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臨政辦發〔2010〕63號)

   2011-04-29 828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壺口風景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壺口風景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保障農產品質量和消費安全,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是依法運用行政手段、特定的檢驗檢測設備和技術方法,對農產品、農業投入品和農業生產環境實施科學的行政監管、檢驗檢測及評價,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保障。
 
  (一)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是提升農產品質量,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當前,隨著農業投入品的不斷更新和使用,環境污染的加劇,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不斷增加,給人民群眾消費安全、生活質量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壓力。只有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效監管,才能進一步提升農產品質量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消費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是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舉措。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通過對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等進行監督檢驗,有利于組織農民實行標準化生產,大力開發優勢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是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監管職責,強化管理與公共服務責任的現實要求。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已成為新時期強化政府公共服務管理職責的重要內容。
 
  近年來,我市連續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執法年活動,各級各部門積極采取措施,深入落實源頭監管、生產過程監管、例行檢測等管理程序,使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有了明顯提升。但是也要看到,當前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還不容樂觀。同時,現階段農業生產經營分散、生產方式落后,實現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全面監管難度大、任務重,而監管力量和技術支撐力量薄弱也直接影響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的進一步提高。為此,各縣市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必須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下大力氣,真抓實干,攻堅克難,全面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二、明確任務,突出重點,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堅持以人為本,強化以法監管責任,加快農產品標準化生產能力、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能力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積極推行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力爭通過三年的努力,市、縣、鄉三級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布局合理、職能明確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立和完善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大力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生產,解決好植物和動物源性產品,特別是蔬菜、水果、食用菌、肉類、雞蛋、牛奶等主要鮮活農產品中農藥、獸藥殘留和添加劑濫用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問題,確保鮮活農產品抽檢合格率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出口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與貿易國實現對接,嚴防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發生。
 
  (一)加強能力建設,提高監管水平
 
  1、加強農業標準化生產能力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把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作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建立完善農業標準體系和農業標準化技術推廣體系。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作為農業技術推廣的重要內容,以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主體,加強宣傳、培訓和指導工作。要大力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生產,建立示范基地、示范養殖小區(場)、優勢農產品出口生產基地和無規定動植物疫病區。要積極探索和創新“政府推動、市場拉動、企業帶動”的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推廣模式,率先在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四個百萬畝”特色現代農業基地上實施標準化生產,逐步擴大農產品標準化生產規模,進一步提高農產品標準化生產能力和質量安全水平。
 
  2、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能力建設。加強農業投入品源頭管理,嚴格實行主要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制度。各縣(市、區)要把農業投入品監管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健全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主要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制度,積極支持發展農業投入品連鎖經營、物流配送、農資超市等現代流通方式,確保優質農資占領市場。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落實進銷臺賬、標簽標識、追溯等管理制度,加快開發和推廣使用安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獸藥等新的農業投入品。農業執法部門要嚴格農業投入品市場執法檢查,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杜絕在畜禽養殖和飼料中非法添加鹽酸克倫特羅、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認真落實高劇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嚴肅查處非定點經營單位經營高劇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不登記臺帳和不履行告知義務的行為。加快對高毒、高殘留農業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進程,大力宣傳普及化肥、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施藥機具和植物生長調節劑等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識,指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投入品。
 
  3、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水平。市、縣農業相關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依法制定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農產品包裝與標識、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管理、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管理、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管理、農業投入品監督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等相關制度和操作辦法。各縣(市、區)農業部門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作為農業執法的重要內容,加強執法力量,規范執法行為,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基礎設施,完善體系建設
 
  1、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按照統籌規劃、資源整合、布局合理、專業齊全、運行高效的原則,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列入重點建設項目,加大投入,加快建設,力爭用三年的時間,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達到承擔本行政區域日常監督檢驗的能力,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達到承擔產地農產品普檢和產地準出快速檢測的能力,充分發揮檢測體系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潛在危害風險分析評估和監督抽查、技術咨詢等監管服務工作中的技術支撐作用。要積極扶持鄉鎮農科站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支持、引導和督促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農民經濟合作組織、農產品規模化生產養殖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產品超市和集貿市場等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站),開展自律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監督抽查和風險評估制度,依法上報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信息。各縣(市、區)要組織制訂適宜本區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和風險評估監測方案,確定重點監測品種和區域,堅持對主要農產品生產養殖基地、屠宰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的農產品進行例行檢測和重點抽查。對檢測農獸藥超標的種植業、養殖業產品,將及時通報檢測結果,并責成有關部門對產地和經營者進行追溯和依法查處,同時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
 
  (三)加快認證步伐,推進市場準入
 
  1、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步伐。各縣(市、區)要繼續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的申報認證工作,并積極推進農業生產過程GAP認證、農業投入品強制性認證、獸藥生產GMP認證、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和農產品加工S-HACCP認證,增強生產者質量安全意識,強化內部質量安全管理,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對獲得“三品一標”認證的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生產基地、養殖小區,要加強證后監管,按規定使用標識、標志,確保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可靠性。強化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把農產品標簽與認證標志、地理標志等結合起來,建立認證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和進銷臺賬,實行產地證明,逐步建立產銷一體化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的信息管理網絡體系。
 
  2、積極推進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市、縣都要加強領導和協調,農業、工商等相關部門要緊密配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我市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的管理制度或辦法,有重點、分步驟、積極穩妥推進。對經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要求的農產品準予銷售,對未經認證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禁止上市銷售。各縣市區在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的同時,對沒有進行質量安全認證的農產品,要逐步實行產地農產品檢測合格準出和市場農產品檢測合格準入制度。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投入,針對農產品品種多、產地分散等情況,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配備流動檢測車及車載檢測設備,確保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的實施。
 
  三、加強領導,齊抓共管,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推上新臺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要切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統一領導,解決好具體問題,不斷提高本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1、切實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服務體系,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農業部門牽頭負責農產品質量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開展農產品生產、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督導檢查等監管工作;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工作。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堅決杜絕行政不作為,切實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同時,市、縣都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政府辦公廳牽頭,農委、工商、畜牧、水利、質檢、衛生等相關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參與,致力于各監管環節的銜接工作,督促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重點協調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緊急或突發事件,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2、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法律規定,建立和完善權責一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監督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責任和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對導致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產品要追究生產經營者的直接責任。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對農藥、獸藥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農產品要依法追溯查處。
 
  3、建立健全監管體系。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起步晚,基礎差,監管體系不健全,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滯后,難以適應現代農業建設和消費者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市、縣農業部門都要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同時依托鄉鎮農技推廣站設立鄉鎮一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配備必要的監管交通工具和技術手段,把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能力建設,實現對突發事件的快速預測、預警和預報;建立必要的應急物資儲備,確保突發事件處置及時有力,有效控制事態擴大和蔓延。
 
  4、強化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農產品基地建設和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改善農產品的生產條件。各級農業部門要采取措施,推進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示范農場、養殖小區和無規定動植物疫病區的建設。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區域生產、捕撈、采集食用農產品和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禁止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農產品產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防止對農產品產地環境造成污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和生產區域大氣、土壤、水體中有毒有害物質狀況等因素,認為不適宜特定農產品生產的,提出禁止生產的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
 
  5、增加資金投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有關規定將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經費。要加大對農業標準體系、農產品認證體系、檢驗檢測體系、農業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養殖小區)、示范園區建設資金的投入力度,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檢驗檢測、風險評估、信息采集發布等工作的所需經費,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正常進行。
 
  二○一○年九月一日


 
地區: 山西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