次集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執法過程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濫用職權等問題,提升執法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執法行為的規范有效。
八、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的保障措施
27.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是依法行政的內在要求,是提升執法水平、建設法治部門的客觀需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主要領導要定期聽取執法規范化建設推進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執法規范化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執法規范化建設扎實有效開展。
28.落實經費保障。經費是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保障。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統籌規劃、科學配置、合理投入的原則,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將行政執法工作經費全額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確保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各種專項經費足額、及時到位,努力改善執法條件,提升科學監管能力。
29.狠抓教育培訓。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建立統一的法制宣傳教育平臺和學法用法考核機制,健全黨組中心組學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評議、新提拔干部法律知識考試等制度。全面實施學法考法制度,開辟食品藥品法制大講堂,定期組織法律講座,每名干部每年學法不低于40個學時,每年組織法律知識測試不少于2次,促進機關干部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組建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隊伍,開展訂單式送法下基層。建立機關干部向憲法宣誓制度,在國家憲法日組織新進人員和新提拔干部向憲法宣誓,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隊伍。
30.加強信息化建設。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主動適應依法行政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把信息化建設作為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手段,盡快開發應用行政審批、日常監管、稽查辦案和監督抽檢信息平臺,逐步實現執法人員的電子化管理,執法信息的網上傳遞,執法文書的電子操作,以信息化規范執法行為、固化執法程序、落實執法責任、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質量。
31.營造法治環境。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以執法規范化建設為契機,廣泛動員人民群眾、社會組織、各類媒體支持、參與食品藥品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強與有關部門在宣傳教育方面的協調聯動,廣泛調動社會各方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努力打造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