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俗稱“地溝油”或“潲水油”)作為食用油的違法行為,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重慶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等規定,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大力推進“健康重慶”建設,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營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圍。
二、整治目標
堅決取締無證照生產經營食用油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將餐廚垃圾作為食用油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徹底杜絕餐飲業使用餐廚垃圾的違法行為。
三、整治時間
2010年5月10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重點
(一)食用油生產環節:以食用油生產加工的中小型企業、小作坊、廢棄油脂加工黑窩點為重點整治對象,堅決取締無證照生產加工食用油的 行為,嚴厲打擊使用餐廚垃圾等非油料或過期霉變油料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的行為,建立食用油原料進貨索證和食用油產品出廠檢驗及銷售流向記錄制度,規范使用食用油包裝容器。
(二)食用油流通環節:以經營食用油食雜店、集貿市場和中小型商場超市為重點整治對象。堅決取締無證照經營食用油的行為,嚴厲打擊經營來源不明、資質不齊和篡改包裝及標識食用油的行為,建立食用油進貨索證和銷售流向記錄制度。
(三)餐飲業服務環節:以小食店、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型餐飲單位(餐飲服務量化分級管理A級單位除外)為重點整治對象。堅決取締無證照經營餐飲服務的行為,嚴厲打擊使用來源不明、資質不齊和包裝標識不全食用油的行為,建立食用油進貨索證和使用臺賬記錄制度,規范餐廚垃圾流向記錄。
(四)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環節:以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企業(個體和企業)為重點整治對象。堅決取締無資質的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行為,規范餐廚垃圾收集、處理記錄,建立餐廚垃圾收集資質者名錄并及時公布或向有關部門通報。
(五)畜禽養殖:以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為重點整治對象。堅決查處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養畜禽行為,建立健全畜禽飼養飼料采購、使用記錄。
五、整治步驟
(一)自查自糾:2010年5月10日至6月2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全市各地要認真梳理本地區食用油脂生產、流通、消費環節和餐廚垃圾收集、處理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采取強有力措施及時消除。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督查驗收:2010年6月20―30日為督查驗收階段。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將擇時組織督查組,對全市各地開展餐廚垃圾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效果不佳的地區和單位負責人,實行行政問責;對因工作失職、瀆職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人,要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依法追究責任。
六、整治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有序開展。全市各地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加強對全市餐廚垃圾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各地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根據本方案,制訂具體的實施方案,提出明確的整治目標、工作任務和落實措施,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精心組織、科學安排,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有序開展并取得明顯實效。
(二)注重聯動,抓準抓實,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扎實開展。全市各地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本方案的整治目標和整治重點,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和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嚴密的監督管理體系和網絡。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對本行政區域的重點整治對象和整治內容,采取強有力措施,扎扎實實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及時解決整治中的難點問題,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效果。
(三)社會監督,群策群力,營造專項整治行動良好氛圍。全市各地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整治成果,及時揭露并曝光各種違法行為,震懾違法分子,營造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的整治氛圍。
(四)報送信息,及時準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成效明顯。質監部門負責《油脂生產加工環節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工商部門負責《油脂流通環節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油脂餐飲消費環節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市政部門負責《潲水油(地溝油)收運、處理環節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農業部門負責《畜禽養殖環節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5),徹底摸清本地有關情況。全市各地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和匯總表(含電子版)于2010年6月21日前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數據統計截止到2010年6月20日)。典型案件、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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